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

建设单位:
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全本:
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公示版).pdf

受 理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851667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2664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期间,审批机关接受公众反映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3345323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tbiggstbiggstbiggstbiggstbiggstbiggstbigg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青岛芊亿恒能机械科技有限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057205861913702110572058619137021105720586191370211057205861913702110572058619137021105720586191370211057205861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朱晓飞.YY朱晓飞.YY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朱晓飞170小朱晓飞170小朱晓飞170小朱晓飞170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朱晓飞朱晓飞朱晓飞朱晓飞朱晓飞朱晓飞朱晓飞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CCG3JA8491370211MACCG3JA8491370211MACCG3JA8491370211MACCG3JA8491370211MACCG3JA8491370211MACCG3JA8491370211MACCG3JA84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信用编号信用编号信用编号签字签字周玉华开五经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信用编号信用编号信用编号签字签字刘文喆全文本刈刈编制单位承诺书本单位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CCG3JA84)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无该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不属于(属于/不属于)该条第二款所列单位;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1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3.出资人、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挂靠单位等变更的4.未发生第3项所列情形、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符合性发生变更的5.编制人员从业单位已变更或者已调离从业单位的6.编制人员未发生第5项所列情形,全职情况发生变更、不再属于本单位全职人员的7.补正基本情况信息I承诺单位(公章):2024年9月2日编制人员承诺书郑重承本人周玉华诺:本人在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CCG3JA84)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2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6.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7.编制单位终止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承诺人(签字):2024年9月2日编制人员承诺书郑重本人刘文喆承诺:本人在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CCG3JA84)全职工作,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的下列第2项相关情况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首次提交基本情况信息2.从业单位变更的3.调离从业单位的4.建立诚信档案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5.被注销后从业单位变更的6.被注销后调回原从业单位的7.编制单位终止的8.补正基本情况信息刘文承诺人(签字):2024年9月2日姓名:周玉华FullName性别:男Sex出生年月:1976.10DateofBirth专业类别: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2010年05月09日ApprovalDate持证人签名:SignatureoftheBearer签发单位盖章:Issuedby签发日期:2010年08月09日管理号:IssuedonFileNo.: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证明编号:2501023373校验码:RMU4C151姓名周玉华周玉华周玉华周玉华周玉华当前参保单位当前参保单位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参保状态参保状态在职人员参保情况:参保情况:参保情况:参保情况:参保情况:参保情况:险种险种参保起止时间参保起止时间累计缴费月数累计缴费月数企业养老企业养老202410-202412202410-2024123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202410-202412202410-2024123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202410-202412202410-20241233备注:息,因个人保管不当或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人承担。言息为系统查询信息,不作为待遇讦发最终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2025年01月02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证明编号:2501086026校验码:N66D473B姓名刘文喆刘文喆刘文喆刘文喆刘文喆当前参保单位当前参保单位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参保状态参保状态在职人员参保情况:参保情况:险种险种参保起止时间参保起止时间累计缴费月数累计缴费月数企业养老企业养老202410-202412202410-2024123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202410-202412202410-2024123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202410-202412202410-20241233备注:不当或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人承担。涉及个人信息,因个人保不当或向第三方泄露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保人承担。息为系统查询息,不作为待遇讦爱最终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2025年01月08日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11-370211-04-01-3239692411-370211-04-01-3239692411-370211-04-01-32396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山路东)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山路东)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山路东)地理坐标(东经120度11分51.796秒,北纬36度2分41.921秒)(东经120度11分51.796秒,北纬36度2分41.921秒)(东经120度11分51.796秒,北纬36度2分41.92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11-370211-04-01-323969总投资(万元)1700环保投资(万元)55环保投资占比(%)3.2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77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无无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无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无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旧木材以及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弃木质材料、废旧农具、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废弃油脂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废旧动力电池自动化拆解、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有价组分综合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开发及应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城市矿产”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建筑垃圾等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等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生物质能技术装备(发电、供热、制油、沼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取得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370211-04-01-323969)。根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和限制用地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建材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中建材联结发〔2019〕123号),本项目不属于被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符合政策要求。2、土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山路东),利用自有土地及租赁青岛奥宇泓业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进行建设,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鲁(2019)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52664号、鲁(2017)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07814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本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3、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水域为西面1064m的大卢河以及东面1130m的两河,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青西新管办发〔2020〕37号)、《青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政发〔2021〕13号)、《黄岛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青西新管发〔2016〕3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功能区划》(青西新管办发〔2018〕10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根据《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的通告》(青黄政字〔2020〕12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扬尘污染作业区,详见附图11,项目建设符合要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青西新管办字〔2023〕4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智能家电产业园的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详见附图6。片区面积为1343.44公顷,产业方向为智能冷柜、洗碗机等厨卫家电制造,本项目属于“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产品为粗骨料、细骨料和机制砂,不符合片区产业方向,但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业建设。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青环发〔2024〕20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本项目位于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保护山路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方案,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红线护红线范围内,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7。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浓度外均达标,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浓度外均达标,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浓度外均达标,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浓度外均达标,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除臭氧浓度外均达标,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胶南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管控基本要求;所属行业、选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属于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行业,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料使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用地规划合理,用水、用电消耗量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和附图9。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胶南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管控基本要求;所属行业、选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属于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行业,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料使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用地规划合理,用水、用电消耗量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和附图9。