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硅胶制品 环境影响评价 塑胶制品 塑胶制品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受理鹏群硅橡胶(惠州)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39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

发布日期:
2025-01-07 09:50:51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发布机构: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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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1/6
鹏群硅橡胶(惠州)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390万个建设项目
鹏群硅橡胶(惠州)有限公司
新圩
惠州市崇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鹏群硅橡胶(惠州)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39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附件:

项目编号:e0jkfo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附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情况图附图3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现场勘查照片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6惠阳区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7惠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惠阳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图9惠阳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5)附图10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11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2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13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陆域环境管控单元)附图14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生态空间管控分区)附图15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水环境管控分区)附图16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大气环境管控分区)附图17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附件5园区不动产权证书附件6委托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412-441303-04-01-2995962412-441303-04-01-2995962412-441303-04-01-2995962412-441303-04-01-2995962412-441303-04-01-2995962412-441303-04-01-29959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地理坐标(东经114度24分30.636秒,北纬22度48分12.337秒)(东经114度24分30.636秒,北纬22度48分12.337秒)(东经114度24分30.636秒,北纬22度48分12.337秒)(东经114度24分30.636秒,北纬22度48分12.337秒)(东经114度24分30.636秒,北纬22度48分12.337秒)(东经114度24分30.636秒,北纬22度48分12.3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0、玩具制造245二十六、塑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0、玩具制造245二十六、塑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1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2020环保投资占比(%)2020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1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用海)面积(m2)13001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判断项目是否需要设置专项评价,判断依据如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项目情况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储存的危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属于河道取水污染类建设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否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情况无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二)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项目所在园区不动产权证(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03165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二)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项目所在园区不动产权证(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03165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二)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项目所在园区不动产权证(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03165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二)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项目所在园区不动产权证(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03165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二)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项目所在园区不动产权证(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03165号)(详见附件5,项目选址所在建筑为工业用地/厂房,故项目租赁该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具有合法性。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图10),项目选址位于M1/23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三、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4〕188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详见附图7)。依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详见附图6)。依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详见附图8)。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淡水河(详见附图9)。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工业用地,符合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四、“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详见附图11),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号)(详见附件5,项目选址所在建筑为工业用地/厂房,故项目租赁该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具有合法性。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图10),项目选址位于M1/23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三、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4〕188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详见附图7)。依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详见附图6)。依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详见附图8)。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淡水河(详见附图9)。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工业用地,符合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四、“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详见附图11),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号)(详见附件5,项目选址所在建筑为工业用地/厂房,故项目租赁该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建设具有合法性。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附图10),项目选址位于M1/23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三、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4〕188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详见附图7)。依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详见附图6)。依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详见附图8)。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淡水河(详见附图9)。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工业用地,符合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四、“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详见附图11),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管控要求如下:表1-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相符性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位于M1/23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项目位于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惠府〔2021〕23号规定的优先保护单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位于M1/23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项目位于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惠府〔2021〕23号规定的优先保护单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位于M1/23地块,属于一类工业用地。项目位于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不涉及惠府〔2021〕23号规定的优先保护单元,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塔用水,主要设备能源为电能,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在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塔用水,主要设备能源为电能,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在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塔用水,主要设备能源为电能,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在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及引用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增加淡水河的容量负荷。项目所在园区生产车间地面均已经硬化,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存在污染途径。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及引用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增加淡水河的容量负荷。项目所在园区生产车间地面均已经硬化,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存在污染途径。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及引用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增加淡水河的容量负荷。项目所在园区生产车间地面均已经硬化,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不存在污染途径。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3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5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位置在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属于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3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5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位置在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属于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惠府〔2021〕23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3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5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本项目位置在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根据惠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项目不属于优先保护单元,属于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符合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一核一带--区域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一核一带--区域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一核一带--区域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一核一带--区域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一核一带--区域管控要求”的相符性分析内容内容相关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属于C2452塑胶玩具制造和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以上禁止类行业。