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通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城县么等水库至勐烈水库连通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江城县么等水库至勐烈水库连通工程
建设单位: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单位法人:李颈松
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及勐烈镇
建设内容:一个取水口(么等水库导流泄洪输水隧洞预埋输水管开岔取水)、输水管线(全长约16.232km)、分水阀井及2个出水口组成,连通管道设计引水流量Q=0.153m3/s,终点为江城自来水厂。项目实际总投资3446.36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58.04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1580876962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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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城县么等水库至勐烈水库连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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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连通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