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拍卖公告
我公司于2025年1-12月的5、10、15、20、25、30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委托人委托拍卖的房产、机动车、设备(含报废设备)、玉石、字画、奢侈品、其他工艺品、股金、林权、物业租赁权等动产、不动产进行公开拍卖。(标的物清单以我司在拍卖平台的公告为准,每期拍卖清单将在开拍前7天实时更新,拍完即止。)
本档期拍卖会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上午10时 开始。宏鑫冻品交易中心场内商铺A17卡、商铺A18卡、A19-A34卡商铺二层等物业租赁权。
更多详情请查阅上述拍卖平台、我司网站“拍卖公告”栏、微信公众号“zqspmh”,资料备索。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0758)2293516,18023615887黎先生,13679571008吕先生。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特别说明: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收)。
竞买须知
一、受委托,由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市拍卖行”)通过中拍平台组织本次拍卖会。本次拍卖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和开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利益。参加本次拍卖会的当事人,请仔细阅读拍卖会《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须知》,必须按照本公司《竞买须知》进行竞价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北、庆迎路西侧(高元电子有限公司东南侧)宏鑫冻品交易中心场内的3宗物业租赁权,详见下表:
标的号
标的物名称
出租面积(约㎡)
租赁期限
履约保证金(押金)
租金递增率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备注
1
宏鑫冻品交易场内商铺A17卡
50
至2041年8月9日止
30000元
-
-
租赁期间租金总和35万元
10000
3000
租金一次付清或3年内分三期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2
宏鑫冻品交易场内商铺A18卡
50
至2041年8月9日止
30000元
-
-
租赁期间租金总和35万元
10000
3000
租金一次付清或3年内分三期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3
宏鑫冻品交易中心场内A19-A34卡商铺二层
1430
至2041年8月9日止
三个月租金总额
租金每满2年递增8%
2个月
21450元/月租金
100000
500
三、拍卖会开始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5个小时),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次报价间隔延时3分钟。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提交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的,需由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公章参与提交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三)足额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有意者请于2025年1月9日17时前以转账的形式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账号:2017002109022168151;以到账为准),备注请注明“标的名称+保证金”。如竞买不成交,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收款人信息必须与交款人完全相同,退款均在网上银行进行,以本公司网银记录为准。
五、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在“中拍平台”的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于拍卖会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肇庆市拍卖行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是网上竞买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肇庆市拍卖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等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由肇庆市拍卖行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权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对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价日前,详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及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七、买受人(承租人)需遵守的条款:
(一)标的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业的面积及情况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后的月租金及佣金均不作调整,承租人需承诺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赔偿。
(二)出租标的物用途:经营规划类别为食品行业。具体需符合环保、规划、消防要求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再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承租人不得随意变更经营范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性化学物品、带放射性的物品、非法物资等。
(三)标的场地的水电、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自行安装和承担安装费用;并承担承租期间场地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及租户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其中:水费每吨3.3元、电费每度为1.2元,每月物业管理费用为2元/平方(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四)买受人(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守法经营,依规办事。租赁人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债务或经济、法律责任等全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五)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承租人)在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标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承租人)直接交到出租方指定的账户。此后,买受人(承租人)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后剩余款项由拍卖人收到承租人与委托人签署生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六)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未包含佣金,买受人(承租人)需按规定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不因租赁权面积出现偏差、租期出现变化等因素而进行调整或变化。佣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如按月租金作为起拍价的,成交价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算,具体以中拍平台为准)。
(七)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能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或逾期未能付清佣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买受人(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给委托方作为违约金。
(八)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其他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样本),本文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为统一范本,出租方可根据各宗物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条款作调整修改。
八、关于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次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平台网址: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天(工作时间)完成“中拍平台”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到肇庆市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肇庆市拍卖行审核无误后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取得拍卖资格。相关操作详见“竞买人帮助”栏。
