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辆 报废车辆招标采购公告(湘西厚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月8日9时起在中拍平台按现状拍卖旧机动车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湘西厚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旧机动车辆19辆及报废车辆3辆。
二、拍卖方式:有底价的增加拍卖。
三、车辆品牌:本次拍卖标的车型有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日产天籁等多种小车、越野车、皮卡车、商务车、大型客车。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2025年1月6日-7日9时-16时在经开区湘西厚驿停车场进行公开展示。
五、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1月7日16时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申请参拍报名,并将拍卖保证金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户名:湘西自治州明珠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82014950000010747、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用途:拍卖保证金)。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竞买保证金凭证,于2025年1月7日16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其相关资料已详实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所有瑕疵、风险。
七、咨询电话:15874387361(张女士)
竞买须知
本《竞买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场拍卖会的具体情况制定。
一、拍卖标的:
湘西厚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旧机动车辆19辆及报废车辆3辆。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6日-7日9时-16时在经开区湘西厚驿停车场进行公开展示。
三、标的瑕疵及相关告知
1、本次拍卖标的物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购买。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标的涉及拍品品质和形式上的瑕疵由买受人负责承受,买受人不得以存在瑕疵为由,拒不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请在竞价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有意参加本场拍卖会者即视为完全接受本竞买须知。
3、拍卖的相关资料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当在公告展示时间内到展示现场对车辆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并慎重选择竞拍车辆和出价。
3、拍卖人通过各种形式所发出的拍卖宣传信息,如有不一致情形发生时,以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重要提示内容为准。
四、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费用的缴纳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剩余价款及拍卖佣金须在3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人按成交价的5%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
收款账户:
户名:湘西自治州明珠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82014950000010747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2.买受人同时须按系统提示向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线上支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否则平台将依约锁定该账号致其无法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成交确认手续、标的物的移交、费用承担
1.买受人按约定交清款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持买受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资质证件到拍卖人处签署纸质《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并办理标的实物及相关证件资料移交手续。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卖人变更已签署的《电子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内容。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因标的移交产生的任何责任、费用。
2.标的物一旦交付给买受人,其风险责任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须在成交后7天内将标的物转移,同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否则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维修及其他责任、损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3.买受人在办理车辆过户程中所涉一切税、费、购买保险等及移交前有可能未明确缴费义务的欠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车辆在移交前若有违章罚款未处理的,均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4、需要异地提档落户的车辆,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遵守当地机动车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政策。
5、买受人自提车后到过户前发生的一切意外损失及所有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拍卖成交后,未成交的竞买人须及时向拍卖人提供其本人或本单位的准确银行账号,拍卖人将在拍卖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息)。
七、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竞买人/买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在竞价过程中故意扰乱竞价秩序的;
2、不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软件使用费及相关税、费的;
3、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4、不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5、不按时提取标的实物并办理完毕拆解注销手续的。
(二)出现以上违约情形之一的竞买人/买受人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依据《拍卖法》第39条有关规定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为旧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是否有违法未处理等情形,车辆无法启动等情况;
2、本次拍卖的车辆中有3辆已达报废标准,不能过户,不能年审,不能上路行驶;
3、竞买人竞买报废车辆必须是符合报废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为注册登记的旧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具备报废车辆拆解、报废资质的公司)的企业,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参与竞拍,将不予以交付,且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款均不予退还;
4、报废车辆履约保证金:2000元/辆,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的清运,并在车辆管理部门监督下完成车辆的报废拆解及注销手续,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或机动车注销证明的相关资料。经委托方与拍卖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原路退还。
5、车辆可能存在的违章罚款和计分,按照报废机动车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处理;
6、车辆清运、报废等手续由买受人自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介绍
出口441AOF25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机动车辆 报废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