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排气筒 工艺废气排气筒 废气排气筒招标采购公告(2025)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项目投资:52033.3万元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新增用地,购置层析系统、层析柱、生物反应器等国产设备177台;引进超滤系统、连续留离心机、进口生物反应器等进口设备18台,在现有厂区10#楼内建设2条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线,在现有厂区12#楼2F建设1条生物大分子产品(ADC)生产线,同时在12#楼建设质检室配合本项目产品检验。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1650万瓶生物大分子产品的能力。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报批稿公示-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项目.zip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目录1概述1.1项目由来1.2项目特点1.3工作过程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5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6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总则2.1编制依据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5相关规划概况3现有工程概况工程分析3.1现有项目概况3.2现有项目组成3.3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3.4现有项目原辅材料情况3.5现有项目工艺简述3.6现有项目蒸汽平衡和水平衡3.7现有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3.8现有工程排污许可执行情况3.9现有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回顾3.10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1项目概况4.2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4.3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4.4物料平衡I4.5蒸汽平衡、水平衡4.6污染源强分析4.7污染物“三本账”4.8环境风险识别4.9清洁生产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1自然环境概况5.2区域污染源调查5.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6.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6.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6.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6.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6.6环境风险分析6.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7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7.2废水防治措施评述7.3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评述7.4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评述7.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7.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7.7“三同时”验收一览表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1社会、经济损益分析8.2环境损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9.1环境管理要求II9.2污染物排放清单9.3环境监测计划9.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项目概况10.2环境质量现状10.3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0.4主要环境影响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0.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8总结论III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近期土地利用规划图-2025年附图2.2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远期土地利用规划图-2035年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110#楼2F生产车间附图4.210#楼4F生产车间附图4.312#楼2FADC生产区附图4.412#楼2F夹层质检区附图5周边概况图附图6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图(附大气、土壤、地下水、噪声监测点位)附图7江宁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2023年)附图8江宁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图(2023年)附图9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雨污水、事故废水收集排放管网示意图(附控制、封堵系统)附图11本项目涉及的构筑物地下水污染区防渗图附图12应急疏散路线及紧急疏散集合点示意图附图13本项目周边地表水水系图附图14.1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14.2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备案证及登记信息单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往期环评及验收材料附件6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7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8排污许可证附件9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第17号);附件10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1引用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2例行监测报告附件13水性油墨MSDS及VOC检测报告附件14环评合同附件15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16声明附件17未开工建设承诺书附件18区域评估承诺书附件19报批申请书附件20设备清单1概述1.1项目由来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外商独资)成立于2013年4月22日,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简称江宁高新园),是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整合连云港新浦区生产厂区、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厂区和南京徐庄软件园研发中心3个基地的研发和生产资源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因市场需求扩大以及公司生物工程药物研发的迅速发展,急需对现有生物制药生产线进行扩建。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投资52033.3万元扩建3条生产线,项目不新增用地,购置层析系统、层析柱、生物反应器等国产设备177台;引进超滤系统、连续留离心机、进口生物反应器等进口设备18台,在现有厂区10#楼内建设2条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线,在现有厂区12#楼2F建设1条生物大分子产品(ADC)生产线,同时在12#楼建设质检室配合本项目产品检验。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1650万瓶生物大分子产品的能力。目前本项目备案已通过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代码为:2312-320156-89-01-332990。备案证中内容包含“对本厂区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此部分改造内容已在《生物工程药物生产车间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评价(已于2024年7月1日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宁环(江)建〔2024〕63号),本次报告中不再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评类别判定:企业产品为生物大分子产品,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C2761生物药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C2761生物药品制造属于名录表中的“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之下的“47生物药品制品制造276”的报告书项:“全部(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药品复配、分装;不含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的)”。