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及接线工程 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
2025年1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
玉环市龙溪镇
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公示稿-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
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
浙江环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公示稿)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pdf
公告时间: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250599传真:81758262
邮箱地址:yhhbspk@qq.com
通讯地址: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代码:2311-331083-04-01-169074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打印编号:1731657083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50k3k150k3k150k3k150k3k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52--13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教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自;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52--13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教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自;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52--13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教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自;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52--13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教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自;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书报告书报告书报告书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浙江泓一环保料技有限公司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信用编号签字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信用编号签字刘上千李建芳l目录1概述2总则2.1编制依据2.2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4评价重点、评价方法2.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2.6环境保护目标2.7建设方案的环境比选3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3.1项目基本情况3.2主要技术标准3.3主要工程内容3.4施工组织3.5预测交通量3.6工程分析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自然环境概况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4.4地下水环境现状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5.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5.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5.4声环境影响评价5.5固体废弃物5.6环境风险评价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6.1生态保护措施6.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6.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6.4声环境保护措施6.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6.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1工程产生的效益分析7.2环保投资估算7.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环境管理目标8.2环境管理机构8.3环境管理计划8.4环境监测计划8.5竣工环境保护验收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1基本结论9.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3环评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沿线敏感点分布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3项目临时工程边界200m范围敏感点分布示意图附图4路线平面布置图附图5路线纵断面图附图6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7本项目“三区三线”叠图附图8项目沿线水系及水功能区划图附图9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10玉环市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附图11台州市植被类型分布图附图12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13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4施工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初步设计批文附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310832024XS0022494)附件3多余土石方去向审批文件附件4《关于玉环市高铁站至沙岙公路新塘互通支线工程等6个项目情况说明的函》附件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及签到表附件7评审意见修改情况说明附表附表1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项目背景玉环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中段,乐清湾东岸,台州与温州的交界地带,是我国14个海岛市(县)之一。玉环市域由玉环本岛、楚门半岛和135个外围岛屿组成,玉环岛是浙江省面积第二、人口第一大岛。市域总面积2279.4平方千米,包括陆域土地498.97平方千米(数据来源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海域1780.43平方千米。本项目所在地龙溪镇位于浙东南沿海,台州市玉环市漩门湾北岸,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镇陆域面积27.8km2,户籍人口1.8万人,外来人口约1.5万,辖20个行政村。地形为群山环抱半边开,五山一水四方田,境内山清水秀。本项目为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是现状漩栈线南联干江镇的重要瓶颈。项目初步设计于2024年8月5日取得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玉发改审〔2024〕63号)。本次环评根据《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报批稿)》内容开展分析评价。本项目起点顺接龙翔南路终点,桩号为K0+000,自西北向东南延伸,穿越东港村后,以隧道形式穿越法山头,途经梅岙村,终点延伸至漩栈线,桩号为K0+501.268,路线全长约0.501km。全线设隧道128m/1座,平交2处。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全线路基标准断面24.5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8727万元。本项目计划2025年2月,2027年1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总工期24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沿线涉及居民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因此需编制环境影·1·响报告书。为此,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环评工作组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了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并对沿线开展了声环境和生态环境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完成《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项目选址选线与相关法律政策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否选址选线符合相关优化选址选线要求是第收集工程相关资料、识别环境影响、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收集工程相关资料、识别环境影响、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进行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具备工程可行性的局部替代方案进行环境比选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一阶段第阶段第三阶段图1.2-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2·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项目为公路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玉环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同时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要求。1.4项目特点、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本项目为公路建设工程,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总长0.501km,路基宽24.5米。本项目全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也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沿线敏感点为居民区。结合项目本身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本次评价重点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土地占用、工程开挖对植被、水土流失等的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燃油尾气、隧道施工废气、爆破废气、沥青烟气、大临设施粉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隧道爆破、大临设施等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周围水体的影响。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及危险品运输对沿线水体的环境风险影响。1.5环评主要结论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的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此外,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要求。