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乌兰大街3085号
建设单位: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期: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13364384420
汉唐中医院验收专家意见.PDF
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签字郭立新长春理工大学副教授13019114260******************任丹丹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高工13504421215******************1丹丹于连贵吉林省长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13019217893******************于这之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20年1月11日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1月11日,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根据《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意见等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位于松原市宁江区乌兰大街3085号,院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4°4952.829,北纬45°755.446”,项目东侧隔乌兰大街为金域国际小区,南侧为飞宇金伦花园二期小区,西侧为飞宇金伦花园一期小区,北侧为百丝特洗衣商铺,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室,共设住院病床69张,并配套设有污水处理设施。(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6月,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6月13日,获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宁江分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松宁环审(2023)10号)。经调查,2024年11月15日,项目建设单位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220702-2024-043-L.2025年1月10日,项目建设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220700MACHL56D7TO01W。(三)投资情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四)验收范围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情况经核实,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体建筑设施、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均与环评期间一致,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动。三、工程环保设施落实情况1、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及患者生活污水、煎药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均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依靠自然通风,及时清运医疗垃圾,延长自然通风时间,确保室内空气良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煎药废气通过高于楼顶管道排放(本项目楼高约为15m,管道高度约高于楼体0.5m),排放口位置设置在东侧(项目东侧为乌兰大街),项目区域扩散条件较好,煎药异味排放后自然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装置等措施,所有设备均设在封闭室内,经自然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工作人员及患者生活垃圾、药渣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直接在活性炭箱内进行更换,不在院内贮存,污水处理产生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区、特殊废液(化验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本项目各项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未产生二次污染。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2024年12月6日-7日,吉林省众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工况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如下:1、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及患者生活污水、煎药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均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在医疗废水排放口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pH、COD、BODs、SS、NH-N、粪大肠菌群、总余氯、动植物油,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4次。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污染因子pH、COD、BODs、SS、NH-N、粪大肠菌群、总余氯、动植物油最高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要求。2、废气: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在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排气筒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厂界上风向2~50m范围内设置1个参照点,在厂界下风向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设置3个监控点,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监测1小时均值。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设施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H最高排放速率小于4.9kg/h,HS最高排放速率小于0.33kg/h,臭气浓度小于2000,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NH最大监测值小于1.0mgm,HS最大监测值小于0.03mgm,臭气浓度小于10mgm,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浓度限值要求。3、噪声: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在厂界东、南、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项目西侧楼外1m处(飞宇金伦花园1期B11号楼、1期B10号楼、B9号楼)共6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验收要求。4、固体废物:经调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项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未产生二次污染。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未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六、验收结论该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无重大变更,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建设项目医疗废弃物暂存管理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于之化丹验收组成员签字:松原市宁江区汉唐中医院有限公司20年1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