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改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513新生至那余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S513新生至那余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规划的批复》(桂政函〔2011〕330号)和《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为全面提升S513新生至那余段公路服务水平,满足沿线群众交通出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同意建设S513新生至那余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5-450100-04-01-596641。
三、项目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
四、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起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新生村附近,自北向南经周同村、新江镇,终点位于邕宁区新江镇那余村附近,改建线路全长约17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行车道宽度2x3.2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其他设计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842.83万元,工程资金来源于自治区财政资金等。
六、接文后请组织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并按程序报批,严格按批复的工程招标核准意见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投资超出批复10%的,根据自治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的政策要求,按程序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4年12月2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南发改交通〔2024〕3号附件
S513新生至那余段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投方式(包括未达到必须招投的情形)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工程监理
核准
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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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要求,本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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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改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