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招标采购公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29Z038号)

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4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4年29Z038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东莞市横沥亦恒百货店经营的“黄豆芽”一(一)东莞市横沥亦恒百货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9-14),“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横沥亦恒百货店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9-14)经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91202D02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经该店分析,“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具有促进植物生长的作用,是种植环节添加了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的物质导致抽检不合格。二、东莞市横沥温鲜生生活超市经营的“黄豆芽”(一)东莞市横沥温鲜生生活超市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9-14),“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横沥温鲜生生活超市使用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4-09-14)经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4]291202D01号。)(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并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经该店分析,“6-苄基腺嘌呤(6-BA)”具有促进植物生长的作用,是种植环节添加了含有“6-苄基腺嘌呤(6-BA)”的物质导致抽检不合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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