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 节能审查 节能报告 标准煤招标采购公告(2024)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州市人民医院西湖院区节能审查意见
漳州市人民医院:
报来的《漳州市人民医院关于申请漳州市人民医院西湖院区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委托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评审结论主要为:项目年总能耗当量值为3093.95吨标准煤(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不计算能耗,应急发电机组使用柴油不计算能耗)。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漳州市人民医院西湖院区(项目编码:2402-350602-04-01-941165)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3093.95吨标准煤(当量值)、7411.37吨标准煤(等价值)(耗能工质:水、氧气、压缩空气不计算能耗,应急发电机组使用柴油不计算能耗)。其中,年电力消费量2389.01万kwh,年新水消费量46.57万m3,年天然气消费量13.00万标立方米,年氧气消费量32.02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费量25.80吨,年压缩空气159.26万立方米。
三、根据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1号),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当地的能源消费影响程度判定为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增加值能耗水平对所在地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的影响程度为有一定影响。建议强化节能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深化节能设计与技术应用,加强医疗设备节能管理与技术升级。
四、请你单位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设施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节能措施,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确定值10%及以上,你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至我局。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能审 节能审查 节能报告 标准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