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纤预浸复材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51-63679029(政务服务中心24#窗口)   传真:0551-63679069   通讯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4#窗口   邮编:230601

项目名称
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
附全本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仅用于受理公示).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碳纤预溲复材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1月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3252712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0856q20856q20856q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27--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27--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27--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WQBY83891340111MA2WQBY83891340111MA2WQBY838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马增龙ylo马增龙ylo马增龙ylo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蔡秀琼源守琼蔡秀琼源守琼蔡秀琼源守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蔡秀琼源蔡秀琼源蔡秀琼源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P8XOJ3N91340111MA8P8XOJ3N91340111MA8P8XOJ3N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丁典伟0352024053400000000503520240534000000005BH051625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葛志龙统编统编BH069924萬志龙丁典伟审核审核BH05162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10-340162-04-01-9233852410-340162-04-01-9233852410-340162-04-01-923385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蔡秀琼联系方式13541162564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安徽省(自治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县(区)镇(街道)新港安徽省(自治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县(区)镇(街道)新港安徽省(自治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县(区)镇(街道)新港地理坐标地理坐标(117度11分10.821秒,31度43分52.326秒)(117度11分10.821秒,31度43分52.326秒)(117度11分10.821秒,31度43分52.32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102.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查文号:国函[2016]74号2、规划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10年)》审批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1、规划名称:《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查文号:国函[2016]74号2、规划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10年)》审批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1、规划名称:《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查文号:国函[2016]74号2、规划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10年)》审批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1、规划名称:《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查文号:国函[2016]74号2、规划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10年)》审批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2-2005年)》(合政秘[2002]49号)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2008~201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机关: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建审[2009]693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机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环建审[2020]1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的相符性分析①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前身为合肥出口加工区,2010年7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2年8月21日正式封关运行。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合肥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2020年6月19日,合肥经开综保区通过海关总署等8部委验收审核。对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滨河区规划图》可知,本项目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厂区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用地规划。②产业规划符合性分析《关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提出:新港工业园规划年限为2008~2015年,规划结构为“一带三区”。“一带”及丙子河北岸为轴线的城市滨河生态旅游景观带,“三区”即港口工业片区、现代临港物流片区、出口加工区。规划以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等产业为主,电子产业及临港物流业为辅的新型港口经济区。本项目利用现有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1#厂房2F建设,本项目生产碳纤维预浸料,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可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船舶船体、甲板、桅杆生产、计算机零部件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2、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表1-1新港工业园规划环评入区控制要求“一带”及丙子河北岸为轴线的城市滨河生态旅游景观带,“三区”即港口工业片区、现代临港物流片区、出口加工区。规划以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等产业为主,电子产业及临港物流业为辅的新型港口经济区。本项目利用现有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1#厂房2F建设,本项目生产碳纤维预浸料,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可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船舶船体、甲板、桅杆生产、计算机零部件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2、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表1-1新港工业园规划环评入区控制要求“一带”及丙子河北岸为轴线的城市滨河生态旅游景观带,“三区”即港口工业片区、现代临港物流片区、出口加工区。规划以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等产业为主,电子产业及临港物流业为辅的新型港口经济区。本项目利用现有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1#厂房2F建设,本项目生产碳纤维预浸料,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可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船舶船体、甲板、桅杆生产、计算机零部件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2、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表1-1新港工业园规划环评入区控制要求“一带”及丙子河北岸为轴线的城市滨河生态旅游景观带,“三区”即港口工业片区、现代临港物流片区、出口加工区。规划以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等产业为主,电子产业及临港物流业为辅的新型港口经济区。本项目利用现有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1#厂房2F建设,本项目生产碳纤维预浸料,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可用于汽车零部件生产,船舶船体、甲板、桅杆生产、计算机零部件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2、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表1-1新港工业园规划环评入区控制要求序号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鼓励类:①电力设备②电器生产③机械加工④仓储⑤其他高新技术产业⑥网络通信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主要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符合2限制类:①电线、电缆②激光视盘机生产线项目(VCD系列整机产品)③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④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⑤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⑥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主要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符合3禁止类:①农副产品深加工②基础化工及化学品原料制造③造纸业④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造业⑤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⑥印染类⑦炼油、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主要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产业规划要求。符合3、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3、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3、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3、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1-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跟踪评价要求跟踪评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鼓励类(1)与工业园规划主导产业结构相符合的工业项目按照工业园规划方案中关于工业区产业的定位,新港工业园建成后形成以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等产业为主,电子产业及临港物流业为辅的新型港口经济区。该区适宜引进的产业类型有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等机械加工,笔记本电脑、光碟机、服务器、网络通讯等电子类相关产业,仓储物流业等。同时根据规划环评的要求,对入区企业的选择必须严格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尽可能选择生产工艺先进、技术水平一流、科技含量高、能耗低、产值高、对环境影响小的行业企业入区。(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符合1鼓励类(2)与工业园规划产业链相配套的企业①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聚集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也应积极招商引资,大力改善聚集区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②其他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鼓励发展其他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包括清洁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和节水节能型企业。