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5年1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458号
3、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19931913353
4、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1、 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的正整数倍。
2、 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出租标的资产。
3、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生效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1、出租标的仅限用于国家允许的商业用途,个体商户经营、如零售企业办公等,不得从事餐饮及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承租方应于每年12月25月前,将下年租金以转账形式缴纳至公司账户。
3、租金按年度递增,递增率为上年租金的3%。
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相关部门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缴纳。
5、未经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不予退回;
6、拟租赁房屋均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承重墙布局、电梯分布位置、房屋漏水、渗水等问题),如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勘验或对标的物不够了解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82331638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