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对
合肥塑超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
1500吨注塑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塑超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

建设地点:
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青草湖交口厂房2号

建设单位:
合肥塑超电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森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投资额为1000万元,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要购置注塑生产线、破碎机、丝印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于2024年12月11日取得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表,项目代码2412-340123-04-05-25206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租赁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路交口厂房2号空置厂房从事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丝印、移印、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注塑废气处理工程。项目破碎工序设置密闭破碎间,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肖小河排入丰乐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移印胶头、废印版、含油墨的废抹布、废油墨桶、含油的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8830917

传真:
0551-68830917
通讯地址: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合肥塑超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此文本仅作拟审批公示使用).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年产1500吨注塑件项目项目代码2412-340123-04-05-2520682412-340123-04-05-2520682412-340123-04-05-2520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青草湖交口厂房2号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青草湖交口厂房2号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青草湖交口厂房2号地理坐标(117度4分49.063秒,31度38分52.084秒)(117度4分49.063秒,31度38分52.084秒)(117度4分49.063秒,31度38分52.08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肥西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12-340123-04-05-252068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年)》审批机关:肥西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肥西县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2013]第9次会议纪要》(肥规委办〔2013〕9号)规划名称:《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20年局部调整)审批机关:肥西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名称:《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年)》审批机关:肥西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肥西县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2013]第9次会议纪要》(肥规委办〔2013〕9号)规划名称:《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20年局部调整)审批机关:肥西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名称:《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13~2030年)》审批机关:肥西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肥西县规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2013]第9次会议纪要》(肥规委办〔2013〕9号)规划名称:《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20年局部调整)审批机关:肥西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肥西县花岗镇总体—1—规划(2013-2030)2020年局部调整的批复》(肥政秘〔2021〕1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20年局部调整)相符性分析花岗镇中心镇区地处花岗镇北部,靠近肥西县城,是花岗镇政府所在地,206国道纵穿镇区,现状建成区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花岗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形成以装备制造业、汽车、家电配套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群,并以此为依托,重点发展商贸和现代化的服务业,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产业新型城镇。花岗镇城镇用地总体布局方案为“一轴、三心、四区”的结构。一轴:金寨南路发展轴(206国道);三心:城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城南、城中的生活服务中心;四区:公共服务区、工业园区、生态廊道区、居住生活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业、汽车以及家电配套等,重点发展商贸及现代服务业。花岗镇工业聚集区于2005年被县委、县政府批准建设的(肥政【2005】209号),规划占地面积4.04平方公里,2010年拓展为14.2平方公里,截止2012年底,已建成面积2平方公里,项目实际占地面积0.97平方公里,道路占地面积118.17亩,其中有土地指标的1245.07亩。建立之初主要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支柱产业,近年来花岗工业聚集区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主要形成以建材、汽配、家电、机械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行业为主的聚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区。目前,园区基本形成“三横一纵”的网格布局,现代化工业集聚区的格局基本形成。本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根据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20年局部调整)中的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属于主导产业的汽车与家电配套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肥西县花岗镇总体规划的要求。2、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位于肥西县西南部,东至合九铁路,西至金寨南路,北至杭埠河大道(谭冲水库以南),南至淠史杭大道,总用地面积为42.61平方公里。此次总体规划分两个阶段:近期到2020年,展望期到2030年。主要产业发展定位为:汽车制造及配件加工产业、家用电器和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根据示范区的发展现状和产业聚集的特点,利用生态廊道和城市道路进行功能划分,形成“一轴三核,三翼四片区”的空间结构。一轴:合安路沿线空间发展轴;三核:一个商务服务配套核心、两个生活服务配套核心三翼:自然山水和生态绿地划分北翼、南翼、东翼三条生态廊道;四片区:规划区划分为四大功能板块:一个综合服务配套板块、一个生活服务配套板块、两个工业产业板块。一个综合服务配套板块——在合九铁路以西、深圳路以南、纬三路以北、经二路以东的区域规划综合服务配套区,临近肥西县城区,相互协调发展。主要以商业商务、行政办公、文体休闲和生活配套等功能为主,规划面积约7.17平方公里;一个生活服务配套板块——结合现状花岗镇区,在大官塘水库以南,沿合安路两侧的区域规划生活配套区,主要以居住、办公和生活配套为主要功能,规划面积约2.65平方公里;两个工业板块—高压线廊道以北、合安路以东规划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及研发配套等功能的工业板块,规划面积约23.37平方公里;高压线廊以南、合安路以东规划以新材料新能源为主导功能的工业板块,规划面积约3.4平方公里。规划形成四大产业功能区:汽车制造及配件加工产业聚集区、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聚集区。①汽车制造及配件加工产业聚集区:位于桃溪路以南、金寨南路以东、丰乐河大道以北、独秀园路以西工业区,工业用地面积约406.30公顷;②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位于喜鹊河路、丰乐河大道以南,独秀园路以西,淠史杭大道以北,金寨南路、高压廊道以东,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835.39公顷;③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位于丰乐河大道以南、淠史杭大道以北、纵川路以西、独秀园路以东工业区),工业用地面积约1041.53公顷。④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聚集区:位于大观湖路以南,孚玉山路、泊湖路以东、淠史杭大道以北,用地面积约340.68公顷。