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算机系统服务招标采购公告(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2025)
标的基本信息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交驰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腾飞科技园13幢
法定代表人
徐轲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19-10-24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94MA20A1AX1W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
2
苏州交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
3
张娅
12
4
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8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955.806512
利润总额
-243.633863
净利润
-189.992010
资产总计
1,090.971593
负债总计
284.337090
所有者权益
806.634503
审计机构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4-10-31
营业收入
123.004844
利润总额
-199.006629
净利润
-199.006629
资产总计
587.009049
负债总计
26.400085
所有者权益
560.60****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1-25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4-05-31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771.970000
841.880000
负债总计
77.850000
63.710000
净资产
694.120000
778.1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253600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20万元。其中,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0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苏州交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0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20万元,张娅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转让方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80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80万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具体详见挂网附件《评估报告之特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600号3幢110室、111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价款支付条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评估报告之特别事项说明.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系统服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