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正定县滹沱河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项目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83503182 电子邮箱:spjxmhp@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公告日期

1

正定县滹沱河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正数政环评批复〔
2024〕号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日(7个工作日)

附件:
正定县滹沱河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正数政环评批复[2024]87号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正定县水利局正定县滹沱河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定县水利局:你单位所报由河北拓邦环境修复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正定县滹沱河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河北欧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评估结论,经研究审核、依法公示,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总长度8.53km,包括塔元庄段2.4km、G107国道上下游段(塔元庄末端至子龙桥)4.5km、朱河以东段1.63km,重建周汉河排水渠涵闸1座,上堤坡道共计26处。项目总投资57772.68万元,环保投资272.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7%。-1-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一并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车辆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沥青烟、苯并芘。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清运多余土石方,对堆存土方采取覆盖、绿化处理,建筑场地、道路硬化,对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运载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施工期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河北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通过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施工机械要安装尾气净化器,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汽车进行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废气达到国三以上标准排放等措施减少车辆燃油废气排放,施工机械排气烟度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限值;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现场禁止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通过合理调度,沥青混凝土随到随铺,减少现场等待时间等措施减少沥青烟排放,施工期沥青烟、苯并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河北省2024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石家庄市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中有关施工扬尘的管理规定要求和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措施进行施工,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制备水泥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项目不得设集中生活区,沉淀池、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设置在南水北调中线滹沱河倒虹吸保护范围外;生产及生活废水严禁排入河道。3、噪声:施工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段、时间,避开敏感点集中地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区位置,施工区进行围挡,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尽可能远离居民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在塔元庄段、滹沱河小区、城杨庄村段等安装隔声屏,总长度2km,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4、固废:主要为施工时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弃土、沉淀泥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避免任意堆存和丢弃,对于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废沥青混凝土交由沥青混凝土供应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石家庄市城市更新建筑渣土倾倒点处置;工程弃土送取土场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沉淀泥沙回用于堤防填筑;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临时占地在使用期间,改变土地的原有功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不利影响。-3-(1)陆生生态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施工生产生活区一角,待施工结束后结合主体土地复垦回铺场地并进行土地整治;施工期间对剥离的表土进行临时苫盖和拦挡,防止大风扬尘及雨天等造成流失;施工结束后拆除建设的所有临时建筑及硬化地面等;对占用林地采用国槐恢复为林地,占用草地撒播草籽恢复为草地,占用耕地采取复垦,恢复农田;清理全部临时堆土。(2)水生生态严禁在施工期间向水体及附近其他水体倾倒废渣、施工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捕鱼、电鱼等捕鱼行为。6、南水北调保护区:合理规划施工范围施工营地、临时道路、临时堆土区等临时占地不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范围内;合理规划运输路线,远离南水北调区域;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区的监测、养护等,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针对南水北调保护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期间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禁止乱扔垃圾、乱放工具等行为现象;在南水北调红线边界加设挡风抑尘网或加高施工围挡高度,裸土及时覆盖,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对南水北调进行扬尘在线监测,控制扬尘浓度在规定的限值范围以内,监测超标或遇风力大于4级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散水、喷雾等控制措施。(二)运营期运营期不设置分站,无废气、废水及固废产生,主要是跨堤路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堤顶路面除汛期必要的防洪度汛-4-运输车辆外,平时应在堤顶路跨堤道路两端设置拦阻装置,禁止大型客车和货车通行。四、本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内容、地点、规模等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六、依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要求,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原件送至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12月24日抄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正定县(正定新区)分局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审批五室,2024年12月24日印发(共印5份)-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整治新建北堤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