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制酸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审批后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黔环通[2009]60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黔环通[2010]20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9日(7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制度(试行)>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4-8238920(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854-8238920
通讯地址:都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 编:558000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黔南环审〔2025〕16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鑫迈隆汽车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doc
2025年1月13日
黔南环审〔2025〕16号
黔南环审〔2025〕17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30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50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2025年1月13日
黔南环审〔2025〕17号
生态环境局文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环审〔2025〕16号黔南环审〔2025〕16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鑫迈隆汽车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的批复贵州鑫迈隆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贵州鑫迈隆汽车用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报告表》和技术评估意见(黔南环评估表〔2025〕3号)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申报的依据。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行中还须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落实《报告表》要求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杜绝跑、冒、滴、漏及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守住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环境安全。三、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排污许可。四、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依法依规备案。五、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你公司自行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上备案。六、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负责。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 送: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南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黔南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心,黔南州生态环境应急和宣教中心,贵州迎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月13日印发共印10份生态环境局文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环审〔2025〕17号黔南环审〔2025〕17号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30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50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30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50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意见(黔南环评估书〔2025〕2号)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申报的依据。项目后续建设和运行中还须做好以下工作:一、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报告书》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三、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项目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质量管控和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规定排放污染物,杜绝跑、冒、滴、漏及事故排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四、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依法依规备案。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须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备案。六、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负责。黔南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抄 送:黔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黔南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心,黔南州生态环境应急和宣教中心,贵州智信环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1月13日印发共印10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硫磺制酸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