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中转仓项目 新增中转仓招标采购公告(2024)



建设项目受理信息公示(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

我局受理了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的环评文件。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时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516001
联系电话:(0752)216796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环评文件类型

1
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
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
广东清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表(详见下方附件)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附件:
1.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2024.12.26.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中转仓项目项目代码2406-441324-04-05-6277942406-441324-04-05-6277942406-441324-04-05-6277942406-441324-04-05-6277942406-441324-04-05-6277942406-441324-04-05-627794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139********建设地点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地理坐标(114度19分1.718秒,23度39分44.787秒)(114度19分1.718秒,23度39分44.787秒)(114度19分1.718秒,23度39分44.787秒)(114度19分1.718秒,23度39分44.787秒)(114度19分1.718秒,23度39分44.787秒)(114度19分1.718秒,23度39分44.7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6036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0200环保投资占比(%)55.655.6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改造区域占地面积为1620m2)不新增(改造区域占地面积为1620m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项目情况项目情况是否需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废气为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不涉及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废气。项目废气为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不涉及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废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且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且不新增生活污水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项目贮存的污泥和含镍废渣均属于危险物质,项目贮存的污泥和含镍废渣均属于危险物质,是—1—的建设项目厂区最大存储量均超过其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存在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行业类别为危险品仓储,不涉及向海排放污染物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综上所述,项目需设置风险专项评价。综上所述,项目需设置风险专项评价。综上所述,项目需设置风险专项评价。综上所述,项目需设置风险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粤环审〔2018〕391号)规划名称:《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粤环审〔2018〕391号)规划名称:《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粤环审〔2018〕391号)规划名称:《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粤环审〔2018〕39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项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如下:根据《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项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如下:根据《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项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如下:根据《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项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如下:表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表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相关要求相关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引进1、符合电子电器、大健康医药、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主导产业及其产业链要求的项目;2、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以及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环境友好型项目。项目为危废仓储项目,主要用于缓解现有厂区储存压力,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为轻污染项目;项目废水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故项目建设与产业园区行业准入要求不冲突。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引进1、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2、《惠州市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禁止的项目;3、不符合《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和省级环保部门对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备案意见)等环保要求;4、制革、电镀、漂染、化学制浆、化工(生产废水排放量少且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简单混合分装类精细化工项目除外)等须进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的重污染项目;5、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项目,如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项目为危废仓储项目,主要用于缓解现有厂区储存压力,不属于生产类项目,为轻污染项目;项目废水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故项目建设与产业园区行业准入要求不冲突。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要求1、应按园区规划建设,各功能区应合理布局,并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标准后集中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4、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污染达标排放;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依法得到有效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应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全部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6、应使用清洁能源,新建项目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和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管理等环保管理制度,项目污染物排放达到控制标准要求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厂区已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项目卸料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引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沿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后,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建成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在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措施的情况下,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会超出许可范围;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园区环保要求相符。是一、三线一单一、三线一单一、三线一单一、三线一单一、三线一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3—符合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项目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420001),与“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三线一单”对照分析一览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项目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420001),与“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三线一单”对照分析一览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项目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420001),与“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三线一单”对照分析一览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项目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420001),与“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三线一单”对照分析一览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项目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420001),与“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三线一单”对照分析一览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函〔2024〕265号),项目位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2420001),与“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三线一单”对照分析一览表序号类别类别分析内容分析内容是否符合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惠州龙门产业园区,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且占地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惠州龙门产业园区,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且占地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是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①地表水环境:项目附近水体为泄洪渠。