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钟山县公墓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24〕379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钟山县公墓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钟山县公安镇梁屋村民委员会、黄凤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7.8019公顷(果园0.3205公顷、乔木林地0.6962公顷、灌木林地0.0551公顷、其他林地6.0223公顷、其他草地0.3193公顷、农村道路0.2401公顷、沟渠0.0861公顷、设施农用地0.06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钟山县公墓项目建设用地,由钟山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钟山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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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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