本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租赁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2号从事生产,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用地布局图,项目用地为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属于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空间结构中四片区中的工业产业板—4—块;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图,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因此,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21日《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中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企业准入制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块;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图,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因此,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21日《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中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企业准入制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块;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图,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因此,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21日《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中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企业准入制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块;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图,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因此,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21日《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中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企业准入制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块;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图,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因此,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21日《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中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企业准入制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块;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图,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产业定位的家用电器的生产。因此,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3、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合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21日《关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14]290号)中的相关内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徽省、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及相关市县的有关产业政策,并按照“鼓励、限制、禁止”的原则,制定企业准入制度。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1结合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及产业发展定位,对工业、服务业、居住等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产城融合示范区各工业组团之间应设置生态廊道,其中汽车制造及配件加工产业区与居住文教区之间隔离带宽度不小于400米。合理安排产业结构和规模,从源头上避免和减轻规划实施对本区域及相关区域产生不利环境影响项目为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项目,项目位于家用电器、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内。根据其规划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主要为企业与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住区安置区约1150m,满足规划要求。符合2规划区域应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尽快建设、扩建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所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健全的污水管网进入区域内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项目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建成后,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冷却循环外排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与冷符合—5—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提标标准后排放。排放口不得设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未配套建设完成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或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不能满足区域污水处理要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却循环外排水一道排入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中表2“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应排放限值(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他水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项目所在区域产生的污水已纳入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项目废水满足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在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项目污水排入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3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分期建设的既定方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供电、供水、供气等应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但排水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必须提前建设到位。垃圾转运站应充分做好站址必选,避免扰民项目厂区内供电、供水、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已建成,厂区污水管网现已建成并接入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肥西县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符合4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禁止引进化工、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以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引进污染重、清洁生产水平低下的企业。不符合总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的现有企业应限制发展,并逐步实施搬迁改造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及家电注塑件的生产,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属于入区项目行业控制建议表中的禁止入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不属于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企业;项目已经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基本符合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企业准入条件。符合—6—因此,本项目符合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可以视为允许类项目。对照《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产业、产品目录》(皖发改委资[2021]6号),本项目位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内禁止和限制类产业。