此外,该项目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玉环市·3·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同时也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为公路工程,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玉环市交通网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对无法避让的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来减缓影响,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营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4·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8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3月修订);(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修订);(1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2月修订);(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12月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10月修订);(1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修订);(1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6年9月修订);(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修订);(22)《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2023年1月5日印发;(23)《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5·扬尘等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2)运营期公路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为道路两侧。随着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以及电动汽车的大力发展,汽车尾气的排放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本工程沿线环境保护目标距公路边界的最近距离为9m,施工期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为突出,施工期应予以特别关注。根据国内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经验,建议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并因地制宜制定有效的临时降噪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2)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至运营远期,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交通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达标距离在道路范围内,满足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中心线两侧35m。本评价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2处敏感点进行声环境预测,至项目运营中期,东港村夜间噪声超标,最大超标量为3.3dB;超标影响居民共计约2户/6人。根据居民分布情况,综合比较各种降噪措施的降噪效果和投资,评价提出对超标敏感点采用换装隔声窗方式进行噪声防护,声环境影响可接受。5、固废处置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施工期多余的土石方由龙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拍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废油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干化泥浆运至合法消纳场消纳处置。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2)营运期公路运营产生的路面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155·技术政策,各类固废都得以合理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9.1.4公众参与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建设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环评公示;并在现场沿线主要村庄张贴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的反馈意见。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的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9.1.5污染防治措施结论本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汇总情况详见下表:·156·表9.1-1工程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类别阶段主要环保措施预期效果生态环境施工期1、生态保护常规措施(1)按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厂界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和占用红线外土地。(2)施工场地平整时,应先剥离耕植土,暂存在场地边沿,夯实堆积边坡,表面植草防护,设置排水沟;施工场施工完成后,将表土返还复耕或绿化。(3)路基、隧道开挖的弃土弃渣应运至指定的弃土渣场,不得随意倾倒。(4)对扰动区和覆盖区的阔叶树,不砍或少砍,保留的树木尽量移栽至场地边界。(5)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施工如误伤野生动物,应立即送往当地兽医站等动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6)临时占地如施工场地、临时弃土场、沉砂池等,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对占用的农用地仍复垦作为农用地,不得荒废;占用的林地要及时补种草植树;在对废渣、废料和临时建筑拆除、清理后,对压实的土地进行翻松、平整,适当布设土埂,恢复水土保持设施。2、陆生植物保护措施(1)施工前,对工程占地范围内有一定树龄的、绿化观赏价值较高的成材林,结合工程沿线的绿化设计加以利用,对占地范围内的林地损失进行一定的补偿平衡。(2)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林地,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应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3)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不强砍林灌草丛和乱毁果树作物,降低植被损害。(4)合理安排工程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合理设计、尽量缩小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林地、施工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工程永久占地区域内。(5)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中央分隔带的绿化建设。(6)建议道路两侧可以适当插种一些乔木,特别是在靠近环境敏感点附近路段,应种植一定宽度的乔灌相间的绿化带,可起到抑尘降噪的作用,减少汽车尾气及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路基、边坡草皮种植面大的匍匐型草种。(7)绿化栽植当地植物,严禁使用可能会造成生物入侵的外来种。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类别阶段主要环保措施预期效果生态环境施工期(2)在林地较密集路段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3)施工时间应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点保护动物,应上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保护工作,动物需对其卵、巢进行保护,并寻找相似的生境进行异地保护,禁止捕猎等。4、农林生态保护措施(1)保存表土用于复耕;做好施工区洒水降尘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对临近处农作物产量及品质造成不利影响;(2)严禁砍伐用地范围外林木,在施工区周边竖立防火警示牌,并注意制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表土剥离保存用于复耕复绿,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运营期(1)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公路边坡及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减少雨季路面径流污染路侧水体等目的。(2)对临时弃土场、隧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3)在公路两侧各50m范围内不宜种植蔬菜、马铃薯等根茎入口作物,可种植柑橘等经济林。(4)在营运期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分布动态进行监控。对于进入公路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予以清除。(5)隧道出入口处做好掩饰和绿化,设置栅栏,防止野生动物进入隧道。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水环境施工期1、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内生活区排放的生活废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装置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路基路面施工废水在道路沿线外侧结合永久截水沟设置临时排水沟;在工程终点线位两侧排水沟终点设置2座沉砂池,临时排水沟汇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至周边自然沟渠。3、隧道施工废水(1)隧道涌水防护对策上应优先考虑封堵措施,避免破坏地下水流态变化;注浆用原材料选配须考虑长期的环保要求,避免采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有毒化学浆液。(2)隧道洞脸边坡外侧设置永久截水沟,施工期间结合永久排水沟开挖临时排水沟。(3)临时排水沟汇水排入周边自然水系前,设置临时沉砂池缓流沉砂,沉砂池进入口与排水沟相衔接,项目区内的汇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抽排至周边市政管网及周边沟渠。4、临时工程施工废水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水体类别阶段主要环保措施预期效果水环境施工期(1)碎石场内堆料场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水口设置2座沉砂池;堆料区汇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洗砂废水在洗砂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清理池底沉砂,干化处理后运至合法消纳场。(2)施工场地出口设置专门洗车区,配套设置洗车废水收集池和二级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降尘等。(3)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如油类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4)临时弃土场四周布设排水沟、沉砂池,同时设置挡堰围护,沉砂池上清液用于临时弃土场洒水降尘、物料洒水,泥浆干化处理后清运至合法的消纳场处置。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水体水环境运营期1、路面径流防治措施运营单位应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2、隧道排水隧道内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出入口处建议设置沉砂池;定期做好沉砂池检查、清理工作。