使用的原料不属于高挥发符合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本项目只有员工生活用水和冷却塔用水,用水量较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新塘村地段(惠州市顺兴达电子有限公司厂房C栋)1-2楼,属于惠阳区秋长街道西南片区。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的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不在以上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符合(二)、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详见附图12),项目属于“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6)(见附图13),本项目在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均能满足上述管控单元、管控区的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二)、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详见附图12),项目属于“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6)(见附图13),本项目在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均能满足上述管控单元、管控区的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二)、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详见附图12),项目属于“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6)(见附图13),本项目在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均能满足上述管控单元、管控区的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二)、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详见附图12),项目属于“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6)(见附图13),本项目在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均能满足上述管控单元、管控区的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所示: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表1-3“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行政区划行政区划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要素细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省市区管控单元分类要素细类要素细类ZH44130320006惠阳淡水河流域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重点管控岸线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江河湖库重点管控岸线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是否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1-1.【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为原料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也不属于惠府〔2021〕23号所列禁止新建、严格控制项目类别。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也不属于惠府〔2021〕23号所列禁止新建、严格控制项目类别。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3.【产业/综合类】加快淡水河流域内的电镀企业清退。1-3.【产业/综合类】加快淡水河流域内的电镀企业清退。1-3.【产业/综合类】加快淡水河流域内的电镀企业清退。1-3.【产业/综合类】加快淡水河流域内的电镀企业清退。本项目不属于电镀企业。本项目不属于电镀企业。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管理。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相符区域布局管控1-5.【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1-5.【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1-5.【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1-5.【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本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本项目不在一般生态空间内。相符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D、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E、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F、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G、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H、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经采用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在落实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与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五、地下水、土壤影响分析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经现场勘查,项目选址内和厂界附近均为硬化地面、已建成厂房、道路及沿路边的绿化树。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各原辅料及固体废物均置于厂车间内储存,不存在露天生产或储存的情况,即不存受雨水冲刷、淋溶出污染物的情况。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生活污水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中,不排入地下水中。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途径见下表。表4-20地下水潜在污染源及其影响途径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生活污水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中,不排入地下水中。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途径见下表。表4-20地下水潜在污染源及其影响途径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生活污水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中,不排入地下水中。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途径见下表。表4-20地下水潜在污染源及其影响途径区域潜在污染源影响途径厂区和生产车间失火消防废水因失火产生消防废水发生垂直下渗或通过地面径流影响到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和生产车间生产废气(有机废气)通过大气沉降影响到土壤原料仓库机油等泄漏通过垂直下渗影响到土壤和地下水危废仓库废活性炭、废机油因危险废物泄漏而发生垂直下渗影响到土壤和地下水生活区生活污水因污水管道破裂、处理设施发生渗漏而导致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2、防控措施项目车间采用标准厂房,原料及废弃物严禁在室外露天堆放,厂房内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厂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污染区包括生产、废物暂存装置及污染处理设施区,其它区域如厂区道路等为非污染区。建设单位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及特殊污染防治区均进行防渗处理,主要防治措施如下:(1)源头控制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衔接。同时建设项目必须节约用水,采用自来水供水,不开采地下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采用明沟明管,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2)污染防治区划分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的原则。(3)地面防渗工程设计原则①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确保工程建设对区域内地下水影响较小,地下水现有水体环境不发生明显改变。②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2、防控措施项目车间采用标准厂房,原料及废弃物严禁在室外露天堆放,厂房内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厂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污染区包括生产、废物暂存装置及污染处理设施区,其它区域如厂区道路等为非污染区。建设单位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及特殊污染防治区均进行防渗处理,主要防治措施如下:(1)源头控制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衔接。同时建设项目必须节约用水,采用自来水供水,不开采地下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采用明沟明管,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2)污染防治区划分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的原则。(3)地面防渗工程设计原则①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确保工程建设对区域内地下水影响较小,地下水现有水体环境不发生明显改变。②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2、防控措施项目车间采用标准厂房,原料及废弃物严禁在室外露天堆放,厂房内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厂区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污染区包括生产、废物暂存装置及污染处理设施区,其它区域如厂区道路等为非污染区。建设单位对于重点污染防治区及特殊污染防治区均进行防渗处理,主要防治措施如下:(1)源头控制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须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衔接。同时建设项目必须节约用水,采用自来水供水,不开采地下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采用明沟明管,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2)污染防治区划分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的原则。(3)地面防渗工程设计原则①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防渗材料、技术和实施手段,确保工程建设对区域内地下水影响较小,地下水现有水体环境不发生明显改变。②坚持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根据场址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全厂可能发生泄漏的物料性质、排放量,参照相应标准要求有针对性地分区,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防渗层结构。全厂应分区设置污染防治区,如生产区、仓库、危废间应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③坚持“可视化”原则,在满足工程和防渗层结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发现破损的防渗层。表4-21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护措施一览表序号区域潜在污染源设施防控措施1生活区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无裂缝、无渗漏、每年对三级化粪池进行清淤一次,避免堵塞漫流1生活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暂存区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专用容器中4原料仓库润滑油仓库设置门槛和沙袋等,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化学品存放在密闭容器内3、跟踪监测计划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可防止污染物泄漏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故对地下水、土壤无影响途径,因此项目不需对地下水、土壤进行追踪监测。4、影响分析综上所述,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故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只是进行设备安装,同时项目周围没有生态保护目标,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项目目不涉及土建,无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间各项污染源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七、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见下表。表4-22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一览表序号物质名称物质名称物质名称最大存储量(吨)临界量(吨)临界量(吨)临界量依据Q值1机油机油机油0.0225002500(HJ169-2018)附录B0.000008废机油废机油废机油0.0225002500(HJ169-2018)附录B0.000008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0.000016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由上表可得项目Q<1,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风险评价专项。