(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符合2限制类(1)本区的主导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类及汽车、船舶配套方面机械制造类。由国发[2005]40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可知,信息类产业中“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和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属于限制类,机械制造类中“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等项目。因此在招引此类企业时应加以限制,属于控制进入类项目。(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符合2限制类(2)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相对较大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发展。今后聚集区引进项目时,禁止自建燃煤锅炉,对集中供热暂不能覆盖的用户,只允许临时配套建设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符合3禁止类(1)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工业园。(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符合33禁止类禁止类(2)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项目的进入。(3)不符合工业园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1)本项目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本项目主要为碳纤维预浸料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船舶配套、电子产业的配套加工项目。不属于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2)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对入区项目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不在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工艺成熟,排污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相关要求。符合因此,项目符合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其他符合性分析1、选址符合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滨河区规划图》和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皖(2022)肥西不动产权第0014116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符。(2)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厂区外北侧为综合保税区停车场和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合肥崧贸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综合保税区基建临时板房,东南侧为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因此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相邻区域对本项目也不存在制约因素。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属于允许项目。本项目位置属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1]6号),本项目不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禁止和限制产业范围内。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与“三线一单”相符分析1、选址符合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滨河区规划图》和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皖(2022)肥西不动产权第0014116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符。(2)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厂区外北侧为综合保税区停车场和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合肥崧贸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综合保税区基建临时板房,东南侧为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因此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相邻区域对本项目也不存在制约因素。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属于允许项目。本项目位置属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1]6号),本项目不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禁止和限制产业范围内。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与“三线一单”相符分析1、选址符合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滨河区规划图》和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皖(2022)肥西不动产权第0014116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符。(2)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厂区外北侧为综合保税区停车场和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合肥崧贸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综合保税区基建临时板房,东南侧为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因此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相邻区域对本项目也不存在制约因素。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属于允许项目。本项目位置属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1]6号),本项目不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禁止和限制产业范围内。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与“三线一单”相符分析1、选址符合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滨河区规划图》和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皖(2022)肥西不动产权第0014116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符。(2)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厂区外北侧为综合保税区停车场和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合肥崧贸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综合保税区基建临时板房,东南侧为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因此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相邻区域对本项目也不存在制约因素。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属于允许项目。本项目位置属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1]6号),本项目不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禁止和限制产业范围内。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与“三线一单”相符分析1、选址符合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根据《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滨河区规划图》和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皖(2022)肥西不动产权第0014116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规划相符。(2)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厂区外北侧为综合保税区停车场和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合肥崧贸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综合保税区基建临时板房,东南侧为合肥显耀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主要产生有机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因此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相邻区域对本项目也不存在制约因素。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属于允许项目。本项目位置属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对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1]6号),本项目不在巢湖流域水环境三级保护区禁止和限制产业范围内。本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项目的备案表。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与“三线一单”相符分析跟踪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查询安徽省“三线一单”公共服务平台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1-3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合性分析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水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本项目排放废水仅有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水质成分简单,排放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量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类别。本项目排放废水仅有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水质成分简单,排放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量较小,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类别。相符相符大气环境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各类废气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类别。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VOCs(本报告以非甲烷总烃计)为:0.268t/a,颗粒物:29.2g/a。项目各类废气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类别。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VOCs(本报告以非甲烷总烃计)为:0.268t/a,颗粒物:29.2g/a。相符相符土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项目化学品库、2#危废暂存库等采用重点防渗,其他生产车间地面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化学品库、2#危废暂存库等采用重点防渗,其他生产车间地面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相符相符(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一览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合肥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煤炭资源煤炭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本项目以电能为主要能源,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本项目以电能为主要能源,不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符合利用上线染燃料的设施(新建、改建集中供热和现有火电厂锅炉改造的除外,但燃煤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染燃料的设施(新建、改建集中供热和现有火电厂锅炉改造的除外,但燃煤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已建成的,应当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燃料。