此外,项目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肥西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取得备案,项目代码为2412-340123-04-05-252068,符合肥西县项目相关建设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根据合肥市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且根据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拟建项目选址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地东侧为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号,南侧为丰乐河大道,隔路为合肥百恒设备模具有限公司与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肥西县液化气供应站,北侧为空地(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周边主要为道路与空地,距离最近敏感点安置区约1150m。此外,拟建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企业应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设计安装及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7—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针对设备产生的噪声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特殊保护的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合理可行。3、“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肥西县花岗镇工业园将军岭东路(现命名为丰乐河大道)与青草湖交口,周边区域不涉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因此,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详见附图5-1)。(2)管控单元经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为水重点、大气重点管控类,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012320052。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2)。表1-2项目所在区域主要相关环境管控要求单元编码区域名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ZH3401232005环巢湖生态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本项目属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也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8—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制度,严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水体。本项目属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外排水一道经市政管网排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符合“三线一单”、产业政策、区域环评、规划环评和行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所在区域暂未指定行业环境准入管控,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项目丝印、移印采用水性油墨,不涉及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污染物排放管控全面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项目建成后依法申报排污许可后排污。项目丝印、移印采用水性油墨,不涉及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污染物排放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项目注塑、丝印、移印等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千克/小时,且经收集后采取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VOCs处理效率为90%。2范-管控单元7,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重点管环境加强农药、石化、涂料、印染、医药等行业新污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以及—9—风险防控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农药、石化、涂料、印染、医药等重点环境风险防范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不采用煤气、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本项目固废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①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3),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循环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花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肖小河最终排入丰乐河。因此,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详见附图5-4),项目位于—10—制定便于考核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考核指标及“三废”综合利用指标、绿化指标等各项环保指标责任指标,制定考核计划和组织考核。组织和协调全厂的污染治理工作和“三废”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推广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三废”综合利用技术。掌握公司内部污染物排放情况,编制公司内部的环境状况报告。负责公司环保专项资金的平衡与控制及办理环保超标收费的业务,调查处理公司内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建立污染突发事故分类分级档案和处理制度。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②环境管理依据A、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的各种环保法律、法规②地**府和各级环保部门颁布的地方性环保法规B、公司制定的各种环境保护规定和制度C、环境管理制度公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内容有:环境管理的指导思想、目的和要求,环境管理体制和机构及职责分工及相关关系,实施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途径和方法,环境保护的检查、考核与奖惩等。环境管理技术规程、标准。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程;生产工艺、设备的环境技术规程;环境保护设备的操作规程等。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其主要内容为:公司内部各部门、各类人员的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应负的责任,以及相应的权力。环境保护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环保设备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统计制度,环保考核制度等。环保设备管理制度: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78—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汇报。环境统计制度:建立环境统计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查统计。环保奖惩制度: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给予以重罚。(4)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主要环境管理方案提出以下建议,详见下表。表4-30环境管理工作计划一览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汇报。环境统计制度:建立环境统计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查统计。环保奖惩制度: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给予以重罚。(4)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主要环境管理方案提出以下建议,详见下表。表4-30环境管理工作计划一览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汇报。环境统计制度:建立环境统计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查统计。环保奖惩制度: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给予以重罚。(4)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主要环境管理方案提出以下建议,详见下表。表4-30环境管理工作计划一览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监测,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环保部门汇报。环境统计制度:建立环境统计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调查统计。环保奖惩制度: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给予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给予以重罚。