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月6日宁波奉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奉化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35R/2025-111728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06
2025年1月6日宁波奉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奉化区“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承诺书
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
宁波奉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
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
宁波奉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pdf
奉铭机械-备案承诺书.pdf
2024年11月25日在宁波景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示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574-88689134传真:0574-88689134通讯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K区环保窗口(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行政审批科(奉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波奉铭机械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申请报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单位)已编制完成了宁波奉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报上,请贵局审批。同时,本人(单位)郑重承诺:(一)本人(单位)对报送的宁波奉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且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人(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本人(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本人(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特此申请和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D044年(1月日(单位盖章X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3奉化区地表水功能区划分图附图4宁波市三线一单奉化区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5项目卫星定位和周边环境敏感点图附图6宁波市奉化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7奉化区三区三线规划成果图附图8宁波市奉化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江口街道)附图9项目在规划环评区域位置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排水许可证附件6MSDS文件附件7检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E121度24分44.423秒,N29度41分52.47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大类中的“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大类中的“69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5005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20环保投资占比(%)4.04.04.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用海)面积(m2)1820(租赁面积)1820(租赁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气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气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否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均未超过临界量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均未超过临界量否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采用自来水,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本项目采用自来水,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否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奉化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本项目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根据“规划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制度,依托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该区域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审批制和备案制两种方式,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书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报告表项目,实行审批制;对负面清单外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可降低环评等级为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备案制;但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内的项目,不得降低环评等级。本项目位于奉化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区域内(详见附图8),且未列入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因此可降为登记表。其他符合性分析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1、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具体见附图5。表1-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对照表其他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特征位于江口街道南部,主要分为顺浦路南北两大区块,北部区块以新型产业区和特色产业功能为主;南部区块主要以综合服务中心、转型优化去、总部优化区和孵化区为主。主要以电子位于江口街道南部,主要分为顺浦路南北两大区块,北部区块以新型产业区和特色产业功能为主;南部区块主要以综合服务中心、转型优化去、总部优化区和孵化区为主。主要以电子///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特征通讯、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服装、竹制品、笋制品及新兴产业等产业等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区内主要河流有县江。该区块污水管网设施较完善,污水纳入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讯、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服装、竹制品、笋制品及新兴产业等产业等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区内主要河流有县江。该区块污水管网设施较完善,污水纳入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当地主导产业的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当地主导产业的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项目对废气、废水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安全合理处置。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强化减污降碳协同,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强化减污降碳协同,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均做好相应防渗漏等措施。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使用,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等。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等。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生活用水来自市政给水,能源来自市政电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备注应在工业用地与居民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环境隔离带。应在工业用地与居民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环境隔离带。本项目与与最近敏感点距离较近,有一定宽度的环境隔离带。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是否—3—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2)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6),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奉化区“三区三线”规定成果图(附图7),本项目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符合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管控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2023年奉化区环境空气六项基本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2023年长汀监测断面现状水质pH、DO、CODMn、BOD5、氨氮、总磷和石油类各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本项目车间内均采取防渗防漏处理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避免污染物事故排放,对周边土壤基本无影响,不会突破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所需能源为电能,不涉及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且电能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会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但其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本项目不占用耕地,不新增用地指标,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表1-2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碳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不属于通知规定的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内,故报告不进行碳排放评价。5、与行业标准对照分析(1)《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55号)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治理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表1-4。表1-4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照表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碳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不属于通知规定的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内,故报告不进行碳排放评价。