水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安徽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以及《合肥市“十三五”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安徽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以及《合肥市“十三五”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不属于高耗水行业。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等要求。落实《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安徽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厂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区现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可满足项目运营需求,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相符2《安徽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相符3《安徽省第二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不属于准入负面清单中所列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相符4《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不属于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不属于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相符5《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皖发改环资〔2021〕6号)》不属于《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皖发改环资【2021】6号)》中禁止和限制产业不属于《巢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皖发改环资【2021】6号)》中禁止和限制产业相符6《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文件要求。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文件要求。相符7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经查《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限制准入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经查《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限制准入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相符(5)“三线一单”管控要求(5)“三线一单”管控要求(5)“三线一单”管控要求(5)“三线一单”管控要求(5)“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根据项目选址经纬度坐标,通过安徽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得到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点位图。项目所在地图1-1本项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表1-6本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情况表行政区行政区行政区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细类管控单元细类编码编码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重点管控单元水重点/大气重点水重点/大气重点ZH34012320052ZH34012320052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为合肥市肥西县,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表1-7与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管控要求(节选)管控要求(节选)管控要求(节选)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环境分区管控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和污染治理,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排放废水仅有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水质成分简单,由化粪池收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处理。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类别,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排放废水仅有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水质成分简单,由化粪池收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处理。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类别,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相符2大气环境分区(1)全面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1)全面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1)全面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1)本项目所用清洗剂丙酮、二甲氧基甲烷属于有机溶剂清洗剂,清洗时单独使(1)本项目所用清洗剂丙酮、二甲氧基甲烷属于有机溶剂清洗剂,清洗时单独使相符放大缩小全图测距测面口切换应清除园图例环境管控单元优先重点一般纬度:31.695278经度:117.16352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排气筒熔融废气、涂膜废气、复合废气、清洗废气、丙酮挥发废气、树脂挥发废气、实验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酚类和丙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DA001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大气环境DA001排气筒投料粉尘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接入改造后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DA001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大气环境1#厂房2F生产车间1#厂房2F生产车间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酚类、丙酮增设通排风设施,加强车间通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大气环境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等《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地表水环境DW001生活污水、保洁废水pH、COD、BOD5、SS、NH3-N、TP化粪池满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噪声LeqA设备减振底座、厂房隔声、消声设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无无无无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PE膜、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碳纤维、废试样、废铝箔、废树脂样等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PE膜、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碳纤维、废试样、废铝箔、废树脂样等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PE膜、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碳纤维、废试样、废铝箔、废树脂样等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PE膜、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碳纤维、废试样、废铝箔、废树脂样等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PE膜、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碳纤维、废试样、废铝箔、废树脂样等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清洗液、废丙酮、废机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含尘布袋等危废在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2#危废暂存库、化学品库、涂膜复合区。一般防渗区包括:2F生产车间。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丙酮规范贮存,并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泄漏措施。(2)废气处理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3)固废流失风险防范措施:固废放置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地面硬化、防渗处理,并定期清运。(4)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划定禁火区,在明显地点设有警示标志,输配电线、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均应符合安全要求。(5)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证类别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主要生产碳纤维预浸料,属于其中“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除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的)”,为简化管理。2、排污许可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应落实的责任①持证排污的要求A、排污单位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B、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②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A、禁止涂改排污许可证。B、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排污许可证。C、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2)自行监测的管理要求A、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B、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C、对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应当加强自行监测,评估污染防治技术达标可行性。D、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留存监测报告。(3)台账的管理要求A、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记录原因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采取的措施;③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按《办法》第三十六条执行);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④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B、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4)执行报告的管理要求A、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B、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年度、季度、月度执行报告内容按《办法》第三十七条执行)。C、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负责核发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D、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排污单位记载在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中。