(4)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主要环境管理方案提出以下建议,详见下表。表4-30环境管理工作计划一览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手续企业环境管理总要求①可研阶段委托评价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管理总要求②开工前履行“三同时”手续;企业环境管理总要求③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要求执行;企业环境管理总要求④生产运行中定期进行例行监测工作,同时请当地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对不达标装置及时整顿;企业环境管理总要求⑤配合环境监测站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及时交纳排污费;企业环境管理总要求⑥完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生产阶段环境管理①明确专人负责厂内环保设施的管理;生产阶段环境管理②对各项环保设施操作、维护定量考核,建立环保设施运行档案;生产阶段环境管理③合理利用能源、资源、节水、节能;生产阶段环境管理④监督物料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生产阶段环境管理④定期组织污染源和厂区环境监测。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①建立奖惩制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②归纳整理监督数据,技术部门配合进行工艺改进;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③聘请附近居民和职工为监督员,收集附近居民和职工的意见;信息反馈和群众监督④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79—表4-31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表4-31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表4-31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表4-31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表4-31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表4-31主要环境管理方案表环境问题防治措施经费实施时间废气排放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选用高效环保设备。列入环保经费运行阶段废气排放对操作人员定期培训,岗位到人,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及环保意识。列入环保经费运行阶段废水排放严格雨污分流管理基建资金运行阶段废水排放保证废水排放管道质量,避免废水泄漏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基建资金运行阶段噪声控制对新增各类产噪设备要严格按报告要求安装隔声、减振设施。列入环保经费设备安装阶段固废排放危废及时转入危废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列入环保经费运行阶段八、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采样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污口,排污口处应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需对采样点定期监测。八、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采样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污口,排污口处应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需对采样点定期监测。八、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采样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污口,排污口处应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需对采样点定期监测。八、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采样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污口,排污口处应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需对采样点定期监测。八、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采样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污口,排污口处应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需对采样点定期监测。八、排污口规范化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本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规范设置采样孔,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放废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另需根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在厂界设置采样点;在噪声监测点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设置规范化废水排污口,排污口处应设置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需对采样点定期监测。—80—图4-2环境保护图形符号示意图此外,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排污口有关设置属于环境保护设施,应将其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并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九、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性内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在环评文件中应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发信息表》。本项目企业排污许可申请类别为“登记管理”(见表2-2),根据皖环发[2021]7号文,本项目无需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发信息表。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排污口及堆场1T废水排放口2废气排放口3一般固体废物4X(1C《C噪声排放源5X(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8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注塑、丝印、移印、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氯苯类、酚类、二氯甲烷、氨、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氯苯类、二氯甲烷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及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酚类、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大气环境DA002破碎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破碎间内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氯苯类、二氯甲烷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及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酚类、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大气环境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苯类、酚类、二氯甲烷、氨、臭气浓度加强管理,提高收集效率氯苯类、二氯甲烷、酚类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5中相关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1部分:其他工业》(DB34/4812.4—2024)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pH、COD、NH3-N、SS、TP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一道经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花岗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声环境设备运行噪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装消声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墨的废抹布、废印版、废移印胶头、废油桶、含油的废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墨的废抹布、废印版、废移印胶头、废油桶、含油的废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墨的废抹布、废印版、废移印胶头、废油桶、含油的废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墨的废抹布、废印版、废移印胶头、废油桶、含油的废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库、移印丝印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库及生产车间其他区域采用一般防渗处理。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库、移印丝印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库及生产车间其他区域采用一般防渗处理。