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招标采购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2025)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喀什市暂存点等6家单位因营业执照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向我局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详情如下: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喀什市暂存点”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市收集点”,法定代表人“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泽普县暂存点”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泽普县收集点”,法定代表人“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莎车县暂存点”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莎车县收集点”,法定代表人“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叶城县暂存点”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叶城县收集点”,法定代表人“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麦盖提县暂存点”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麦盖提县收集点”,法定代表人“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由“新疆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巴楚县暂存点”变更为“新疆绿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巴楚县收集点”,法定代表人“陈梦园”变更为“侯立梅”。
经研究,同意以上收集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其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以及行政许可有效期限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废物经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