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注母线槽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伊顿母线(江苏)有限公司浇注母线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伊顿母线(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浇注母线槽项目
建设地点
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隆路 508 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明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伊顿母线(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地为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 港隆路508号。 2023年伊顿母线(江苏)有限公司租赁亿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新上浇注 母线槽项目。 本项目浇注母线槽采用环氧树脂或聚氨酯树脂,这两种树脂被广泛应用于电工绝缘领域,是当前输配电设备绝缘浇注材料的主要品种,其优点突出:①具有良好的粘接性;②固化过程收缩率低;③耐热性、耐药品性优良;④机械强度高;⑤电气绝缘性优良。本项目所在厂房已全部建成,并于2024年6月21日取得了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扬审批备[2024]282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兴隆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 B 等级相关标准;兴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长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浇注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相关标准限值;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PAPI)、环氧氯丙烷、酚类、甲苯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标准。项目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及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颗粒物,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车间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酚类、甲醛无组织排放厂界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限值。PAPI、环氧氯丙烷暂无无组织排放标准,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排放标准发布后实施。非甲烷总烃厂内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88365870 通信地址:扬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浇注母线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