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编号
A3310221110202400000418
标的名称
交通路4号商铺
竞价方式
连续报价

标的位置
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4号
限时竞价
5 分钟

起始价
1.00 万元/年
评估价
1.00 万元/年
加价幅度
0.05 万元/年

保证金
1.00 万元
交易服务费

保留价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31 09:50:00
挂牌开始时间
2024/12/20 10:0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4/12/31 10:00:00

标的概况
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4号,租期三年(2025.3.16-2028.3.15),新租户租期推迟半个月。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竞买人资格条件

转让事项说明
1、标的不能用于经营饭店等高污染、高噪音的项目。 2、委托方仅提供房屋使用权。中标人须自行领取营业执照及各项许可证件(如消防、环评、文化等),依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3、竞标人应自行了解、评估出租房屋可否用于自已拟经营的项目。对于因出租房屋性质、结构、周边环境原因致一些项目不能经营的出租方概不负责。 4、店面装修由中标人自负。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整幢楼的整体美观,承租期满后固定装饰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因政策性拆迁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不能使用时,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租金按日计算。房屋拆迁经济补偿金、经济补贴费和设施补贴等归县机关事务中心所有,租户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和补偿。 6、中标人需交纳房屋押金(二个月房租),押金不计息,租赁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后,无出现资产损失和拖欠水电费等押金全部返还。 7、中标人保证金在与三门县机关事务中心签订《房屋租房合同》后,《房屋租房合同》上传系统平台后,系统自动退回,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8、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成交确定书》后,3日内将拍租成交价款支付给出让方,并于7日内和出让方签订《房屋租房合同》。

下载出让文件

交通路4号.png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