减少水体水质影响环境空气施工期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1)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2)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3)施工作业区应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4)在靠近敏感点的施工区域,应设置2.5m高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并增加施工区的洒水次数;尤其对于距敏感点50m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旱季应注意对施工区进行清扫,保持洁净,并加大洒水次数。2、运输扬尘防治措施(1)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2)科学选择运输路线。(3)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4)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3、筑路材料堆放扬尘防治措施(1)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减少废气影响类别阶段主要环保措施预期效果环境空气施工期(3)注意合理安排筑路材料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4、碎石场粉尘碎石场要求全封闭加工,破碎工序要求采用封闭式破碎机,运输、物料输送、装卸料要求设置洒水降尘或喷雾降尘。5、隧道施工废气防治措施(1)隧道开挖、钻孔采用湿法施工,对隧道口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本工程隧道口距离居民点较近,施工时应设置2.5m高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并增加施工区的洒水次数。(2)隧道爆破爆前喷雾洒水,在距离工作面15~20m处安装降尘喷雾器,在爆破前打开喷雾装置,爆破后30min关闭。(3)均匀爆破,控制单耗、单孔药量和一次起爆药量,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减少隧道爆破起尘量。(4)采取湿式装运渣、水幕降尘湿喷混凝土支护等方法,清除洞内粉尘和溶解空气中部分有害气体。6、沥青摊铺废气防治措施(1)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2)沥青混凝土摊铺时,应选择晴天、有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集中作业施工单位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沥青铺摊温度,然后对铺装好的路面采取水冷措施,减少沥青烟的产生。减少废气影响环境空气运营期(1)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2)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3)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公路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沿线公路边界外50m内尽量不安排新建集中居民住宅。(4)本项目隧道较短,采用自然通风形式。在隧道进口、出口区域密植林木,净化空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声环境施工期(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2)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夜间不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居民。(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高噪作业如打桩等应避开休息时间;避免噪声扰民类别阶段主要环保措施预期效果声环境施工期(4)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区附近施工作业应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临时声屏障可以与施工围挡一同考虑,设置高度不低于2.5m具有隔声功能的围挡。(5)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6)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7)隧道工程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控制爆破量,降低爆破突发噪声源强,并于实施前进行公告。(8)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声环境运营期·针对敏感点的特征,考虑建设隔声窗措施;·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工程沿线合理规划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土地利用方案。敏感点达标或室内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固废处置施工期·对路基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项目设计中确定的临时堆土场,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于施工期废油、废油泥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并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拆迁建筑垃圾、干化泥浆要求运至合法消纳场消纳处置。资源化、无害化固废处置运营期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资源化、无害化风险防范营运期1、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靠近居民区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保证该路段的车辆通行安全。2、加强公路动态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此外,有关部门应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3、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营运期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应急物资、队伍的管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响应。4、培训员工突发事件时处理操作技能,建立事故防范和处理应对制度。降低风险事故概率,减少水体水质影响·161·9.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2.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玉环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不涉及穿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管理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本工程所在区域声功能区为2类、4a类区。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沿线各敏感点昼夜噪声值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工程建成后,通过采取隔声窗措施后,沿线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能符合《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符合《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的相关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可知,项目周边水体监测数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降尘。因此,本项目废污水不会对沿线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度)》监测数据,玉环市2023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随着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的提高以及电动汽车的大力发展,汽车尾气的排放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工程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玉环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占用耕地均为一般农田。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工程能源、水等资源消耗较少,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162·(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工程位于玉环市东北丘陵水源涵养区优先保护单元(ZH33108310012)、台州市玉环市龙溪镇一般管控单元(ZH33108330070)。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项目所属行业、规划选址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满足准入条件,符合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2、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及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公路建设,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交通噪声废水,不涉及总量控制。4、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新建项目,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列入鼓励类中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12、“农村公路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地方的产业政策。9.2.2其他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玉环市,本项目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工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区域生态功能造成破坏,本项目符合《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规划符合性分析《玉环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未明确本工程,本项目实施后将完善龙溪镇路网结构,极大地改善了交通条件和路网结构,对于推动片区的开发和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玉环市综合·163·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3、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相关要求。9.3环评结论龙溪镇东港隧道及接线工程的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此外,项目各项能资源均有合理来源,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三线一单”要求。