2、环境风险识别项目的风险识别结果见下表所示:表4-23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危险单位危险单位风险源主要风险物质主要风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影响途径原料仓库原料仓库原料仓库塑胶新粒、机油塑胶新粒、机油泄漏、火灾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大气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未处理的有机废气未处理的有机废气泄漏大气大气大气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泄漏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大气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缩短贮存周期。(2)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为保证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参考原劳动部、化工部《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等规定,企业应成立以厂长为总指挥,副厂长为副总指挥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程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组、技术攻关组等。制定环境事故实施细则,组织专业队伍学习和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防患于未然,以便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措施如下:A、车间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加强烤炉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B、因各种原因发生的环境事故后,高污染影响地区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区,进行紧急疏散、救护。C、泄漏事故发现者应立即按紧急事件汇报程序汇报。当泄漏物具有易燃易爆性,事故中心区域应严禁火种,同时采取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D、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的范围、人员疏散和撤离地点、路线等建立处理紧急事故的组织机构,规范事故处理人员的职责、任务,建立通讯联络网,按照紧急事故汇报程序报告有关主管部门。E、消防废水收集、处置措施企业发生火灾爆炸或者泄漏等事故时,消防废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二次污染问题,本评价提出如下预防措施:①在厂区雨水管网集中汇入市政雨水管网的节点上安装可靠的隔断措施,可在灭火时将此隔断措施关闭,防止消防废水直接进入市政雨水管网;②在厂区边界预先准备适量的沙包,在厂区灭火时堵住厂界围墙有泄漏的地方,防止消防废水向场外泄漏;(3)废气处理系统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及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风机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应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待检修完毕再通知生产车间相关工序。风机等重要设备应一用一备,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启动备用设备。4、事故应急池分析项目属于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化工类行业。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项目机油厂区暂存量较少,原料区和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经核算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且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排放,因此通过采取上述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后,项目可不设置事故应急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和原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粤环办〔2020〕51号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备案。4、环境风险分析结论本项目危险物质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存在主要环境风险为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泄漏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厂房发生火灾事故引起次生环境污染;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总体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影响不大。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环境DA001排气筒臭气浓度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环境厂界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颗粒物加强通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环境厂界臭气浓度加强通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大气环境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TP、TN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惠阳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声环境机械设备设备噪声合理布局,减振、隔声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无无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原料仓库设置门槛和沙袋等,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化学品存放在密闭容器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原料仓库设置门槛和沙袋等,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化学品存放在密闭容器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原料仓库设置门槛和沙袋等,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化学品存放在密闭容器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暂存场所上空设有防雨淋设施,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别临时贮存于废物储罐内;原料仓库设置门槛和沙袋等,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化学品存放在密闭容器内生态保护措施无无无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4)项目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5)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6)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7)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8)危险废物仓库位置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9)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4)项目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5)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6)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7)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8)危险废物仓库位置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9)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4)项目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5)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6)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7)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8)危险废物仓库位置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9)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3)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4)项目危险废物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5)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6)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要做好防风、防雨、防晒;(7)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8)危险废物仓库位置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透处理;(9)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10)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和机构,指定专人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各级环保责任。(2)对产污工序的工人和班组长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环境管理:(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和机构,指定专人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各级环保责任。(2)对产污工序的工人和班组长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环境管理:(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和机构,指定专人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各级环保责任。(2)对产污工序的工人和班组长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环境管理:(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组织和机构,指定专人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各级环保责任。(2)对产污工序的工人和班组长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3)落实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不弄虚作假。(4)建立相关记录台账:a、危险废物收集交接记录,转运交接记录;b、突发环境事件记录;(5)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当污染事故发生时,必须在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向区环境主管部门作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数量、经济损失等情况的初步报告,事故查清后,向区环境主管部门面报告事故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并附有关证明。若发生污染事故,则有责任排除危害,同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6)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器材,定期开展演练。(7)自行建设过程监控设施并接入环保监管平台,生产经营应建立用水、废水产生量、处理量、回用量、用电量、残渣量、危废委托处理量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台账,并在各相关节点安装水表或电表,定期对计量仪表的读数显示拍照存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的精细化执法监督管理。排污许可申办要求:根据《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称“《管理名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部令第3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国家排污许可制有关事项的公告》(粤环发〔2018〕7号)等相关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现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六、结论综上所述,惠州市禾裕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符合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属于C2452塑胶玩具制造、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在做好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的相关环保措施后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符合一类工业用地的要求。项目营运期以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环境影响为主,在建设单位按环评报告提出要求执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00.1755t/a00.1755t/a+0.1755t/a废气颗粒物0000.00085t/a00.00085t/a+0.00085t/a废水CODcr0000.0072t/a00.0072t/a+0.0072t/a废水BOD50000.0024t/a00.0024t/a+0.0024t/a废水SS0000.0024t/a00.0024t/a+0.0024t/a废水NH3-N0000.00036t/a00.00036t/a+0.00036t/a废水TN0000.0036t/a00.0036t/a+0.0036t/a废水TP0000.000072t/a00.000072t/a+0.000072t/a固体废物生活垃圾0004.5t/a0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0000.05t/a0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模具0001.5t/a000危险废物含油废抹布0000.06t/a000危险废物废机油0000.02t/a000危险废物废机油桶0000.005t/a00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01.8765t/a000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年产硅胶制品 环境影响评价 塑胶制品 塑胶制品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