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厂房类微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地块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2024-12-25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地块二)
综合受理号
hd202412190011
用地性质
一类工业用地
用地位置
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以南、岭西路以西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叁万零叁佰叁拾叁点壹叁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0333.13平方米。)
建设规模
60667-121332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5748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5748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72号]、《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5748号)、《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花都区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花更新复〔2023〕3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地块二)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资源审〔2024〕110号)核发此证。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项目名称
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地块二)
综合受理号
hd202412190011
批准用地机关
广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4-2024-000064)
用地位置
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以南、岭西路以西
用地面积
地表总面积:叁万零叁佰叁拾叁点壹叁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0333.13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建设规模
60667-121332
土地取得方式
协议出让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5748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5748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72号]、《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5748号)、《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花都区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花更新复〔2023〕3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殷逸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地块二)供地方案的批复》(穗府花规划资源审〔2024〕110号)核发此证。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厂房类微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