此外,该项目符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玉环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中规定的审批原则项目,同时也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为公路工程,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玉环市交通网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对无法避让的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来减缓影响,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营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16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3178772403-331083-07-02-3178772403-331083-07-02-3178772403-331083-07-02-3178772403-331083-07-02-3178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地理坐标(121度16分17.571秒,28度7分2.404秒)(121度16分17.571秒,28度7分2.404秒)(121度16分17.571秒,28度7分2.404秒)(121度16分17.571秒,28度7分2.404秒)(121度16分17.571秒,28度7分2.40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3_0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33_0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550550环保投资(万元)3232环保投资占比(%)5.85.8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279.694279.6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氯气且厂界外500氯气且厂界外50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外);中处理厂外);中处理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的类别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本项目不涉及排放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废气含有毒有害污大气米范围内有染物1、二噁英、苯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并[a]芘、氰化物、目氯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无地表水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排放—1—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无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169)附录B、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市政供水,未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无无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169)附录B、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无无无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169)附录B、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机关:玉环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玉政函〔2020〕71号)规划名称: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机关:玉环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玉政函〔2020〕71号)规划名称: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机关:玉环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玉政函〔2020〕71号)规划名称: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审批机关:玉环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玉政函〔2020〕7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玉环市环保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玉环保〔2013〕130号)文件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玉环市环保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玉环保〔2013〕130号)文件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玉环市环保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玉环保〔2013〕130号)文件名称: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玉环市环保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玉环保〔2013〕13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玉环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是引领玉环汽摩配及机床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示范区,主导产业体系由三部分构成:汽车零部件产业、机床装备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区形成“一心、四核、六组团”的布局结构:“一心”指产业社区服务中心,“四核”指四个产业组团服务核,“六组团”指1个汽摩配产业组团、1个机床产业组团、2个汽摩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组团、1个物流组团和1个备用组团。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位于规划区内的工业用地;项目生产汽车配件,属于规划区的主导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符合性分析玉环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是引领玉环汽摩配及机床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示范区,主导产业体系由三部分构成:汽车零部件产业、机床装备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区形成“一心、四核、六组团”的布局结构:“一心”指产业社区服务中心,“四核”指四个产业组团服务核,“六组团”指1个汽摩配产业组团、1个机床产业组团、2个汽摩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组团、1个物流组团和1个备用组团。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位于规划区内的工业用地;项目生产汽车配件,属于规划区的主导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符合性分析玉环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是引领玉环汽摩配及机床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示范区,主导产业体系由三部分构成:汽车零部件产业、机床装备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区形成“一心、四核、六组团”的布局结构:“一心”指产业社区服务中心,“四核”指四个产业组团服务核,“六组团”指1个汽摩配产业组团、1个机床产业组团、2个汽摩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组团、1个物流组团和1个备用组团。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位于规划区内的工业用地;项目生产汽车配件,属于规划区的主导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符合性分析玉环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是引领玉环汽摩配及机床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示范区,主导产业体系由三部分构成:汽车零部件产业、机床装备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区形成“一心、四核、六组团”的布局结构:“一心”指产业社区服务中心,“四核”指四个产业组团服务核,“六组团”指1个汽摩配产业组团、1个机床产业组团、2个汽摩配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组团、1个物流组团和1个备用组团。项目利用现有已建厂房,位于规划区内的工业用地;项目生产汽车配件,属于规划区的主导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玉环市漩门三期NXS050规划管理单元(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附录C。—2—(修改)》的要求。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修订)》、《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及《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相关政策中关于产业发展的原则要求进行相应的招商引资;不得引进耗水量大、产品附加值低的产业;要求入驻开发区的项目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要求。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进行汽车配件的生产,不属于该园区规划限制类、禁止类产业,符合产业准入条件。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符合玉环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规划环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①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包含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②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及监测数据,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能—3—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功能区现状,不超出环境质量底线。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台州市玉环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示范升级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33108320098),符合管控措施要求,且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项目。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功能区现状,不超出环境质量底线。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台州市玉环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示范升级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33108320098),符合管控措施要求,且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项目。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区域环境功能区现状,不超出环境质量底线。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台州市玉环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示范升级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33108320098),符合管控措施要求,且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项目。具体情况及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名称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提高区域产业准入条件。重点加快园区整合提升,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不断推进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水暖阀门产业的升级提质,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兴产业。