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过滤器生产 生产空气过滤器 高效过滤器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楼生态环境局。
传真:0512-6668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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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
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维娜(苏州)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投资1050万人民币,租赁6940m2厂房(该厂房为苏州工业园区中科蕾丝织造有限公司所有)进行建设,生产空气过滤器,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初效过滤器150000片、高效过滤器150000片。
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在http://www.szwnhb.cn/article-48469-138093.html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折纸、滤料覆网、烟油测试、酒精擦拭、密封、发泡和外框刷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01和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激光打标、滤纸、滤棉、滤料切分产生颗粒物和耐温性测试、袋片加工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吴淞江。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达标排放。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lqianqian@sipac.gov.cn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
康富特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项目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项目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过滤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苏州康富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贞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01872769A建设项目代码2410-320571-89-01-630490建设单位联系人李**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所在区域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地理坐标经度:120°47′23.831″E,纬度:31°19′17.707″N(经度:120.789953,纬度:31.321585)经度:120°47′23.831″E,纬度:31°19′17.707″N(经度:120.789953,纬度:31.321585)经度:120°47′23.831″E,纬度:31°19′17.707″N(经度:120.789953,纬度:31.32158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环评类别69-346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报告表排污许可管理类别83-346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登记管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苏园行审备〔2024〕1166号总投资(万元)105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43施工工期1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20日预计投产时间2025年1月19日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²)6940(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无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4]86号)。规划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4]86号)。规划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苏政复[2014]8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规划环评文件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规划环评文件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1)与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依托现有租赁的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准之日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允许建设区的现状建设用地;根据已取得的土地证和房权证,该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非居住。该区域已有完善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且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土地性质。经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和《江苏省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要求。(2)与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苏州工业园区行政辖区范围土地面积278km2;规划期限:近期2012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功能定位:国际领先的高科技园区、国家开放创新试验区、江苏东部国际商务中心、苏州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区。总体目标:探索转型升级、内涵发展的新路径,建设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发展水平全面协调现代化的新城区。至2020年,优化提升既有基础,发掘存量资源潜力,积累自主创新资本,稳中求进,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先导先行。力争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生态建设等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至2030年,主要发展指标全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建成产业高端、文化繁荣、居民富足、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空间布局:规划形成“双核多心十字轴、四片多区异彩呈”的空间结构。双核:湖西CBD、湖东CWD围绕金鸡湖合力发展,形成园区城市核心区。多心:结合城际轨道站点、城市轨道站点、功能区中心形成三副多点的中心空间。十字轴:结合各功能片区中心分布,沿东西向城市轨道线和南北向城市公交走廊,形成十字型发展轴,加强周边地区与中心区的联系。四片多区:包括娄葑、斜塘、胜浦和唯亭街道四片,每片结合功能又划分为若干片区。“两主、三副、八心、多点”的中心体系结构。“两主”,即两个城市级中心,包括苏州市中央商务区(CBD)、苏州东部新城中央商业文化区(CWD)和白塘生态综合功能区(BGD)。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三副”,即三个城市级副中心,即城铁综合商务区、月亮湾商务区和国际商务区。“八心”,即八个片区中心。分区建设引导:为进一步深化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发展资源,明确产业导向,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园区正式印发实施《苏州工业园区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方案》,构建区域板块发展新格局。①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要对接融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积极开展政策功能先行先试,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健康医疗、金融贸易、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产业,努力打造辐射全国的智慧商贸平台、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园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高地。②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要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合作办学为特色、以协同创新为方向,加快建设成为高新产业聚集、高等教育发达、人才优势突出、环境功能和创新体系一流的科教协同创新示范区。③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要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企业总部基地为核心,集聚综合性、区域型、职能型等各类企业总部,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时尚新颖运动休闲项目,提升产业高度,提靓生态环境,提优生活品质,率先打造国内一流的宜商、宜游、宜居新型旅游度假区。④金鸡湖中央商务区:要集聚总部经济、流量经济、消费经济与城市功能要素经济,实行高端服务、高端制造双轮驱动,打造长三角上海金融副中心、高端商业商务中心、产城融合先导区和宜居城市核心区。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服务业在三产中的比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向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服务外包和商贸业方向进行引导;优化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等主导产业;进一步壮大发展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逐步淘汰现状污染重、能耗高的造纸、化工等行业;限制发展劳动密集型、发展空间不大的纺织等行业,并逐步实施空间转移。①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采取存量优化和增量提升的发展路径,有序引导部分低附加值加工装配企业梯度转移,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推进制造向服务延伸、引导价值链升级,积极引进产业链前端项目,引导企业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研发环节等领域。②生物医药产业:逐步完善项目的产业化途径,对于由于环保等因素不能直接在园区生产的企业,鼓励其到周边地区以制造外设等协作模式运营。③纳米技术产业:完善产业支撑环境,促进生物纳米园、纳米孵化基地为代表的初创企业培育基地发展,以苏相合作区为依托建设纳米应用产业基地。