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胶南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管控基本要求;所属行业、选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属于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行业,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料使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用地规划合理,用水、用电消耗量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和附图9。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胶南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管控基本要求;所属行业、选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属于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行业,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料使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用地规划合理,用水、用电消耗量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和附图9。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为胶南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符合管控基本要求;所属行业、选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中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属于表面涂装、橡胶、包装印刷等行业,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的原辅料使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用地规划合理,用水、用电消耗量合理,使用可再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与《青岛市生态空间图》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图》的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8和附图9。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胶南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工业企业,推动现有产业升级改造。2.引导工业企业入园,除在安全生产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进入工业园区或集聚区。3.严格执行《青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关要求,调整优化养殖业布局,鼓励转型升级,发展循环养殖。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街道朝阳山路1917号(原胶州湾西路北、朝阳山路东),规划为工业用地,位于胶南智能家电产业片区,周边多为其他企业厂房,属于工业集聚区。符合胶南街道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做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率。2.鼓励涉及表面涂装工艺的工业企业使用低VOCs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不涉及表面涂装工艺,不涉及下料、机械加工、抛丸、打磨、喷砂、清理滚筒、热处理、化学预处理、电镀、符合表2与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附件10现有工程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甲方: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处置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此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危险废物名称、种类、数量序号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形态预产生量(吨)包装形式备注1废液压油900-218-08液态0.12废油桶900-041-49固态0.23第二条协议期限该协议期履行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6月21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将待处置的危险废物集中摆放,不可混入其他杂物,严禁将不同危险废物混装。2、甲方负责无泄漏包装(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做好标识,如因标识不清、错误及包装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和环境污染责任由甲方负责和承担3、甲方应如实、完整的向乙方提供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种类、特性、成分及危险性等技术资料。4、甲方有危险废物需要运输处置时,需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文件及相关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和乙方协商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另行签订处置合同。五环70305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同703051、乙方保证其具有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同时具备处置危险废物所须的条件和设施,保证各项处置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要求,并保证在贮存和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3、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的安-1-全和环保要求,且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4、乙方派往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第五条费用的支付与结算1、支付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处置协议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第六条双方约定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措施a.按协议总额每日5‰收取违约金:b.乙方有权向当地环保部门撤销协议备案;2、双方就所签协议涉及全部内容保密,但环保主管部门用于监管需要的情形除外。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协议,视为违约,并将协议标的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第七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协议双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协议。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临淄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斗技有,第九条协议效力及其它1、协议做出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当面送达或以信函方式送达的,以收ICMORH用章件方签收之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的,以收到对方的回复之日为送达日。0177982、若甲方生产工艺流程或规模发生变化,产生本协议所列明之外的危险废物处置事宜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3、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协议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2-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服务费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留存或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甲方(法人公章)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法人公章)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扣-电话:合同签署日期:2024年6月21日法人代表;清环科技有司授树缘RE理合同专用章电话:20053911195日期:2024年6月21日司-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CMORH4F供备(副刷本)1-1本一体中名称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柒拾叁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苗浩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8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住所保护设施建设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齐鲁化工区金山创外统会新创业产业区伴元效利用境修复:生态修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00624年月日attpp/rw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M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淄博危证25号医疗废物焚烧6000吨/年:医疗废物HO1:危险废物焚烧21000吨/年:医药废物HO2、法人名称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药物、药品H03、农药废物04、木材防腐剂废物H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作电一H06、热处理含氰废物HW07、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1、染料、涂料废物H12、有机树脂类废物H13、新化学药品废物H14、感光材料废物H16、表面处理废物H17、废酸HW34、废碱HW35、有机磷化合物废法定代表人苗浩物H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39、含醚废物H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W45、其他废物H49(309-001-49.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6-49、900-047-49、900-999-49)、废催化剂H50:危险废物物化处置30000吨/年:废矿物油与含住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09、精(燕)馏残渣W11、表面处理废所山省淄博市临区金山镇齐鲁化学工区金山创新创业产区物H17、含锌废物(含锌废液)HW23、废酸H34、废碱H35:危险废物利用30000吨/年:医药废物HW02、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06、精(蒸)馏残渣H11(251-013-11、261-012-11261-017-11.261-031-11至261-034-11.261-106-11.261113-11、261-114-11、经营设施地址省博市临区金山镇齐鲁化学工业区金山创新创业产业261-116-11、261-117-11、261-123-11、261-128-11、261-130-11、900-013-1、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265-102-13、265-103-13)、含有机氯化物废物H45(261-082-45、261-084-45、261-085-45)*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核准经营规模有效期限自2022年4月2日87000吨/年至2027年4月1日发证机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初次发证日期22020年8月19日发证日期2022年4月2日>8>>人>>89>8>8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印制附件11危险废物委托暂存协议危险废物委托暂存协议甲方:青岛芊亿恒车辆有限公司乙方: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经认真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位于甲方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存放。甲方:青岛芊亿恒车辆有限公司乙方: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青岛西海新岸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委托贵单位进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相关技术资料。我公司保证提供的有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的土地手续、租赁合同、工艺流程、设备配备、原辅材料消耗、产品情况、营业执照等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环评报批公示承诺函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我单位“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在你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宜。按照有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进行报批前公示。经确认,该项目报批前公示内容为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我单位承诺公示版与报批版全文完全一致,且不存在虚假材料、瞒报、假报等情况。我单位同意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进行公示,对其客观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我单位承诺,提交到你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对个人隐私等信息处理完毕,其余内容与我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网上公示的文件全本一致。特此致函。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月8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我公司现委托唐君强身份证号:37******************到贵单位办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手续事宜,对受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时间自签字之日起至该业务办理结束止。青岛芊亿恒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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