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建设工程 产能建设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西5-8南区块22口井2020年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7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
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众意见投递:
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
电话:0438-6393060
联系人:程工
附件1:
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西5-8南区块22口井2020年产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9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西5-8南区块22口井2020年产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024-151.pdf
30.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15.1 KB
, 下载次数
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能建设工程 产能建设工程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