—3—④云计算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高端芯片制造、新一代智能设备制造、关键器件及模块制造等行业,形成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属于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过滤器的生产(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装备制造的产业发展引导,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2、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2015年7月24日,原环境保护部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提出了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表1-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④云计算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高端芯片制造、新一代智能设备制造、关键器件及模块制造等行业,形成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属于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过滤器的生产(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装备制造的产业发展引导,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2、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2015年7月24日,原环境保护部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提出了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表1-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④云计算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高端芯片制造、新一代智能设备制造、关键器件及模块制造等行业,形成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属于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过滤器的生产(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装备制造的产业发展引导,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2、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2015年7月24日,原环境保护部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提出了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表1-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④云计算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高端芯片制造、新一代智能设备制造、关键器件及模块制造等行业,形成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属于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过滤器的生产(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装备制造的产业发展引导,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2、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2015年7月24日,原环境保护部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提出了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表1-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苏州城市发展规划,从改善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的角度,树立错位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以及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合理确定《规划》的发展定位、规模、功能布局等,促进园区转型升级,保障区域人居环境安全。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且项目实施前后不改变土地性质。相符2优化区内空间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加强阳澄湖、金鸡、独墅湖重要生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的环境管控,确保区域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通过采取“退二进三”、“退二优二”、“留二优二”的用地调整策略,优化园区布局,解决好斜塘老镇区、科教创新区及车坊片区部分地块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问题。对照相关规划,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所列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确保了区域生态系统安全和稳定。相符3加快推进区内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制定实施方案,逐步淘汰现有化工、造纸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业,严格限制纺织业等产业规模。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属于园区产业规划淘汰和严格限制的产业。相符4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违背园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主要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等能够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相符5加强阳澄湖水环境保护。落实《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要求,清理整顿阳澄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项目和不符合保护要求的企业,推动阳澄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选址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范围,符合生态红线要求。本项目选址不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相符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维护区域环境质量。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的相关要求。3、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符性《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于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的相关要求。3、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符性《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于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的相关要求。3、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符性《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于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的相关要求。3、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相符性《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于—4—2023年10月22日召开了专家审查会,目前已报送至省厅审批中。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结论:苏州工业园区历经多年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的生产制造业产业结构,二产和三产(现代服务业)并行的产业格局,产业布局逐步优化且集聚,基本按照园区原则总体规划要求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按规划建设且满足园区实际发展需求,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及强度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原总体规划目标,碳排放水平和强度持续下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原总体规划环评阶段有改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削减,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降低,完成省市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区域环境风险源有所增加,但未发生重、特大环境风险事故,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资源已建成储备体系,定期开展了企业及园区应急预案演练,总体上环境风险可控。园区总体上落实了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按照原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关措施及相应问题整改;园区现状总体达到了原总体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控制目标。基于生态环境准入及污染物减排措施的条件下,规划继续实施不会导致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出现。鉴于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进入公示阶段,国家、省市相关上位规划陆续发布实施,资源能源、双碳等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逐步深化,本次跟踪评价针对苏州工业园区现存环境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了后续规划实施生态环境管理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通过空间管控及“三线一单”约束,衔接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园区建设用地已突破原总体规划方案,鉴于园区委托编制且进入公示阶段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园区原总体规划(2012-2030年)在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及基础设施方案虽然没有较大差别,但在规划用地规模方面有较大变化,本次跟踪评价建议园区加快推进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并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园区后续发展的上位指引,保障空间规划后续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可控的目标。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过滤器的生产(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符合园区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发展引导。根据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本项目所在地规划无调整,为工业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本项目实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满足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结论相符。4、与《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符合性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发布的《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之日止),该方案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形成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纳入编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实现“多规合一”,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允许建设区的现状建设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且项目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地块功能规划相符。