(三)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价工具,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及《中拍平台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方、肇庆市拍卖行及平台运营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网络拍卖会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会开始前,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竞价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价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5小时)和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电子应价系统会自动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并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竞买人经济与法律责任。
(八)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必须与申请网上竞价时相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到肇庆市拍卖行处进行身份核验,并与肇庆市拍卖行签署竞价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和佣金。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125区肇庆市鑫华电子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 0758-2293516,吕生13679571008,黎先生18023615887。
电子邮箱:1958046916@qq.com
公司网址:
微信公众平台:zqspmh
十一、附件:《网络竞价规则》、《租赁合同》样本
附件:《网络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规则
一、竞买人参加竞拍流程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
1、缴纳参拍保证金
2、竞买人进入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的“免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进行实名注册认证(需绑定手机及上传身份证)
3、注册认证通过后,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按键,录入用户名或手机号,以及密码进入,根据拍卖会开拍日期找到你想参与的拍卖会进入,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想参与的拍品进入,在拍品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
4、携身份证明材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拍卖行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激活竞买人的参拍账号
5、拍卖会开始,竞买人可以通过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竞拍”按键点击进入参拍标的,确认出价金额后,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
二、出价规则
1、网络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即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三、竞拍规则
1、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系统会自动延时一个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该应价即为成交价,出价人即为买受人。
2、优先购买权人规则: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宏鑫冻品交易场内商铺A17卡、18卡
协 议
(协议编号FCC 号) 编号:JF200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接受肇庆宏鑫冰鲜冷鲜批发有限公司的管理,并与甲方就下列租赁物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乙方承租的商铺(统称该租赁物)位于 ,共计面积 平方,装修费用乙方自理。
第二条 租赁物用途
1、该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营 相关的合法业务。(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性化学物品、带放射性的物品、非法物资等)。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及时办理证照,依法缴纳政府部门征收的各项税费,并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因乙方经营管理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租赁物租赁期: 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
1、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3、甲方向乙方开具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形式, 由乙方在中标后三年内分三期付清租金款项给甲方,即
第一年租赁期开始的首月付总款项的35%,即 元(大写: )
第二年租赁期开始的首月付总款项的35%即 元(大写: )
第三年租赁期开始的首月付总款项的30%即 元(大写: )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之金额每天加收1%违约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 元(大写: 整)在租赁期满后十天内及缴清应付租金、水电费后,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该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使用权限
1、乙方所租的租赁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拥有使用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的使用权用于经济担保、抵押或偿还个人债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否则,视作违约,转租、转包行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维护养护责:
1、租赁期内甲方按该租赁物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有责任维护好该租赁物,期满后乙方应按交付时的状况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的需乙方自行维护或产生的维护费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租赁结构的约定
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情况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施工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装修必须符合国家的行业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为此所投资的不可移动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可拆除的装修在拆除后需恢复原状。
第十条 关于租赁物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水费每吨3.3元、办公区电费每度为1.2元,(凭甲方开出的收据向乙方收取水、电费)。如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收费价格,甲方有权相应调整收费标准。
市场管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计收,每月每平方2元(包含保安、保洁费用),费用每年一交,由每年周期开始的第一个月结束前缴纳完。;
(3)乙方经营期间所属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包括铁拉(电动)闸门、如出现损坏乙方自行出资维修完好。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租赁物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协议期满前2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续租,但须另行商定租金和重新签定租赁协议。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协议、收回租赁物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和保证金,乙方还要负违约和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租赁物转租、转包的;
(2)擅自将承租的租赁物抵押、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租赁物结构或改变承租租赁物用途的;
(4)拖欠租金、水电费累计达7天者;
(5)租用承租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租赁物的;
(7)不按当地政策经营或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协议
租赁期内,如任何一方提前结束租赁期均属违约,违约方需以租赁押金为基数双倍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违约还应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
如因国家建设和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制度约定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公布的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统一、规范市场商铺的外观形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门头大小尺寸要求做招牌及门头广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视乙方违约。
