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027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026号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置业路15号,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温树伟、何萍芳。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60%
绿地率:15%
建筑限高:50米。
一、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2608805
附件:
1.关于变更温树伟、何萍芳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关于变更温树伟、何萍芳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HE2H14SI4000m²E2E2MlSIMI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用地位置示意图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027号、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43026号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凤镇置业路15号,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温树伟、何萍芳。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60%绿地率:15%建筑限高:50米。1、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限高5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260880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