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三年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



平阳县昆阳镇西城下北路2-10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平阳县昆阳镇西城下北路2-10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4ZJ1024617-2

转让方名称
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1.836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03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1-16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平阳县昆阳镇西城下北路2-10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1.836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03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1-16

资产属性
A17001
标的所在地区
平阳县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出租底价:以评估价0.612万元作为首年租金招租底价。2.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取整数)至温州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无递增,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场地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生产经营场所水电费及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6.租赁面积以房产实际面积为准,租赁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7.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8.出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标的物现状及房屋和土地用途或使用功能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竞得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意向竞买方报名竞买之前须查询和实地勘探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竞买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单位(个人)无关。相关风险意向竞买方参与竞买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9.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非法物品等,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环保、安监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竞得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及是否符合承租方的需求等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也有竞得人自行承担。10.租赁期间,租赁场地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11.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使用任何明火及相关设备。12.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收回该承租场所的,承租方须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平阳县瓯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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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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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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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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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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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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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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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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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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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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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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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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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三年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