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工程 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大余县、崇义县行政审批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省电力设计院铅厂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省电力设计院铅厂风电场项目电力外送需要,结合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崇义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省电力设计院铅厂风电场项目送出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崇义中电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崇义县铅厂镇、大余县黄龙镇、南安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铅厂升压站-南安变电站110千伏线路17.834公里(其中30毫米重冰区单回路架线0.699公里、20毫米重冰区单回路架线6.26公里;15毫米中冰区单回路架线7.974公里、10毫米轻冰区架线2.901公里);南安220千伏变电站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234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407-360700-04-01-795630)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送出工程 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