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探井 危废暂存间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延2072等25口天然气探井项目、延安市新区延州大道加油站(P2-06-01地块)项目、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崖里坪危废暂存间项目、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生活区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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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二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B区54号窗口)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2072等25口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区行审建函〔2024〕55号
2024年12月30日
2
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新区延州大道加油站(P2-06-0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区行审建函〔2024〕56号
2024年12月30日
3
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崖里坪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区行审建函〔2024〕57号
2024年12月30日
4
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生活区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延区行审建函〔2024〕58号
2024年12月30日
57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崖里坪危废暂存间项目.pdf
56延安市新区延州大道加油站(P2-06-01地块)项目.pdf
55延2072等25口天然气探井项目.pdf
58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生活区锅炉房项目.pdf
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57号延区行审建函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崖里坪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部:你公司《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崖里坪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崖里坪村生产基地院内。利用现有仓库改建一座1#危险废物贮存间,建筑面积为20m²,(贮存间分为2个区1.HW08废矿物油,2、HW06废有机溶剂,)。另一座为新建建筑面积11m22#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间分为2个区1、HW49其他废物,2、HW31废铅蓄电池,)建筑高度均为3.5米,均为砖混结构。均设废液导流槽和1.0m集液池;均设防爆灯一套,室外防爆开关,静电释放器。设置塑料内衬编织袋、废液收集桶等分类收集。项目总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为1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0%。二、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场界扬尘浓度限值。(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五、建设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2月30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延区行审建函[2024]56号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新区延州大道加油站(P2-06-0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延安新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延安市新区延州大道加油站(P2-06-01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延安市新区延州大道辅路与东方红大道交汇口处东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加油区、油罐区、停车场等区域。总占地面积为5088.25m,设置50m汽油罐2台,50m柴油罐1台,油罐总容积为150m。项目总投资7805.80万元,环保投资为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二、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场界扬尘浓度限值。(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10-(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控制措施。运营期项目厂界南侧、东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北侧、西侧执行4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五、建设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2月30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延区行审建函面[2024]55号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2072等25口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一厂:你厂《延2072等25口天然气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川口镇、柳林镇、麻洞川镇、南泥湾镇、临镇镇。该工程新建25口天然气探井均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境内,勘探范围在延长气田采气一厂矿权范围内,除延2310斜探井利用现有采气井场空地建设外,其余24口探井均为新征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4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19%。二、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场界扬尘浓度限值。(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探井工程,仅有施工期,施工期污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排放限值。(四)严格落实固废治理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五、建设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六、你厂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2月30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延区行审建函[2024]58号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川口生活区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部:你公司《延长油田井下作业工程部崖里坪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并结合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宝塔区川口乡赵尧村井下作业工程公司院内。锅炉房总占地面积370m²,主要包括2台锅炉和配套的辅助设施,功率2.8MW及1.4MW,2.8MW用于冬季供暖,1.4MW为备用锅炉,在2.8MW锅炉检修期间启用用于供暖,项目锅炉供暖范围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部办公楼、公寓楼、食堂、固井大队,南泥湾的井下队和采油队,供热面积35000m。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5%。二、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间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污染物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运营期锅炉排水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噪声控制措施。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废治理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五、建设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审。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12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然气探井 危废暂存间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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