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4)470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4)470号

时间:2024-12-2619:37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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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辉因保管不善,地号:351、图号:090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落
用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朱天辉
新桥镇郑际村三房9队
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351、图号:0904
68.4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新桥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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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