3、为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所属车辆必须停在划线车位上,严禁乱停乱放。
4、为保证用户用电安全及外观形象,商户的电线及电信(移动)信号线严禁乱拉乱接,所有布线需经过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施工。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按本协议已有的约定条款执行外,违约方还应按一年租金的2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可以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该租赁物的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保险、卫生防疫、货物保险等工作,由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公共部分的安全及综合治理、保卫等工作则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不要对邻里商户有其影响,不要越界操作,需保证门前的清洁,如因门前确实存在较为严复的清洁问题影响到邻里商户的,由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要求乙方做好所租赁场地的清洁工作,并从甲方通知乙方当天算起二天内乙方须做好此项工作,如超出期限则视为乙方同意出资让甲方聘请清洁人员清洁该场地,期间产生的清洁费用乙方可现金当场结算或从押金中扣除。
第十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定盖章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宏鑫冻品交易中心场内A19-A34卡商铺二层
协 议
(协议编号FCC 号) 编号:JF200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接受肇庆宏鑫冰鲜冷鲜批发有限公司的管理,并与甲方就下列租赁物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
1、乙方承租的商铺(统称该租赁物)位于 ,共计面积 方,装修费用乙方自理。
第二条 租赁物用途
1、该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营 相关的合法业务。(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腐蚀性化学物品、带放射性的物品、非法物资等)。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租赁物用途。否则视乙方违约(适用于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及时办理证照,依法缴纳政府部门征收的各项税费及含房屋使用税,并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因乙方经营管理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满两年递增一次,每次为8%。
第四条 租金
1、该租赁物租赁期内租金未递增时,月租金不含税为人民币: ¥ ( )。
2、甲方向乙方开具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租赁期间,租金按月结算, 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形式, 由乙方于当月5日前转账当月的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之金额每天加收1%违约金。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 ( ) 在租赁期满后十天内及缴清应付租金、水电费后,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该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使用权限
1、乙方所租的租赁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拥有使用权,乙方不得以租赁物的使用权用于经济担保、抵押或偿还个人债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否则,视作违约,转租、转包行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维护养护责:
1、租赁期内甲方按该租赁物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有责任维护好该租赁物,期满后乙方应按交付时的状况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的需乙方自行维护或产生的维护费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租赁结构的约定
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情况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施工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装修必须符合国家的行业规范及消防安全标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为此所投资的不可移动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可拆除的装修在拆除后需恢复原状。
第十条 关于租赁物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水费每吨3.3元、电费每度 1.2元(包含公共分摊、损耗)(凭甲方开出的收据向乙方收取水、电费)。如国家有关部门调整收费价格,甲方有权相应调整收费标准。
市场管理费按商铺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2元(包含保安、保洁费用);
(3)乙方经营期间所属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包括铁拉(电动)闸门、如出现损坏乙方自行出资维修完好。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租赁物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协议期满前2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续租,但须另行商定租金和重新签定租赁协议。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协议、收回租赁物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和保证金,乙方还要负违约和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租赁物转租、转包的;
(2)擅自将承租的租赁物抵押、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租赁物结构或改变承租租赁物用途的;
(4)拖欠租金、水电费累计达7天者;
(5)租用承租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租赁物的;
(7)不按当地政策经营或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经营的。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协议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均属违约,且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2个月的租金,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书,在终止协议书签订前,本协议仍有效。
2、如因国家建设和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制度约定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公布的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统一、规范市场商铺的外观形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门头大小尺寸要求做招牌及门头广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视乙方违约。
3、为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所属车辆必须停在划线车位上,严禁乱停乱放。
4、为保证用户用电安全及外观形象,商户的电线及电信(移动)信号线严禁乱拉乱接,所有布线需经过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施工。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按本协议已有的约定条款执行外,违约方还应按一年租金的2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可以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该租赁物的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保险、卫生防疫、货物保险等工作,由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公共部分的安全及综合治理、保卫等工作则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不要对邻里商户有其影响,不要越界操作,需保证门前的清洁,如因门前确实存在较为严复的清洁问题影响到邻里商户的,由甲方向乙方书面提出要求乙方做好所租赁场地的清洁工作,并从甲方通知乙方当天算起二天内乙方须做好此项工作,如超出期限则视为乙方同意出资让甲方聘请清洁人员清洁该场地,期间产生的清洁费用乙方可现金当场结算或从押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如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能履行的,双方不属违约,如因此造成双方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定盖章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标的介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