5、与行业标准对照分析(1)《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55号)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治理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表1-4。表1-4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照表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碳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不属于通知规定的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内,故报告不进行碳排放评价。5、与行业标准对照分析(1)《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55号)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治理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表1-4。表1-4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照表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碳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不属于通知规定的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内,故报告不进行碳排放评价。5、与行业标准对照分析(1)《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55号)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治理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表1-4。表1-4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照表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碳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不属于通知规定的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内,故报告不进行碳排放评价。5、与行业标准对照分析(1)《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55号)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治理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表1-4。表1-4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照表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2)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碳排放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号),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不属于通知规定的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内,故报告不进行碳排放评价。5、与行业标准对照分析(1)《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对照《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甬环发〔2016〕55号)关于表面涂装行业治理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规范提升标准对照见表1-4。表1-4宁波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对照表分类内容序号判断依据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源头控制1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份、紫外(UV)光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鼓励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420g/L的涂料。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油漆等环境友好型涂料,所有涂料即用状态下VOC含量均<420g/L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源头控制2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家具制造企业环境友好型涂料(水性涂料必须满足《环境标准技术产品要求水性涂料》(HJ2537-2014)的规定)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3涂装企业采用先进的静电喷涂、无空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热喷涂工艺,淘汰空气喷涂等落后喷涂工艺,提高涂料利用率。本项目涂料采用先进的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4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本项目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5溶剂型涂料、稀释剂等调配作业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并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本项目溶剂型涂料、稀释剂等调配作业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并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过程控制66无集中供料系统时,原辅料转运应采用密闭容器封存。油漆转运采用密闭容器封存符合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7禁止敞开式涂装作业,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晾(风)干(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本项目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作业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8无集中供料系统的浸涂、辊涂、淋涂等作业应采用密闭的泵送供料系统和密闭的回收物料系统。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9淋涂作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滴落的涂料,涂装作业结束应将剩余的所有涂料及含VOCs的辅料送回调配间或储存间。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10废涂料桶、废溶剂、水帘废渣等危险废物,应符合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降低暂存时挥发性有机物的逸散。危险废物将按规定暂存及处置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11鼓励企业采用密闭型生产成套装置,推广应用自动连续化喷涂线。大件喷涂可采用组件拆分、分段喷涂方式,兼用滑轨运输、可移动喷涂房等装备。本项目采用密闭喷漆房喷涂/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12鼓励企业采用静电喷涂、无空气喷涂、空气辅助/混气喷涂、热喷涂等效率较高、VOCs排放量少的涂装工艺。本项目采用空气辅助/混气喷涂工艺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过程控制13鼓励采用废气热能回收-烘干一体化的生产设备。本项目废气热能无回收价值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废气收集14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除汽车维修行业外,原则上禁止涂装废气和烘干废气混合收集、处理。本项目喷漆房内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统一收集、处理基本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废气收集15调配、涂装和干燥工艺过程必须进行废气收集。本项目调配、涂装和干燥工艺过程废气均在调漆房、喷漆房内密闭收集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废气收集16对喷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废气收集17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涂装废气总收集效率不低于90%,收集系统需与生产设备同步启动。本项目废气总收集效率为95%,收集系统与生产设备同步启动。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废气收集18VOCs污染气体收集与输送应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要求。满足符合涂装行业总体要求废气收集废气收集1919废气收集系统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要求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按要求设计建设符合符合废气处理20溶剂型涂料喷涂漆雾应优先采用干式过滤或湿式水帘等装置去除漆雾。本项目采用湿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废气处理21喷涂废气中漆雾和颗粒物必须进行预处理,处理效果以满足后续处理工艺要求为准。本项目采用湿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废气处理22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催化燃烧装置或回收热力燃烧装置,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90%。本项目生产线,水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均使用,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基本符合废气处理23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涂装、晾(风)干废气处理应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焚烧方式处理。设施总净化效率不低于75%。本项目生产线,水性涂料和溶剂型涂料均使用,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基本符合废气处理24调配废气、流平废气、涂装废气、晾(风)干废气混合后确保温度低于45℃,可一并处理。本项目调配、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废气处理25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在污染物总量规模不大且浓度低、周边环境不敏感的情况下,可联合采用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法等废气处理集成技术,低温等离子法、光催化法等干式氧化技术宜与吸收技术配套使用。本项目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符合废气处理26废气末端净化系统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净化效率符合要求。要求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按要求设计建设符合废气处理27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应定期更换和处理;更换产生的废除湿、废吸附剂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处置,防范二次污染。本项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塔产生的喷淋废水及时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喷淋废水、废除湿、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7—物暂存间质单位处置1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8(2)环境管理要求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位于车间南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的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②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位于车间北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按HJ1276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易产生VOCs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45—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分类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企业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贮存信息详见下表。