下游为公庄河,公庄河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公庄河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标准,水质状况为优;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②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根据政府部门公报数据和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特征污染物TSP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均采取相关收集及处理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④土壤环境:项目车间地面做硬底化、防腐防渗处理,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土壤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①地表水环境:项目附近水体为泄洪渠。下游为公庄河,公庄河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公庄河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标准,水质状况为优;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水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②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根据政府部门公报数据和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特征污染物TSP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均采取相关收集及处理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可确保各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④土壤环境:项目车间地面做硬底化、防腐防渗处理,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土壤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是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能,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能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能,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能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惠州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新型材料、医药与生命健康、绿色数据等产业。项目行业类别为危险品仓储,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不属于限制、禁止准入的行业,基本符合区域产业规划。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惠州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2.【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项目行业类别为危险品仓储,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不属于限制、禁止准入的行业,基本符合区域产业规划。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惠州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3.【产业/禁止类】严禁引入制革、漂染、化工、造纸、电镀及含其他表面处理工序等废水排放量大或排放含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项目行业类别为危险品仓储,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不属于限制、禁止准入的行业,基本符合区域产业规划。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惠州区域布局管控要求1-4.【其他/综合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与村庄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制带),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同时,应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约30米缓冲区。项目所在厂区厂界与最近敏感点小塘村的直线距离为330m,满足应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约30米缓冲区的要求。是4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能源资源利用要求2-1.【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未有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但项目的产生排放的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有效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或处置,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项目可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是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排放量很小,不会突破园区的排放总量的管控要求。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2.【水/综合类】工业园纳污水体公庄河为东江一级支流,且水环境容量有限,须严格控制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最大限度削减废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排放量很小,不会突破园区的排放总量的管控要求。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3.【水/综合类】加快完善园区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投入使用,确保园区内企业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排放量很小,不会突破园区的排放总量的管控要求。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4.【大气/限制类】强化VOCs的排放控制,新引进排放VOCs项目须倍量替代。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排放量很小,不会突破园区的排放总量的管控要求。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5.【固废/综合类】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入园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经过处理后排放量很小,不会突破园区的排放总量的管控要求。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引至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现有水泥线生产用水,不涉及废水外排。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要求4-1.【风险/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园区建立8000m3事故应急池。强化园区风险防控。项目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应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要求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园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项目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应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是4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风险防控要求4-3.【其他/综合类】园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应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是综上所述,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总体上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5—其他符合性分析二、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经查阅,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故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三、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相符性分析经查阅,项目建设不涉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相关要求不冲突。四、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平陵镇晨光村动旗岭金龙大道边(塔牌水泥厂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证明材料见附件3)和《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图》(见附图12),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且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故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用地规划,选址合理。五、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详见附图8)。项目附近水体为泄洪渠,上游为长塘水库,根据龙门县水利局发布的《关于龙门县2023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责任人名单的公示》附件1龙门县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长塘水库的功能为灌溉、防洪。