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房地产评估机构招标采购公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
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告([2025]第1-2号)
2025-01-13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青法司技选评字第1-2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并参照《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5年1月15日10:00时,对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报送的下列执行案件中需变现财产的评估,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评估机构。请我省“备选名册”中符合相应评估资质、自愿接受本标的委托并自愿以拍卖成交价结算评估费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1月15日9:30时前,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申报。
提示:1、最终摇号结果请在“评估专栏”的“评估摇号结果公告”查询。摇号过程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的+“摇号区”点击重播。2、请被选定机构在摇号结果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管辖法院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委托手续。
自即日起,对有关本标的物的委托与组织实施工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下属子网页“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进行动态公示,请相关当事人、意向投资人注意查询并监督。
如有问题,请与本院联系(电话:0971-6163092 6165404)。
标的概况
管辖法院 案号 财产名称 财产所在地
平安法院 (2024)青0203执846号 房产 平安区
平安法院 (2024)青0203执969号 商铺 平安区
乐都法院 (2024)青0202执1240号 房产 乐都区
乐都法院 (2024)青0202执1272号 商铺 乐都区
格尔木法院 (2024)青2801执1341号 房产 格尔木市
格尔木法院 (2024)青2801执871号 房产 凉州区
2025年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评估机构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