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实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入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烟气清洁排放改造。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属于《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附件中规定的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厂区距离最近敏感点安欣佳园居民点360m,设置道路、绿化带等隔离带。本项目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已实现雨污分流,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相关企业按规定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加强事故废水应急池建设,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演练。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落实产业园区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工业功能区定期评估,本项目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管控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减少工业新鲜水用量,提高企业中水回用率。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项目用水量不大,原辅材料不涉及煤。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该园区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不在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并且已经在玉环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该园区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不在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并且已经在玉环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洋经济开发区东海智造城53栋,该园区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不在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浙江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并且已经在玉环市—5—经信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317877。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经信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317877。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经信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317877。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经信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317877。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及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重点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符合四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报告根据指南及相关规范文件进行评价分析。符合四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四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项目选址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符合五不批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五不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对项目环境质量状况分析,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降级,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6—管理要求管理要求管理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原有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原有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要求。4.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对项目相符性进行分析,只节选与项目有关的部分,具体见表1-4。表1-4《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源项源项环节要点要点项目情况项目情况是否符合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储存容器、包装袋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1、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2、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本项目水性漆放在密闭包装桶内,加盖、封口、密闭;容器存放于室内仓库。本项目水性漆放在密闭包装桶内,加盖、封口、密闭;容器存放于室内仓库。符合VOCs物料储存VOCs物料储存储库、料仓10、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10、围护结构是否完整,与周围空间完全阻隔。11、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是否关闭(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除外)。危化品仓库单独设置,平时门窗按要求严格关闭。危化品仓库单独设置,平时门窗按要求严格关闭。符合VOCsVOCs液态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1、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或者采用密闭本项目水性漆存本项目水性漆存符合—7—物料转移和输送VOCs物料容器或罐车。放于密闭包装桶内。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1、液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VOCs物料的卸(出、放)料过程是否密闭,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补漆、烘干位于密闭补漆烘干房内进行,废气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1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产品,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2、有机聚合物(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制品生产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水性漆无需调配,补漆、烘干在密闭补漆烘干房内进行,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其他过程13、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业将按要求执行。符合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14、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15、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16、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处于正压状态的,是否有泄漏。17、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无破损。废气收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是负压运行。符合有组织VOCs排放排气筒1、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3、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VOCs排放浓度稳定达标。符合废气治理设施吸附装置4、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6、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7、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项目严格按照要求配置活性炭及更换活性炭。符合废气治理设施催化氧8、催化(床)温度。不涉及/—8—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生产场所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因此不会产生地下水环境影响,考虑到颗粒物、有机废气会通过大气沉降可能会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类比,沉降至周边土壤在企业营运期对土壤的增量较小,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潜在土壤污染源均达到设计要求,防渗性能完好,对土壤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如下表。表4-18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污染源工艺流程/节点工艺流程/节点污染途径污染物类型污染物类型全部污染物指标影响对象备注危废仓库危废暂存危废暂存地面漫流、垂直入渗油类物质、有机污染物等油类物质、有机污染物等废包装桶等土壤、地下水事故原料仓库液态化学品暂存液态化学品暂存地面漫流、垂直入渗油类物质、有机污染物油类物质、有机污染物水性漆土壤、地下水事故补漆补漆区补漆区地面漫流、垂直入渗有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水性漆土壤、地下水事故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原料仓库、危废仓库、补漆区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表4-19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控要求防渗级别防渗级别工作区防控要求防控要求防控要求防控要求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补漆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原料仓库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项目对厂区地下水基本不存在风险的车间及各路面、室外地面等部分一般地面硬化一般地面硬化一般地面硬化一般地面硬化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在企业做好分区防渗等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无影响,而且厂区内地面已经完成硬化防渗建设,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拟建地区域土壤、地下水环运境造成污染。6.生态环境影响—46—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本项目位于企业已征用的土地上实施,不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7.环境风险⑴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属于危险物质。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情况见表4-20。