——六、结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在采用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营运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0225t/a//0.268t/a/0.2905t/a+0.268t/a废气颗粒物///29.2g/a/29.2g/a+29.2g/a废气环氧氯丙烷0//0.009t/a/0.009t/a+0.009t/a废气酚类0//0.011t/a/0.011t/a+0.011t/a废气丙酮0//0.055t/a/0.055t/a+0.055t/a废水废水总量750t/a//280.8t/a/130.8t/a+280.8t/a废水COD0.2183t/a//0.066t/a/0.3453t/a+0.066t/a废水NH3-N0.00998t/a//0.007t/a/0.01698t/a+0.007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15t/a//0/15t/a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1.5t/a//5t/a/6.5t/a+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1t/a//0.02t/a/1.02t/a+0.0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碳纤维边角料0//20t/a/20t/a+20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PE膜0//0.055t/a/0.055t/a+0.055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碳纤维、废试样0//50t/a/50t/a+50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铝箔0//0.002t/a/0.002t/a+0.00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树脂样0//0.03t/a/0.03t/a+0.03t/a危险废物废胶板0.12t/a//0/0.12t/a0危险废物废包装桶0.368t/a//0.14t/a/0.508t/a+0.14t/a危险废物废丙酮0//0.02t/a/0.02t/a+0.02t/a危险废物废机油及油桶0.05t/a//0.08t/a/0.13t/a+0.08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813t/a//10.457t/a/11.27t/a+10.457t/a危险废物废含尘布袋0.0208t/a//0.0208t/a/0.0208t/a+0.0208t/a危险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0.05t/a//0/0.05t/a0危险废物废抹布0//0.6t/a/0.6t/a+0.6t/a危险废物废清洗液0//5.0768t/a/5.0768t/a+5.0768t/a/生活垃圾9t/a//4.5t/a/13.5t/a+4.5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99—附件1项目委托书委托书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委托贵单位对我公司“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此委托!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1日附件2建设单位承诺书建设单位承诺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要求,我公司委托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承诺向环评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等真实可靠,并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相关文件,核实了环评报告的相关数据,完全知晓、认可本项目环评报告的相关环保措施。我单位将依据环评报告及其相关要求建设本项目,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特此承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2日附件3项目备案表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项目名称碳纤预复材生产项目碳纤预复材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410-340162-04-01-9233852410-340162-04-01-923385项目法人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其他其他法人证照号码91340111MA2WQBY83891340111MA2WQBY83891340111MA2WQBY83891340111MA2WQBY83891340111MA2WQBY838建设地址安省: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省: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性质新建新建所属行业化工化工国标行业其他合成纤维制造其他合成纤维制造项目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1栋2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1栋2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1栋2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1栋2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出口5路与出口1路交口1栋2楼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购置搅拌机、成膜机、复合机、烤箱、DSC检测等设备,从事碳纤维预料复合材料的生产。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购置搅拌机、成膜机、复合机、烤箱、DSC检测等设备,从事碳纤维预料复合材料的生产。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购置搅拌机、成膜机、复合机、烤箱、DSC检测等设备,从事碳纤维预料复合材料的生产。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购置搅拌机、成膜机、复合机、烤箱、DSC检测等设备,从事碳纤维预料复合材料的生产。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购置搅拌机、成膜机、复合机、烤箱、DSC检测等设备,从事碳纤维预料复合材料的生产。年新增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5100万元,年税收约3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5100万元,年税收约3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5100万元,年税收约3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5100万元,年税收约3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5100万元,年税收约3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万元)3000含外汇(万美元)0固定资产投资(万元)1300资金来源1、企业自筹(万元)1、企业自筹(万元)1、企业自筹(万元)30003000资金来源2、银行贷款(万元)2、银行贷款(万元)2、银行贷款(万元)00资金来源3、股票债券(万元)3、股票债券(万元)3、股票债券(万元)00资金来源4、其他(万元)4、其他(万元)00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024年计划竣工时间2035年2035年备案部门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0月14日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0月14日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0月14日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0月14日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0月14日备注①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宠整件负责,②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北地使用、宝全生产、环评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经发局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④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经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①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宠整件负责,②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北地使用、宝全生产、环评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经发局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④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经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①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宠整件负责,②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北地使用、宝全生产、环评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经发局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④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经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①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宠整件负责,②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北地使用、宝全生产、环评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经发局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④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经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①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单位对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宠整件负责,②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北地使用、宝全生产、环评审查等相关报建手续,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应当报经发局按程序办理备案变更,④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向经发局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注: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附件4项目备案表(变更说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合经区经项变(2024)62号关于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备案内容调整的通知合肥奔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申报的“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于2024年10月14日予以备案。现依据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碳纤预浸复材生产项目备案内容调整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同意该项目备案内容做如下调整:1、项目所属行业由原“化工”调整为“电子”。2、项目总投资(万元)由原“3000”调整为5000”;固定资产投资(万元)由原“1300”调整为“1700”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万元)由原“3000”调整为5000”4、年新增生产能力由原“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5100万元,年税收约300万元。”调整为“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量约100万平方米,年产值约10000万元,年税收约550万元。”5、其他项目内容不变。原项目代码:2410-340162-04-01-923385。接文后,请依法办理其他相关变更手续。特此通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1月13日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邮编:2306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碳纤预浸复材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