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经过现场踏勘,并结合相关的标准、技术资料,从环保角度进行了核实、分析、评价,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为该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技术依据。1.2项目特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特点如下:(1)本项目10#楼采用大规模细胞培养及纯化技术,细胞反应的种子是以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等为代表的哺乳动物细胞,不使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所列“病毒”、“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培养基采用化学定义培养基,所含各项组分均为化学源,无蛋白质、无有机物大分子、无动物源组分等。12#楼采用偶联反应及纯化技术。本项目的生物安全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生产使用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2)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抗肿瘤治疗,企业的生产工艺在借鉴国内外相关产品成熟工艺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自行开发和改进,将工艺路线充分优化和放大,所有产品工艺均经过中试及试生产验证,产品质量稳定,生产过程安全可控,生产技术具有成熟性。(3)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化氢、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污染物,项目需要对运营过程中的废气产生排放情况、治理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4)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在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要求后,接管进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本报告需分析废水接管处理可行性。(5)本项目利用厂区内2座危废仓库,21#楼1座200m2危废仓库,用于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固体);20#楼1座90m2危险废物仓库,用于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液体)。需关注危险废物贮存能力可行性、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6)本项目10#楼工业蒸汽依托现有1台6t/h燃气锅炉制备,12#楼工业蒸汽依托现有1台6t/h燃气锅炉制备。(7)本项目新增化学试剂使用量及贮存量,应关注其环境风险及现有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8)本项目部分公辅工程依托现有项目,需分析依托的可行性。1.3工作过程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在项目所在地开展了现场踏勘、调研,向建设单位收集了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资料及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参数等。对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规划,分析了开展环评的必要性,进而核实了项目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达性。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3.1-1。图1.3.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生物药品制造(C2761)行业,生产生物大分子产品。其中10#楼主要采用大规模细胞培养及纯化技术生产生物制剂冻干粉针,12#楼主要采用偶联反应及纯化技术生产抗体偶联药物ADC冻干粉针。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用于防治重大疾病、重组蛋白质类药物。政策相符性分析如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新型抗体药物”项目。对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要求,本项目属于其鼓励的“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的开发、生产”类别。对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不在其负面清单“三、制造业”所列。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一、禁止准入类”所列项目,属于“二、许可准入类;25、未获许可,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或进出口”所列内容,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目前正在申请GMP认证,在获取GMP认证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不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其中“三、产业发展”禁止建设类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禁止类项目目录中。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产业政策。1.4.2行业政策相符性1.4.2.1与《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相符性《意见》:二、主要任务和目标,(一)调整产品结构,3.在生物技术药物领域,紧跟世界生物技术飞速发展的步伐,研发防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艾滋病以及免疫缺陷等疾病的基因工程药物和抗体药物,加大传染病新型疫苗研发力度,争取有15个以上新的生物技术药物投放市场。9.3环境监测计划9.3.1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为了掌握本项目投产后的排污情况,监督排放标准的执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本报告书提出的排放要求,必须加强环境监测制度。本项目排污许可为重点管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HJ1062-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1256-2022),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9.3.1-1本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类别监测点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10#楼锅炉排气筒DA017NOxNOx1月/次10#楼锅炉排气筒DA017SO2、颗粒物、烟气黑度SO2、颗粒物、烟气黑度1年/次10#楼工艺废气排气筒DA016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1月/次10#楼工艺废气排气筒DA016臭气浓度臭气浓度半年/次10#楼工艺废气排气筒DA016氨、硫化氢氨、硫化氢1年/次12#楼锅炉排气筒DA012NOxNOx1月/次12#楼锅炉排气筒DA012SO2、颗粒物、烟气黑度SO2、颗粒物、烟气黑度1年/次废气污染源污水站废气排气筒DA006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半年/次危废库废气排气筒DA018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半年/次动物房排气筒DA019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硫化氢、臭气浓度1年/次厂界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颗粒物、氨、硫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氨、硫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半年/次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半年/次废水污染源污水总排口自动监测pH、流量、COD、氨氮在线废水污染源污水总排口手工监测SS、总磷、LAS、TDS、TN、粪大肠菌群数季度/次废水污染源污水总排口手工监测急性毒性、总有机碳、色度、动植物油半年/次雨水雨水排口手工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噪声监测厂界四周布设4个点等效A声级等效A声级季度/次9.3.2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综合考虑各环境要素的环评技术导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1256-2022)等要求,进行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1)土壤环境监测频率:每五年监测1次监测点布设:在车间外、污水站、危废库、绿化区各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pH、45项基本项目(2)地下水环境监测频次:对地下水环境质量每1年监测1次监测点布设:在企业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场上游、下游和污水处理站附近,共布设跟踪监测点3个。