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采购公告(2025)
博兴县博昌二路以南、乐安大街以西拟收储地块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昌街道博昌二路以南、乐安大街以西。调查地块北至崔风江土地和国有土地,东至乐安大街,南至天元地产有限公司土地、西至鲁佳置业有限公司土地。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7060m2,约合10.59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1046°,北纬:37.16691°。博兴县人民政府的1207城镇道路用地,地块目前未收储,拟规划建设居民区,用地性质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R2二类居住用地,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2024年10月,博兴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我公司(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4年10月至11月开展博兴县博昌二路以南、乐安大街以西拟收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附件1:
博兴县博昌二路以南、乐安大街以西拟收储地块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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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