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 塑胶配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赛歌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赛歌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地点:莞市望牛墩镇东兴路10 号东兴工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4'2.51",东经113°39'41.89") 建设单位:东莞市赛歌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属于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项目改扩建部分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720m2,建筑面积6608m2,年产量为汽车喇叭350万个,汽车喇叭塑胶配件400万个。项目于2015年12月22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望牛墩分局的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望环建〔2015〕192号。并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为:望环建〔2016〕2033号。项目于2019年12月24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改扩建,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25570号)。并于2020年12月完成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项目于2024年8月委托广东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赛歌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4406号)。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4年10月31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31日竣工同时开始试生产。开始试生产前填报了排污登记,并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7577929008001Y,有效期限至2029年10月31日。项目于2024年12月我司开始组织验收小组,自主申请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01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69-86988399/18926877899 邮箱:74747678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2412.23赛歌汽车 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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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赛歌汽车零配件(第二次改扩建)自主验收意见241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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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赛歌汽车 第二次改扩建 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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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 塑胶配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