江苏省办公用房招标采购公告(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2024)



挂牌价
1,600,000
元/宗

保证金
160,000元

房屋建筑面积
132.7m2

项目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1幢810室办公用房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FC240973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88号1幢810室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32.70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5㎡
使用期限
至2043年05月30日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非住宅

房屋结构
钢混
所在层数
8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精装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方便、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5075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4.07.05

评估机构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160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000509182011P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苏财资【2024】42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与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割(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025-8372986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12-24 17:00:00 至 2025-01-08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16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2、《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四、处置方式:(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存量房买卖合同.pdf产权证.pdf收购承诺函12-20.docx微信图片_20241224142709.jpg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庄严 15366300366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签约须知一、本合同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署确认。四、在“口”中打“”表示选中,打“×”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五、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六、请仔细斟酌第四条和第六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七、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特别条款,以免引发纠纷。八、通过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务必如实签填经纪栏内容,以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须知和本合同条款内容,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存量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经纪机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口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口划拨取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元,其中含定金(小写)元,(大写)尾款(小写)元,(大写)元。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1、年月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解交托管账户。2、甲方同意乙方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L月日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年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1、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于年月日前】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扣除已缴纳保证金后的尾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一次性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指定交易结算账户。3、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指定交易结算账户,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转为部分成交价款;4、甲、乙双方就不动产权属完成相关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甲方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权属变更登记材料书面提示省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省产权交易所核实有关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办理交易价款结算手续;5、乙方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收费标准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口不承担违约责任。口承担违约金元。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口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含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_的赔偿金。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划入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专用账户后日内,共同向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口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口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口约定价值口评估价值口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口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赔偿金。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口(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口(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使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口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口o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口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问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当场结清,以现状交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之日第十三条本合同口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口自起生效。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口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口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口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留执一份。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1、乙方如违约,所支付到省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应向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将不会违背向省产权交易所做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和保证,知悉并遵守省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附件三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一)附属设施:1、水2、电3、燃气4、有线电视5、通讯6、其他F-(二)装修情况:1(此页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证照一身份证号码:证照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经纪栏(以下适用于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经纪机构(签章)备案证书号码:经纪人员(签章)执业证书号码:经办经纪人员如下:主要服务内容:I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3、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日期:日期:收购承诺函申请受让的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 意向受让方名称住 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情况(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基本情况(法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基本情况(法人填写)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基本情况(法人填写)经营范围意向受让方承诺我方决定报名受让本项目公告所示转让方(以下简称“转让方”)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的本标的,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1、以不低于公开转让信息公告中所列转让底价之价格受让该标的;2、完全知悉并接受公开转让信息公告及资产转让合同(公告附件)等文件所列的所有内容和条件,且遵守公告中“特别告知”涉及的所有条款;3、决定报名参与本次受让是我方基于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后作出的,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如我方所填报的本《收购承诺函》所表述的意向受让标的与我方实际意向受让标的不符,由我方全权自行承担责任;4、我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不存在任何遗漏和虚假;5、如我方成为受让方,不存在妨碍我方成为标的受让方的任何障碍。我方已评分了解标的状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全部瑕疵进行了评估,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不此为理由拒绝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拖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期限;6、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本次收购;7、已完全知悉并严格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自行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以及E交易电子平台(www.ejy365.com)了解交易过程中的意向报名审核状态、保证金交纳状态、竞价时间安排、成交公告发布等交易环节情况,因我方未及时查看相关交易环节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8、我方知悉并遵守E交易电子平台的各类规则,对我方E交易电子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9、对于参与本次受让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及信息,仅作为本次受让之用途,不用于本次受让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一旦被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851号)(https://www.jscq.com.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jscq/attachDir/2023/10/2023101917585934574.pdf)中“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的规定(公告对服务费另有要求的,按公告要求为准)向江苏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且不以任何理由要求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减免或退还我方上述费用。11、一旦被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定为受让方,在 本项目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相关资产转让合同(合同内容详见公告附件);12、我方一旦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交保证金,则表示我方确定参与受让,该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次受让各项承诺的保证,若我方违反本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冻结我方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剩余部分赔付给转让方;13、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纠纷由我方自行或与转让方双方协商解决,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14、我方与该项目交易所涉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诉讼和责任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签章:年 月 日宁玄土地使用权人国用(2010)第07344号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国用(2010)第07344号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国用(2010)第07344号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国用(2010)第07344号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协会座落玄武区珠江路88号1幢810室地E号02002003002商务金融用地图号图号2V地类(用途)02002003002商务金融用地图号图号2V地类(用途)02002003002商务金融用地取得价格取得价格2V使用权类型2V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终止日期2043年05使用权面积使超证L国国5.0M²其中独用面积月30日0M地使事使用权面积使超证L国国5.0M²其中分摊面积5.0M47.50-95.00-02-002-003-00260珠江1860路使正6P>op26108815388606国44-I北1L门1189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074桥洪国上地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44上地使-路武使证13-2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542-3保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土地使463-449.4-5正国有CCl.8北5-6用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土地权利,经oo1210.6-77.93-2-3幢7-8388-93.3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479-839.634幢路73国有土地使L983-733031073-118630I1-124市人12-134483d13-1427茶国证国不14-1527三15-167.3-3证16-176.17-186.00018-14上队民政府O苻(章)南京市(章)年月日S月。日2010年NO014733943满如AB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