5、与苏州工业园区“三区三线”相符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苏州工业园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质检要求,正式启用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的依据。“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对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地处城镇开发边界内,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符合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①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246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厂界距离阳澄湖水厂取水口最近约7.27km,选址不在其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的相关要求。②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洲路128号4区A幢、B幢2层,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以及—6—《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号),本项目选址均不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吴淞江重要湿地、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等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评价区内涉及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及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表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范围面积(km2)面积(km2)面积(km2)与本项目方位与距离序号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与本项目方位与距离1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阳澄湖水域及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65.80252165.802521北4.98km2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以园区阳澄湖水厂取水口(120°47′49″E,31°23′19″N)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北6.77km3金鸡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金鸡湖湖体范围—6.8220076.822007西7.11km4独墅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独墅湖湖体范围—9.2110459.211045西南8.28km5吴淞江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苏州工业区内,吴淞江水体范围—0.7948070.794807南4.47km6吴淞江清水通道维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苏州工业区内,吴淞江水体范围—0.6166300.616630南2.57km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注:*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及面积根据《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10、PM2.5年均质量浓度值和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的目标及总体要求,经采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7—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后,大气环境质量将有所改善。②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本项目纳污水体吴淞江(园区段)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限值要求,优于水质功能目标(Ⅳ类)。根据《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特征因子)》中对纳污河流吴淞江的例行监测数据,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限值要求。③声环境质量根据《2023年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3年,园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5dB(A),处于三级(一般)水平,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7.5dB(A),处于三级(一般)水平;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5dB(A),处于昼间一级(好)水平,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0dB(A),处于夜间二级(较好)水平。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周围区域环境功能现状,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依托现有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用水由当地自来水厂供给,用电由市政供电公司电网接入;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项目运营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建设后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①对照《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也未采用该目录中的重污染工艺。②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属于落后产能及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的项目。—8—③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中提出:“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在其规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同时,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园污防攻坚办[2024]15号),本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3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情况③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中提出:“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在其规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同时,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园污防攻坚办[2024]15号),本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3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情况③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中提出:“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在其规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同时,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园污防攻坚办[2024]15号),本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3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情况③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中提出:“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在其规定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同时,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园污防攻坚办[2024]15号),本项目符合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3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情况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格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除外)。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苏政发〔2020〕1号、苏政办发〔2021〕3号、苏政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相符2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等文件要求,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前,需按规定通过节能审查,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属于C3463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相符3严格执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本项目不使用油墨、涂料等,使用的胶粘剂、清洗剂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要求。擦拭时使用的乙醇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溶剂型清洗剂限值;但因为行业工艺限制,擦拭使用乙醇属于溶剂型清洗剂,目前行业中无替代清洗剂。相符4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4〕11号)等文件要求,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前,需按程序经核定备案后获得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本项目不涉及相符5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化工项目环评审批前,需经化治办会商同意。本项目不涉及相符6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全省锻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工信装备〔2023〕403号)等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铸造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本项目不涉及相符—9—①建立环境应急目标责任制。每年制定环境应急目标,企业的环境应急目标为本年度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将此目标列入企业内部与车间的环保目标责任状中,年终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②建立环境风险定期巡查制度。厂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要定期对企业的环境风险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车间限期整改,并上报厂部。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启动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迅速实施救援的同时,按规定及时将信息上报厂部及区有关职能部门。④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库专人负责制。