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的规定,依法对“象山县建设路(西谷路至东谷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备注:

附件1:1、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_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2:3、验收鉴定书_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pdf
附件3: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_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编号:,2106-330225-04-01-923809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验收主持单位:,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11月日2106-330225-04-01-923809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行业类别其他城建工程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改建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象山县水利局象水渔审批函〔2021〕15号2021年8月23日象山县水利局象水渔审批函〔2021〕15号2021年8月23日象山县水利局象水渔审批函〔2021〕15号2021年8月23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象发改审批〔2021〕118号2021年6月30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象发改审批〔2021〕118号2021年6月30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象发改审批〔2021〕118号2021年6月30日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024年3月2021年10月~2024年3月2021年10月~2024年3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宁波方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宁波方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宁波方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宁波市水宝生态监测治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宝生态监测治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宝生态监测治理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建设单位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日在象山县召开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特邀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及监理、施工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项目建设前后,建设单位委托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竣工后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的汇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位于宁波市象山县松兰山旅游景区内,紧邻东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9°25'54.99'',东经121°57'39.12"。本项目用地红线面积10.8985hm2,总建筑面积为2862.6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42.23m2,地下建筑面积25.71m2,机动车位335个,绿化面积55577m2,水域面积17627m2。本工程共分1个土建施工标段,工程已于2021年10月开工,2024年3月完工,建设总工期30个月。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总投资约17126.4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651.4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工程实际占地为11.118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8985hm2,临时占地面积0.2200hm2。占地类型为公园与绿地、坑塘水面。本工程实际实施挖填方总量为7.11万m3,其中挖方3.76万m3,填方3.35万m3,无外借及余方。(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21年5月,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方案编制单位于2021年1月编制完成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2021年7月9日,象山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会议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2021年8月23日,象山县水利局以“象水渔审批函〔2021〕15号”文下发《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关于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1、2019年12月30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2020年12月16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2011年1月,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建筑方案设计说明》;4、2021年3月,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方案成果稿》;5、2021年6月30日,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建设单位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行开展,并于2024年4月编制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委托了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时段为2021年10月至2024年3月。监测期间设置了1个定点监测点位,监测方法采用查阅资料、无人机航测、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并已完成了3个季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含1份首次报告),并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场地内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明显水土流失现象,完建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优良,运行效果良好,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监测总结统计了各季度三色评价打分,综合得分97.67分,本项目在三色评价中属于“绿”色。工程建设期间,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进度,积极开展了施工区域的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经过监测组现场调查及定点监测取得数据,进行了整编分析,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要求,着重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六项防治指标、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形成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为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提供依据。(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24年11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报告书,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写完成了《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本次验收范围内,因工程建设及受其影响的范围面积共计为11.1185hm2,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67、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86%、林草覆盖率为51.00%。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原定的防治目标值。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验收组对已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认为象山县松兰山滨海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基本符合水土保持工作的规定和防治目标要求,总体上已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标准。(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象山县水利局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设计,优化了施工工艺,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临时防护措施到位、绿化防护到位,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七)后续管护要求根据建设与运行管理实际情况,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以雨水排水工程及景观绿化为主。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项目建成后经受了初步的考验,整体看水土保持措施质量较好。后期运营管理暂定由象山松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日常养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的维护管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