泄洪渠下游为公庄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公庄河水质目标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结合《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各水体未列出的上游及支流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以保证主流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最低要求,原则上与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规定,则泄洪渠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见附图9),故项目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广东省人民其他符合性分析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以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13),最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距离项目厂界东面约3794m的水东陂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六、其他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1、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相符性分析《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有关规定如下:“一、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二、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五、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东江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有关规定如下:“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一)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二)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三、对《通知》附件“东江流域包含的主要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三)惠州市的适用区域调整为除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阳区沿海地区、惠东县沿海地区(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平海镇、巽寮办事处)之外废水排入东江及其支流的全部范围”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属于东江流域,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汇入厂区现有调节池内,经“调节pH+絮凝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塔牌水泥公司水泥生产线生料粉磨工序;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因此项目不列入粤府函[2011]339号文和粤府函[2013]231号文中规定的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2、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有关规定如下:“第五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在东江流域内,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相符性分析:项目建设地点属于东江流域,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暂存物料为污泥和含镍废渣,物料虽含砷、镉、铬、铅等重金属,但项目为扩建项目,仅增加物料贮存中转能力,不涉及新增危废总处置量,与上述所列“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的政策不冲突;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汇入厂区现有调节池内,经“调节pH+絮凝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塔牌水泥公司水泥生产线生料粉磨工序;项目不涉及废水外排,不属于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中禁止和严格控制建设行业,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3、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函〔2021〕652号)有关规定如下:“第四章、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三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珠三角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大力推动全省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原则上入园集中管理。……”相符性分析:项目利用已建原辅料仓库部分区域改造成危废中转仓,为危废暂存项目,不属于粤环函〔2021〕652号文第四章规定中禁止新建、扩建项目的范畴,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要求。4、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有关规定如下:“第四章、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第一节、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第五章、加强协同控制,引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第一节、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和科学决策能力-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逐步推动珠三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扩大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第三节、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排放治理。……石化、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依法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实施工业炉窑分级管控,全面推动B级以下企业工业炉窑的清洁低碳化改造、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逐步开展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及重点工业窑炉的在线监测联网管控。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第十章、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第一节、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提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补齐固体废物利用求,主要包括:1)危险废物采用合适的容器存放,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基础必须防渗,铺设的防渗层为不少于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再铺设一层防水砂浆;防渗措施施工设计阶段须同步开展环境监理,核对防渗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对施工过程涉及的各项环节进行检验,确保防渗设计、施工符合环保要求;此外,防渗措施施工质量检验应与施工同步进行,质检合格并报环境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3)贮存场所须做好防渗漏、防风、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地面与裙脚必须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即不相互反应),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贮存区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并配备相容的吸附材料等应急物资;危废中转仓门口设置10~15cm高的挡水坡,防止暴雨时有雨水涌进,同时仓库外部设雨水沟,下雨时可收集雨水,防止雨水浸入仓库。同时,装卸区、贮存区等区域设置导流沟,与事故应急池相联通。4)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墙等方式;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贮存分区须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5)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危险废物堆放点设置警示标识;6)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位置、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7)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8)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9)建设单位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10)建设单位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②日常管理和台账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合法、合规的单位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将危险委托具有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认可的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严格执行危废五联单转移制度等管理要求,并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29号)相关要求,做到: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雨、防扬散、防渗漏等设施,最大贮存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在线申报备案;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5、地下水、土壤(1)环境影响识别项目为危废暂存项目,暂存的物质为污泥和含镍废渣,含水率为50%以下,不会产生渗滤液。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改造和防渗处理,污泥和含镍废渣分类暂存于对应的暂存区。污泥及含镍废渣采用吨袋进行包装,装入定制的密封铁箱内,通过汽车运输,装填时铁箱活动门打开,运输及卸料过程中关闭。危废中转仓地面、裙脚以及洗车区配套的洗车水池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且墙边建有液体导流沟,导流沟与事故应急池连接。在正常状况下,项目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地下水、—96—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土壤污染主要为非正常状况下,污水收集管道破裂、防渗层破损等。(2)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入、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①源头控制措施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即使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良好。②分区防控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典型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调整。