单独设立专门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做到“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仓库专门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配足所有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并实施物资、装备的分类储存、堆放。根据所储存物资、装备的特点,定期进行流转或更新,储量不足时应及时增加,确保应急物资足额、有效。并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根据我企业应急管理人员指令,立即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调拨,立即组织人员以最快的时间携带应急物资、装备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置。⑤建立环境应急档案管理制度。应急物资库储备物资,每年组织的环境安全培训及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均要建立相关台账,并及时按要求规范归档。(6)应急处置过程1)泄漏应急处理措施发生泄漏事故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报告危险物料外泄部位(或装置),负责人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情况上报召集应急小组,及时采取一切办法控制泄漏蔓延。液体泄漏采取的抢险措施:抢险人员佩戴防护用具;将泄漏物料包装桶转移至空桶中,切断泄漏源;若因生产装置异常或破损等导致物料泄漏情况,需采取必要措施进行临时停车,并对发生异常或破损的装置进行抢修;发生大量泄漏时,抢险人员首先应立即封堵雨水排口,防止泄漏物通过雨水管道进入外环境;用黄砂或吸液棉对地面废液进行围堵覆盖,减少物料漫流及挥发,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将黄砂等吸收材料及泄漏物用不发火的铲子进行收集,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企业使用的聚氨酯、酒精等属于易燃物质,能引起火灾爆炸。因此,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做到立即报警,并且充分发挥整体组织功能,在人身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扑灭初起火灾,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避免火势扩大殃及周围危险场所,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具体到各车间/库间或设备,需根据已有消防设施和火灾现场,采取直接、有效的方式进行灭火。生产车间/仓库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原辅料或单个设备发生火灾时,为防止引燃周边设备或易燃物品,须特别注意:立即切断电源,关停所有设备;迅速将附近易燃/可燃物搬运至安全区域。迅速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以用沙土进行覆盖,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火势扑灭后须对现场进行消洗,消洗水清理至事故应急池或密封式储液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清点、记录等善后工作按要求进行。环保设施火灾事故应急措施: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行;迅速撤离人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也可用沙土进行覆盖,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火势扑灭后须对现场进行消洗,消洗水收集后委外处置。其他清点、记录等善后工作按要求进行。3)次生风险防控措施雨水排口可设置手动自动一体的应急阀门,并定期巡查,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确保雨水总排口处于封堵状态。为防止消防尾水进入外环境,企业需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池未建设前,应配备足够容量的密封式储液袋作为临时收集设施),并注意与厂区雨水管网的连通,事故状态时可及时切断事故废水外流通道,以确保事故废水第一时间控制在厂内,可使事故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进入事故池或密封式储液袋中,以便后续处理。4)污染治理措施故障事故应急措施①尽快上报并停止运行。上报的同时设法找出故障原因,联系人员进行检修。②正确处置。处理事故过程中,一定要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必要时直接请示公司高层。③做好预防。根据故障原因,从源头做好防治工作,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7)应急预案要求企业需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和《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发[2023]7号)要求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加强与苏州工业园区应急预案衔接联动。具体要求如下:①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提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完善的导则要求,包括预案适用范围、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处置、预案管理与演练等内容。②明确企业、园区/区域、地**府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与地**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分级响应程序。企业针对其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后,应定期组织演练,并从中发现问题,以不断完善预案。应急队伍要进行专业培训,并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同时,加强各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配有相应器材并确保设备性能完好,保证企业与区域应急预案衔接与联动有效。(8)建立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要求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中要求:“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拆除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环境治理设施建设,企业应及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以降低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环境风险。同时,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9)环境风险结论本项目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范,通过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企业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本项目通过落实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其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8、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源。—9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有组织DA001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1根17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环境有组织DA002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1根18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环境有组织DA002TDI、MDI、IPDI、PAPI(待国家分析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二级活性炭+1根18m排气筒《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大气环境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等措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大气环境无组织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等措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口(DW001)废水总排口(DW001)pH、COD、SS、NH3-N、TN、TP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声环境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生产和公辅设施设备运行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内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在采取了妥善的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满足防渗要求,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为保护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须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①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②化学品暂存区、危废仓库等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地面无裂隙。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厂区内污水管网为管道输送,清污分流,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④加强生产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事件的发生。⑤严格管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内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在采取了妥善的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满足防渗要求,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为保护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须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①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②化学品暂存区、危废仓库等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地面无裂隙。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厂区内污水管网为管道输送,清污分流,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④加强生产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事件的发生。⑤严格管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内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在采取了妥善的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满足防渗要求,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为保护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须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①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②化学品暂存区、危废仓库等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地面无裂隙。