监测因子: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碘化物、镍、硼、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建设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防止环境污染。若企业不具备上述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的监测条件,须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或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及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防止环境污染。9.3.3环境应急监测计划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状态下,应聘请相关监测单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应急监测(大气、水等),应急小组分工负责人或派出人员协助监测工作,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应结合事故发生情况确定应急监测计划,初步应急监测计划见表9.3.3-1。表9.3.3-1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类别事故类型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单位大气有机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区最近厂界或上风向对照点、事故区的下风向厂界、下风向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处各设置一个大气环境监测点泄漏物质、CO(视事故类型确定)监测频次为1天4次,紧急情况时可增加为1次/2小时有资质监测单位水环泄漏事离事故装置区最近管网阴COD、监测频次为1有资质监测单位类别事故类型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单位境故、火灾事故等井、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下游1000m、雨水排放口上游500mpH、氨氮、TP、SS等次/3小时,紧急情况时可增加为1次/小时地下水环境泄漏事故等泄漏点及周边布点COD、pH、氨氮、TP、SS视具体情况而定9.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9.4.1总量控制因子根据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及考核因子为:(1)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本项目新增颗粒物(有组织)0.35t/a、二氧化硫(有组织)0.7t/a、氮氧化物(有组织)1.061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1.1746t/a,污染物排放量在江宁区范围内平衡。其他污染物考核指标:氨(有组织)0.1871t/a、硫化氢(有组织)0.1227t/a。(2)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总量COD2.7174t/a、氨氮0.1359t/a在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其他污染物考核指标:SS0.4529t/a、总氮0.6t/a、总磷0.01t/a、TDS11.06t/a、LAS0.0272t/a。9.4.2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9.4.2-1。表9.4.2-1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现有项目排放量①本项目本项目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⑤排放增减量⑥全厂排放量⑦类别污染物名称现有项目排放量①产生量②削减量③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⑤排放增减量⑥全厂排放量⑦颗粒物0.460.3500.350+0.350.81有二氧化硫0.57130.700.70+0.71.2713组氮氧化物1.35221.06101.0610+1.0612.4132织氨0.10241.31771.13060.18710+0.18710.1258废硫化氢0.02650.20450.08180.12270+0.12270.1492气非甲烷总烃1.04114.63133.70500.92630+0.92631.2137无氨0.186330.069800.06980+0.06980.20913组硫化氢0.032530.01400.01040+0.01040.04653织氯化氢0.0026000000.0026废非甲烷总烃0.34640.248300.24830+0.24830.3918气颗粒物00.024800.02480+0.02480.0248废水量467920.3390580.75090580.750+90580.75558501.08COD24.01(21.234)43.7839.244.54(2.7174)0+4.54(2.7174)28.55(23.9514)SS6.97(4.139)26.5324.931.60(0.4529)0+1.60(0.4529)8.57(4.5919)NH3-N1.294(1.259)1.090.650.44(0.1359)0+0.44(0.1359)1.734(1.3949)废水TN2.19(2.19)3.352.141.21(1.21)0+1.21(1.21)3.4(3.4)TP0.142(0.122)0.370.350.02(0.02)0+0.02(0.02)0.144(0.124)TDS38.619(38.619)11.06011.06(11.06)0+11.06(11.06)49.679(49.679)动植物油0.574(0.14)000000.574(0.14)LAS0.396(0.07)0.00600.006(0.006)0+0.006(0.006)0.402(0.076)固一般固废032.532.50000废危险废物0135.42135.420000注: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括号外为接管量,括号内为外排量。⑦=①+④-⑤;⑥=⑦-①。计算时保留4位小数。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项文件精神,为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依法评价”、“科学评价”、“突出重点”等评价原则,对建设项目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分析,并依据监测资料进行了预测和综合分析评价,得出以下结论:10.1项目概况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总投资5203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0.15%。本项目不新增用地,购置层析系统、层析柱、生物反应器等国产设备177台;引进超滤系统、连续留离心机、进口生物反应器等进口设备18台,在现有厂区10#楼内建设2条生物大分子产品生产线,在现有厂区12#楼2F建设1条生物大分子产品(ADC)生产线,同时在12#楼建设质检室配合本项目产品检验。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1650万瓶生物大分子产品的能力。10.2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2023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不达标原因为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随着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逐步推进,通过落实减碳和降污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削减,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强化油品监管和油气回收治理等措施后,区域空气环境将得到逐步改善。根据引用企业《生物工程药物生产车间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现状监测数据,各监测点位大气污染物均可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2)水环境根据《2023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良好水平,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率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根据公报内容秦淮河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则本项目纳污河流秦淮河现状水质为Ⅲ类。根据引用《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2024年版)》中的监测数据,秦淮河监测断面pH、COD、SS、氨氮、总磷等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标准。(3)声环境根据引用企业《生物工程药物生产车间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监测结果:各监测点pH值、硝酸盐、氟化物、耗氧量、总大肠菌群、砷、六价铬、铅、铜、锌、钠离子、硫酸根等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水质要求;亚硝酸盐、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铁、氯离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类水质要求;总硬度、氨氮等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要求;挥发性酚类、汞、锰等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要求;镉在D2达到II类水质要求,D1、D5达到III类水质要求,D4达到Ⅳ类水质要求,D3为Ⅴ类水质,可能是因为D3处于耕地,在施用化肥过程中引入。