项目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土壤、地下水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防渗分区情况下表。表60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分区定义厂内分区防渗等级污染区重点防渗区危害性大,污染物较大的生产装置区,污染控制难度较难危废中转仓(暂存区、洗车区、洗车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污染区一般防渗区无毒性或毒性小的生产装置区、装置区外管廊区,污染控制难度较易废气处理装置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非污染区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外区域厂区道路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自土夯实、混凝硬化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地面采用C30防渗水密度聚乙烯膜,最项目在采取以而渗入地下,进而一般防渗区自土夯实、混凝硬化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地面采用C30防渗水密度聚乙烯膜,最项目在采取以而渗入地下,进而一般防渗区自土夯实、混凝硬化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地面采用C30防渗水密度聚乙烯膜,最项目在采取以而渗入地下,进而上而下采用人工大理石或。如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泥,铺设厚度约40cm,再后铺设一层防水砂浆。上防腐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水泥防渗结构,车间地面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制标准》(GB18597在上层铺一层厚度不小,不会因污水、危废直接响。全部进行粘硬化。重点-2023)要求,于2mm的高与地表接触全部进行粘硬化。重点-2023)要求,于2mm的高与地表接触—97—6、环境风险本次评价设置了《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其主要结论如下:根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次评价结合全厂的危废贮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厂区贮存的污泥、含镍废渣及运营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灯管)。根据相关内容评价,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区边界为起点外扩5km的范围;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距离泄洪渠最近处作为危险物质泄漏排放点,排放点下游200m,泄洪渠与公庄河交汇处,泄洪渠与公庄河交汇处下游1000m的范围;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17.3km2,根据建设项目周边河流及道路为划分界线确定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环境风险评价关注点是事故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结合项目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物质的理化性质和发生事故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本次评价选取废矿物油泄漏火灾爆炸伴生/次生产生的CO、SO2进行大气风险预测分析,并采用解析法预测项目地面防渗层破损情况下,灭火时产生的渗滤液发生下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风险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废矿物油泄漏火灾事故下次生CO落地浓度未超过其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380mg/m3),超过其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95mg/m3)的最远距离为20m;废矿物油泄漏火灾事故下次生SO2落地浓度均未超过其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79mg/m3)的最远距离为20m,超过其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2mg/m3)的最远距离为290m。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条件下,次生的CO、SO2在各敏感点处的落地浓度均不超过对应的毒性终点浓度-1和毒性终点浓度-2。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预测结果可知,发生渗滤液泄漏事故时,地下水局部范围受到影响,随着时间延续,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峰值逐步降低,但影响范围增大。项目污泥及含镍废渣贮存区距离厂界红线最近约80m,在泄漏277天后,超波区域已超出厂界范围。建设单位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I8597-2023)要求,做好贮存风险事故防范工作,主要通过在2#危废中转仓地面做硬化、防腐、防渗处理,仓库进出口设置墁坡和沙袋,与仓库围墙形成储液空间,用于收集消防废水、灭火时产生的渗滤液等,防止外泄。此外,项目仓库外部设雨水沟等径流疏导系统,装卸区、贮存区等区域设置导流沟,均与事故应急池相联通,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灭火时产生的渗滤液等均可通过导流沟或雨水沟收集,暂存于事故应急池内。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通过污水管转移至槽车或专用的收集容器内,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人为事件,目前建设单位已经逐步完善了一套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并编制了《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可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从公司各项制度的完备情况以及公司多年运营的实际结果看,建设单位对于运营期采取的各项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取得较显著效果,事故事件发生数量逐年减少;建设单位在保持现有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按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其进行优化,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总体而言,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9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2#危废中转仓废气排放口(DA173)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氨中转仓设为密闭车间,仓库进出口设置自动卷闸门,车间废气通过整体抽风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厂界硫化氢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排放限值大气环境厂界氨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地表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COD、SS、石油类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调节pH+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牌水泥公司水泥生产线生料粉磨工序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声环境运输车辆、装卸及车辆冲洗作业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无无无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滤袋、废矿物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其他有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滤袋、废矿物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其他有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滤袋、废矿物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其他有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滤袋、废矿物油、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其他有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100—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危废中转仓地面、裙脚以及洗车区配套的洗车水池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且墙边建有液体导流沟,导流沟与事故应急池连接,在采取以上防腐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因污水、危废直接与地表接触而渗入地下,进而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通过在2#危废中转仓地面做硬化、防腐、防渗处理,仓库进出口设置墁坡和沙袋,与仓库围墙形成储液空间,用于收集室内消防废水、灭火时产生的渗滤液,防止外泄。项目设有一个容积为125m3的事故应急池,可满足项目消防或其他事故废水收集应急需要。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通过污水管转移至槽车或专用的收集容器内,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制及奖惩方法;2、确定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对各车间、部门及操作岗位进行监督与考核;3、建立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环保工程建设、验收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保设施及运行记录、其他环境统计资料;4、项目建设期间做好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及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5、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等的规定,项目建成后需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101—六、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用地性质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中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则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02—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2650.2800.41500.68+0.415废水废水量(万吨)0000000废水CODCr0000000废水NH3-N0000000危险废物废滤袋0.20.200.0500.25+0.05危险废物废矿物油0.20.200.0500.25+0.05危险废物废灯管0.10.100.0200.12+0.0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012.960012.960+12.960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1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中转仓项目 新增中转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