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厂区内污水管网为管道输送,清污分流,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④加强生产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事件的发生。⑤严格管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内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在采取了妥善的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满足防渗要求,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为保护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须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①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②化学品暂存区、危废仓库等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地面无裂隙。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厂区内污水管网为管道输送,清污分流,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④加强生产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事件的发生。⑤严格管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内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在采取了妥善的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满足防渗要求,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为保护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须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①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②化学品暂存区、危废仓库等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地面无裂隙。固废分类收集、存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厂区内污水管网为管道输送,清污分流,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④加强生产管理和自动化控制,减少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事件的发生。⑤严格管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93—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环境风险管理①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严格检查;②加强技术培训,严格管理,提高安全意识;③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事故情况应急处理能力。2)运输、使用、储存风险防范①企业总平面布置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和安全等方面规范和规定,采取化学品暂存区、生产车间与办公区分离,设置明显的标志。②仓库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等,应及时处理;尽量减少化学试剂的储存量,加强流通;装卸和搬运时,轻装轻卸,做到干燥、阴凉、通风,地面防潮、防渗;化学试剂室配备吸附棉、废液收集桶等应急物资;存储区设置明显禁止明火的警示标识,并在厂区内配备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系统。③加强对化学品储存及使用的管理,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④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管理,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对危废进行规范的贮存和运送。3)生产过程风险防范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因此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对该企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产生粉尘的车间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严格执行定期清扫制度,及时清除积尘,保持操作车间清洁,清扫时必须注意避免粉尘飞扬,减少或避免粉尘在作业场所扩散和沉积。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加强巡检,确保预警监测措施和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将火灾事故的危险性、事故次生灾害的危险性降至最低。4)环保设施风险防范①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清除积聚物,更换磨损和老化的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紧急维修计划,确保迅速修复任何故障或损坏。②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对爆炸、火灾和毒气泄漏等风险的认识。③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监测、警报系统,对废气处理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训操作人员和实施维护计划,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安全风险,并保护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④废气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应立即停产检修,维修后要先进行试运行,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⑤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逃生通道和灭火设备等,并进行定期演练。5)事故应急措施①事故状态下,对事故区的事故污水、泄漏物料、消防液等立即使用堵漏材料进行泄漏物质的拦截、围堵、吸附处理。②厂房内设备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设备之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并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在雨/污水排口设置可控的截留措施,以防事故状态下废水经管道流入外环境造成污染。6)应急预案要求本项目建成后,企业需按照《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发〔2023〕7号)要求,报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根据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长期机制。其他环境管理要求本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注意落实以下要求:①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政策和法规,项目建成后及时协助有关环保部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日常环保安全,定期检查环保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②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人。③加强对危废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④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⑤本项目建设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向安全操作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或备案工作,投运后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正常稳定达标的同时还应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安全操作以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⑥本项目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96—六、结论以上评价结果是根据公司的生产规模、布局、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用量及与此对应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基础上得出的,如果规模、布局、工艺流程和排污情况有所变化,应按环保部门要求另行申报。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当地规划要求。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履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护、治理的基础上,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97—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变化量⑦项目分类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接管量外排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接管量外排量接管量外排量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0.047350.0473500.047350.04735+0.04735+0.04735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0.05260.052600.05260.0526+0.0526+0.0526废气无组织颗粒物00/微量微量0微量微量微量微量废水生产废水废水量00/0000000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00/14401440014401440+1440+1440废水生活污水COD00/0.720.043200.720.0432+0.72+0.0432废水生活污水SS00/0.5760.014400.5760.0144+0.576+0.0144废水生活污水NH3-N00/0.06480.00216(0.00432)00.06480.00216(0.00432)+0.0648+0.00216(0.00432)废水生活污水TP00/0.011520.0004300.011520.00043+0.01152+0.00043废水生活污水TN00/0.10080.014400.10080.0144+0.1008+0.0144废水全厂废水废水量00/14401440014401440+1440+1440废水全厂废水COD00/0.720.043200.720.0432+0.72+0.0432废水全厂废水SS00/0.5760.014400.5760.0144+0.576+0.0144废水全厂废水NH3-N00/0.06480.00216(0.00432)00.06480.00216(0.00432)+0.0648+0.00216(0.00432)废水全厂废水TP00/0.011520.0004300.011520.00043+0.01152+0.00043废水全厂废水TN00/0.10080.014400.10080.0144+0.1008+0.0144—98—一般工业固废废滤料00/0.500.5+0.5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00/0.100.05+0.05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00/0.0500.05+0.05一般工业固废废包材00/101+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0/909+9危险废物废胶00/0.100.1+0.1危险废物废抹布00/0.0300.03+0.03危险废物沾染化学品包装容器00/2.502.5+2.5危险废物废活性炭00/5.03405.034+5.034危险废物废油桶00/0.00300.0030.003危险废物废油00/0.00200.0020.002危险废物废灯管00/0.00500.0050.00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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