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公开出让CB(存)-2024-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公开出让CB(存)-2024-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沂政字〔2025〕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4-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4-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出让CB(存)-2024-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增强土地供应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公开出让CB(存)-2024-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CB(存)-2024-48号宗地位于许家湖镇驻地、许家湖路以西,国有建设用地收回。拟公开出让面积29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3667GB01105W00000000,规划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5%。
二、拟公开出让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以上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时间以发布的出让公告为准,出让活动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上进行。
三、竞买人范围及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公开出让的底价、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按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确定的执行,具体出让活动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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