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四标段项目(第四批次)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的批复
重试区规划咱然资源局文件武隆规资临地〔2024]30号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四标段项目(第四批次)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的批复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你单位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四标段项目(第四批次)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与区林业局联合审查,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武隆区石桥乡八角村通树坪组组,浩口乡何家村李子坳组、三汇村田坝组土地1.2058公顷,其中-1-农用地1.2058公顷(耕地0.5115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0003公顷,林地0.585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作为武隆至道真(重庆境)高速公路四标段项目(第四批次)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二、你单位应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足额支付后依法使用土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隐患。不得改变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严禁超范围用地用林,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三、为切实保护耕地,你单位应做好表土剥离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或临时使用期满,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土地复垦责任,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状、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经验收合格后,将临时使用土地、林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和林权权利人。四、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本批复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五、该宗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至2025年2月21日。六、对项目涉及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2-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2月18日-3-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024年12月18日印发-4-2024年12月18日印发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场临时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