表4-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序号危险单元风险源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环境风险类型环境风险类型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影响途径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1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泄漏泄漏泄漏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1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周边居民、地表水、地下水周边居民、地表水、地下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详见表4-21。表4-21企业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序号危险物质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t)最大存在总量(t)临界量(t)临界量(t)Q值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1150500.02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0.02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综上,经计算,本项目Q<1,因此无需环境风险专项评价。⑵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如加强对操作工人的培训,操作工人需持证上岗;安排生产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于违规操作进行及时更正,并进行相应处罚;制定合理操作规程,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大面积泄漏;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易燃可燃化学品车辆必须持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方可开展第三方物流运输式;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运输过程中严禁与明火、高热—47—接触。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严格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尽可能降低事故概率。企业应制定各种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厂内推广实施。将国家要求和安全技术规程悬挂在岗位醒目位置,规范岗位操作,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必须组织专人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上岗工作。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4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喷漆废气排气筒(DA003)非甲烷总烃漆雾经水帘除尘,喷漆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环境喷漆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CODCr、NH3-N等1、排水系统严格采用室内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2、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指标;《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地表水环境水帘废水CODCr、氨氮、SS等收集后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声环境各类机械设备等噪声①高噪声设备均须采用防振基础,应增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等;车间设置双层隔声窗或采用实体墙结构。②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尽可能避免靠门窗处设置;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③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设置减震垫,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定期检查设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49—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措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①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运输过程的管理。③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物料储存注意事项。④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⑤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⑥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1.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污染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1。表5-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序号治理对象治理对象治理措施治理措施投资(万元)投资(万元)效果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废气废气集气罩、除尘装置、喷漆废气处理装置等集气罩、除尘装置、喷漆废气处理装置等2525达标排放其他环境管理要求2废水废水水帘废水委托处理水帘废水委托处理33/其他环境管理要求3噪声噪声隔声降噪隔声降噪22达标排放其他环境管理要求4固废固废分类收集设备、暂存库、委托处置等分类收集设备、暂存库、委托处置等22符合要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3232——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5.8%,该比例—50—对于本项目而言是可以接受的。建设方应保证环保投资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时,治理设施同时完成。2.其他建议与要求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51—六、结论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本项目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⑴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玉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要素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企业采用本次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能源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的生产加工,符合“台州市玉环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示范升级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33108320098)”的管控措施要求,且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⑵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所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妥善处理后,能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⑶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6-1。—52—表6-1总量控制建议值项目项目原有项目核定排放量原有项目实际排放量本项目排放量全厂排放量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建议值废水量8938930893893废水CODCr0.0270.02700.0270.027NH3-N0.0010.00100.0010.001废气工业烟粉尘0.0190.018400.01840.019VOCS0.20.03340.0030.03640.2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在已核定排放量内,因此,无需进行等量削减替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⑷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本项目租用玉环陆源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根据出租方不动产权证,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另外为了解产业政策,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对照《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不在文件目录内。该项目已经在玉环市经信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403-331083-07-02-317877。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审批原则。2.结论本评价认为,玉环泽高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万只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事故风险可控。只要建设单位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53—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t/a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工业烟粉尘0.01840.019/0/0.01840废气VOCs0.03340.2/0.003/0.0364+0.003废水废水893893/0/8930废水CODCr0.0270.027/0/0.0270废水NH3-N0.0010.001/0/0.00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74.574.5/0/74.5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磨料0.90.9/0/0.9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尘灰0.1690.169/0/0.169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钢砂1.51.5/0/1.5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焊渣0.020.02/0/0.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0.0120.012/0/0.0120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及废乳化液(含金属屑)6.936.93/0/6.930危险废物废液压油0.340.34/0/0.340危险废物水抛污泥0.10.1/0/0.10危险废物清洗沉渣0.090.09/0/0.090危险废物防锈沉积物0.10.1/0/0.10危险废物废油桶0.1960.196/0/0.1960危险废物其他废包装桶(切削液桶、乳化液桶及清洗剂桶)0.5340.534/0/0.5340危险废物废UV灯管///0.08/0.08+0.08危险废物废活性炭///1.005/1.005+1.005危险废物废包装桶///0.007/0.007+0.007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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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隧道及接线工程 空气悬挂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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