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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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漳泰环评审〔2024〕表57号
2024-12-25

附件:

漳泰环评审[2024]表57号.doc

漳泰环评审〔2024〕表57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顺祥路12号,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属扩建项目。扩建项目拟在现有已建一期厂房内(1#厂房1层、3层,2#厂房1层、3#厂房1层、10#厂房2层、14#厂房2层)进行扩建生产,扩建项目年产90万套锌合金龙头,50万套智能马桶,45万套智能健康类产品,增加移印车间用于淋浴器产品商标移印。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与项目环保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达到预定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工艺水平,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的同时,选用处理工艺成熟、运转可靠的环保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放的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有关排放标准。运营期,扩建项目铸造、压铸废气经2套喷淋塔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制芯废气经1套“喷淋+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15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30高空排放;喷粉粉尘经自带回收系统处理后和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的固化废气一起经排气筒DA031高空排放;移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32高空排放。(三)厂区内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扩建项目生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配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四)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律法规要求,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扩建项目废弃包装材料、熔炼炉渣、海绵边角料、双面胶底纸、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沾染危险化学品包装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六)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建项目金属熔炼及浇注工序产生的烟尘、清砂、喷粉、抛丸、抛光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制芯、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限值要求;制芯过程产生的甲醛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它行业排放限值;制芯过程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限值要求;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48-2018)中的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颗粒物厂区内监控点处浓度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标准限值。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理标准的要求。3.扩建项目北侧、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0.034吨/年,按1.05倍区域削减量替代,替代削减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357吨/年,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储备情况的通知》(漳泰环〔2024〕4号)中已收储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的0.0357吨作为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区域内现役源1.05倍减量替代。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确保不超总量排放。五、建设单位应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六、依法公开环境信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防范与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七、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落实属地原则,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八、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将项目污染监测计划和方案等有关材料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并接受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监督检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5日抄送:福建省长泰经济开发区,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漳泰环评审〔2024〕表57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漳州松霖智能家居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顺祥路12号,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属扩建项目。扩建项目拟在现有已建一期厂房内(1#厂房1层、3层,2#厂房1层、3#厂房1层、10#厂房2层、14#厂房2层)进行扩建生产,扩建项目年产90万套锌合金龙头,50万套智能马桶,45万套智能健康类产品,增加移印车间用于淋浴器产品商标移印。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与项目环保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达到预定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工艺水平,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的同时,选用处理工艺成熟、运转可靠的环保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放的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有关排放标准。运营期,扩建项目铸造、压铸废气经2套喷淋塔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制芯废气经1套“喷淋+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排气筒DA015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DA030高空排放;喷粉粉尘经自带回收系统处理后和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的固化废气一起经排气筒DA031高空排放;移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32高空排放。(三)厂区内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扩建项目生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配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四)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律法规要求,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扩建项目废弃包装材料、熔炼炉渣、海绵边角料、双面胶底纸、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沾染危险化学品包装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六)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扩建项目金属熔炼及浇注工序产生的烟尘、清砂、喷粉、抛丸、抛光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制芯、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限值要求;制芯过程产生的甲醛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它行业排放限值;制芯过程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限值要求;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48-2018)中的限值。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颗粒物厂区内监控点处浓度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标准限值。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理标准的要求。3.扩建项目北侧、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0.034吨/年,按1.05倍区域削减量替代,替代削减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357吨/年,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储备情况的通知》(漳泰环〔2024〕4号)中已收储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的0.0357吨作为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区域内现役源1.05倍减量替代。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确保不超总量排放。五、建设单位应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并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六、依法公开环境信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防范与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七、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落实属地原则,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八、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将项目污染监测计划和方案等有关材料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并接受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监督检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5日抄送:福建省长泰经济开发区,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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