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招标采购公告(2024)
溧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D〔2024〕3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溧阳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4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溧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溧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及建新区土地征收的请示》(溧政请〔2024〕94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由常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溧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14批实施方案》。本次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别桥镇北山村、别桥镇合星村。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4.5735公顷(含耕地4.3242公顷);建新区用地总面积4.570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5706公顷(转用农用地4.3103公顷,含耕地2.1862公顷)。
二、你市要强化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杜绝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充分听取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意见,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财产权和收益权。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如发现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责令停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同时按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4年12月27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溧阳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4年12月3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