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库、移印丝印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库及生产车间其他区域采用一般防渗处理。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库、移印丝印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库及生产车间其他区域采用一般防渗处理。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原辅料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水性油墨等液态物料暂存于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以及防漏等措施。化学品库应远离热源和避免光直射,禁止一切烟火,设置防火标示牌。②生产厂房内需要设置消防砂箱、应急桶等,用于泄漏的液态物质的应急暂存。(2)危废库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中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危废库还应配备干粉灭火器、黄土、惰性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定期检查容器有无破损;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台账悬挂于危废库房内,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④危废暂存库地面进行防渗,满足防渗层为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10cm/s的防渗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液态危废还应按照要求托盘等措施,危险废物在事故状态下可通过托盘对液态危废进行收(1)原辅料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水性油墨等液态物料暂存于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以及防漏等措施。化学品库应远离热源和避免光直射,禁止一切烟火,设置防火标示牌。②生产厂房内需要设置消防砂箱、应急桶等,用于泄漏的液态物质的应急暂存。(2)危废库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中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危废库还应配备干粉灭火器、黄土、惰性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定期检查容器有无破损;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台账悬挂于危废库房内,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④危废暂存库地面进行防渗,满足防渗层为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10cm/s的防渗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液态危废还应按照要求托盘等措施,危险废物在事故状态下可通过托盘对液态危废进行收(1)原辅料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水性油墨等液态物料暂存于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以及防漏等措施。化学品库应远离热源和避免光直射,禁止一切烟火,设置防火标示牌。②生产厂房内需要设置消防砂箱、应急桶等,用于泄漏的液态物质的应急暂存。(2)危废库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中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危废库还应配备干粉灭火器、黄土、惰性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定期检查容器有无破损;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台账悬挂于危废库房内,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④危废暂存库地面进行防渗,满足防渗层为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10cm/s的防渗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液态危废还应按照要求托盘等措施,危险废物在事故状态下可通过托盘对液态危废进行收(1)原辅料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水性油墨等液态物料暂存于化学品库内,化学品库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以及防漏等措施。化学品库应远离热源和避免光直射,禁止一切烟火,设置防火标示牌。②生产厂房内需要设置消防砂箱、应急桶等,用于泄漏的液态物质的应急暂存。(2)危废库泄露事故防范措施①危废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中的要求规范建设,并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危废库还应配备干粉灭火器、黄土、惰性吸附剂等材料,防止发生事故时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定期检查容器有无破损;③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台账悬挂于危废库房内,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④危废暂存库地面进行防渗,满足防渗层为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10cm/s的防渗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液态危废还应按照要求托盘等措施,危险废物在事故状态下可通过托盘对液态危废进行收—83—集;防止对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3)废气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设置专人管理,及时发现处理设施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建立活性炭更换的台账制度,定期更换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以及过滤棉,保证废气处理效率。②加强生产车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对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对废气处理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4)火灾事故防范措施①生产厂房、危废库等需要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厂内采用电话报警,专人负责,发生火灾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通报火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等。②加强设备的生产安全管理,定期对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记录保存。③生产车间加强对明火的控制,在生产区内的所有运营设备,电气装置都应满足防爆防火的要求。④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使用厂内灭火器材,同时,通知区消防支队;并迅速疏散厂内职工和周围群众撤离现场。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排污(放)口规范化设置,管理文件,监测计划,定期检查记录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废气:废气处理设置进、出口设置采样孔,排气筒按照要求安装标志牌、预留监测采样口,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噪声:固定噪声源对厂房边界最大影响处,设置噪声监测点;固废: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堆放场地,在固废贮存场所设置醒目的环境保护标志牌。—84—六、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本建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85—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0004t/a/0.0004t/a+0.0004废气非甲烷总烃///0.7855t/a/0.7855t/a+0.7855废气氨///0.0062t/a/0.0062t/a+0.0062废气酚类///0.0013t/a/0.0013t/a+0.0013废气氯苯类///0.0009t/a/0.0009t/a+0.0009废水COD///0.1099t/a/0.1099t/a+0.1099废水氨氮///0.0085t/a/0.0085t/a+0.0085废水SS///0.0753t/a/0.0753t/a+0.0753废水0.0014t/a/0.0014t/a+0.00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TP不合格品及边角料///7.52t/a/7.52t/a+7.5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0.0024t/a/0.0024t/a+0.002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3.008t/a/3.008t/a+3.008危险废物含油墨的废抹布///0.01t/a/0.01t/a+0.01危险废物废印版///0.01t/a/0.01t/a+0.01危险废物废移印胶头///0.0024t/a/0.0024t/a+0.0024危险废物废过滤棉///0.012t/a/0.012t/a+0.01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29.9885t/a/29.9885t/a+29.9885危险废物废油墨桶///0.03t/a/0.03t/a0.03危险废物废润滑油///0.06t/a/0.06t/a0.06危险废物废液压油///0.17t/a/0.17t/a+0.17危险废物废油桶///0.07t/a/0.07t/a+0.07危险废物含油的废棉纱手套///0.005t/a/0.005t/a+0.005危险废物生活垃圾///4.25t/a/4.25t/a+4.2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注塑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