包气带现状监测因子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对比对照点,项目所在地包气带污染物增加量较小,包气带石油类、耗氧量、氨氮、全盐量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数据均与参照点的数据处于同一数量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与参照点均未检出,场地包气带污染程度较轻。(5)土壤环境根据现状监测表明各点位各检测因子对应的检出结果全部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10.3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厂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过程中层析纯化废水、设备清洗水废水、质检室废水、动物房废水经过灭活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A2/O+MBR+除磷+过滤+消毒”)处理,处理达《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依托10#楼一台6t/h燃气锅炉,12#楼一台6t/h燃气锅炉,10#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23m排气筒DA017排放,12#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23m排气筒DA01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限值。污水站废气经过“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3限值。10#楼工艺废气经过“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氨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限值,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危废库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18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动物房废气经过“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楼顶23m排气筒DA019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全部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噪声源经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本项目可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10.4主要环境影响10.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功能级别。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尽量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本项目不需要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10.4.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排水体制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中层析纯化废水、设备清洗水废水、质检室废水、动物房废水经过灭活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A2/O+MBR+除磷+过滤+消毒”)处理,处理达《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表2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含生产设施)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属于间接排放,对地表水影响可接受。10.4.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正常运行时昼间和夜间的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排放,本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弱,不降低现有功能类别。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10.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所有固废可以得到彻底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10.4.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站的构筑物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采用水泥砂浆层、厚环氧玻璃钢隔离层,厚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两道、防水抗渗钢筋混凝土层、厚环氧砂浆面层等多重方式防渗。管道施工应严格符合规范要求,接口严密、平顺,填料密实,厂区基本不产生地下水污染。10.4.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由预测可知,非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防渗层破损或污水管道破损,对表层土壤影响较大。污水处理站应加强运行维护,定期检查,确保污水处理站运行,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控。10.4.7生态影响结论建设项目位于园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管控空间,项目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各类废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各类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可以做到合规处置,且厂区设置分区防渗,故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10.4.8环境风险本项目危险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风险应急体系形成联动。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10.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本项目通过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网上公众参与调查、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对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10.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投产后雨污分流管网可以保证产生的污水得到有效的收集处理,避免了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对改善周围水体环境具有正面的效果。噪声经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微弱,降噪后对周围企业和本企业内部的良好工作环境的保持起到积极作用。固体废物的零排放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总之本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虽然需要一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但同时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10.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本项目给出了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提出了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出了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台账等相关要求,提出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及周围敏感目标分布,给出了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8总结论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接到公众意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以及依托设施手续完善及建设完成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排气筒 工艺废气排气筒 废气排气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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