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贮存场所(设施)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占地面积贮存能力(t)贮存周期危废仓库漆渣10m20.3651季度危废仓库废水性漆桶10m20.0201季度危废仓库废包装桶10m20.0081年危废仓库喷淋废水10m20.91季度危废仓库洗枪废水10m20.241季度危废仓库废皂化液10m20.283二个月危废仓库废包装桶10m20.028二个月危废仓库废活性炭10m21.9361季度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5、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污染物类型和污染途径本项目所有车间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用密封容器包装,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其不属于土壤大气沉降相关的污染因子;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实施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2)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厂区应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表4-22。表4-22厂区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分区类别厂内区域厂内区域厂内区域防渗要求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等生产车间、仓库等生产车间、仓库等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46—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10-7cm/s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按照上表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6、生态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影响分析。7、环境风险(1)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见表4-23。表4-23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储存情况一览表物质名称CAS号最大贮存量(t)临界量(t)Q值Q值储存位置危险废物(参照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3.78500.07560.0756危废暂存间合计///0.07560.0756/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经计算Q=0.0756<1,直接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无需进行专项评价。(2)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表4-24项目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环境风险源名称风险分析风险分析风险分析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影响途径化学品仓库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大气扩散、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危废暂存间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渗漏则会影响土壤和地下水,若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影响周边环境空气,由此伴生的消防废水也会影响周边地下水、地下水和土壤大气扩散、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废气处理设施突发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突发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突发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突发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突发故障导致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扩散(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甬应急[2023]22号),对企业提出如下意见。①深化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企业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做好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阶段的相关工作。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且未进行正规设计的,应委—47—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展开设计诊断,并组织专家评审,诊断结果不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闭环管理。②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联动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环保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应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分备案。专业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企业要开展安全评价,并将评价信息报送生态环境部门。③建立环保设施联动排查治理机制本项目不涉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指易燃易爆的粉尘治理设施)、RTO焚烧炉等五类重点环境治理设施,不属于重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综上,企业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含电磁辐射类内容。—4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调漆、喷漆、晾干、洗枪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环境调漆、喷漆、晾干、洗枪废气排放口(DA001)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环境焊接烟尘颗粒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氨氮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声环境生产设备、风机等等效连续A声级LAeq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②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③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底部设减振基础、风管进出口采用软接头;④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位于车间南侧。废边角料、金属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位于车间北侧。废水性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业固废)、漆渣、废油漆桶、喷淋废水、洗枪废水、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位于车间南侧。废边角料、金属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位于车间北侧。废水性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业固废)、漆渣、废油漆桶、喷淋废水、洗枪废水、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位于车间南侧。废边角料、金属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位于车间北侧。废水性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业固废)、漆渣、废油漆桶、喷淋废水、洗枪废水、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0m2,位于车间南侧。废边角料、金属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位于车间北侧。废水性漆桶(待鉴别,未鉴别前或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按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按一般工业固废)、漆渣、废油漆桶、喷淋废水、洗枪废水、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9—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贮存(化学品仓库)过程防范措施设立专门的化学品仓库,分类贮存。化学品仓库地面全部做硬化防渗处理,根据化学品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存放间,每个存放间设置防泄漏沟等截留措施。②废气非正常排放的防范措施本项目废气处理效率降低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避免废气未经处理就对外排放,并立即停车组织检修。同时项目使用的活性炭定期更换,避免吸附效率下降。③危废仓库防范措施危废仓库地面全部做硬化防渗处理,根据危废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存放间,每个存放间设置防泄漏沟等截留措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类中“83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2”类中的“其它”类,属于登记管理,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许可证。②生产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报批。—50—六、结论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汇明路128号,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21320018),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台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精加工、焊接、装配、喷漆、晾干等。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各污染物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在该厂址的实施,其环境影响是可行的。—5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废水量为万m3/a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41/0.041+0.041废气颗粒物///0.097/0.097+0.097废水废水量///0.072/0.072+0.072废水CODCr///0.029/0.029+0.029废水氨氮///0.002/0.002+0.00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15/15+1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除尘灰///0.108/0.108+0.1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5/4.5+4.5危险废物漆渣///1.461/1.461+1.461危险废物废水性漆桶///0.078/0.078+0.078危险废物废包装桶///0.008/0.008+0.008危险废物喷淋废水///3.6/3.6+3.6危险废物洗枪废水///0.96/0.96+0.96危险废物废皂化液///1.7/1.7+1.7危险废物废包装桶///0.17/0.17+0.17危险废物废活性炭///7.745/7.745+7.74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速自动校直切断机设备生产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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