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店铺 商铺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5)
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场地
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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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价格:
0.0元/宗·月( 出价)
距 开 始
日 时 分 秒
报名截止时间:Wed Jan 22 17:00:00 GMT+08:00 2025
竞投开始时间:Thu Jan 23 09:30:00 GMT+08:00 2025
竞投底价:6400.00元/宗·月
竞投结束时间:Thu Jan 23 10:30:00 GMT+08:00 2025
每次加价金额或其整数倍: 50.00元/宗·月
延时周期:3分钟/次 共0次延时
交易保证金:40000.00元
项目地图
项目信息
竞投公告
出价记录 0
结果公告
摇号规则
项目标题
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场地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电子竞投
交易机构
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经营范围
商业
资产交付方式
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事前审核
租赁年限(年)
5.00
租赁年限(月)
0.00
保证金
40000.00
竞价资质要求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大生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商铺
ZC-440115116206001-00147
001
店铺
建筑面积
152.00
平方米
6400.00
元/宗·月
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场地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2-N2440115191473555N-20241212-000030-8
南沙区榄核镇大生村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 场地交易公告(网上竞投) 立项编号:大生村交﹝2024﹞00012号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定于2025年01月23日09:30分至10:30分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对南沙区榄核镇大生村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场地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交易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报名竞价。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大生路口南侧涌底地20-23号场地; (二)资产类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资产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生村路口南侧; (四)交易面积:114平方米; (五)项目经营用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环保政策要求使用; (六)合同年限:5年,以合同约定开始时间为准 ; (七)免租期:无; (八)递增方式:无; (九)交易底价:6400元/月/宗(不含税); (十)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半年为一期,每期开始前15日交付当期租金; (十一)交易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形式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 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在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子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项目) 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实名到账,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大生村交﹝2024﹞00012号交易保证金。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中标确认书和合同的(有法定理由除外),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格计算一年的租金,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人竞投中标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金额不符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竞得人结算)。 (十三)交易方式:网上竞投,每次报价递增50.00元/月/宗或其整数倍; (十四)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五)注册、报名以及竞投地点: 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gzns3z.com) (十六)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十七)其他说明: 1、所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消防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 3、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南沙区交易服务中心的异常名单。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南沙区交易服务中心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资格。 三、报名事项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竞投人可于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2日17:00前,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及报名。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其他公告要求的文件等,项目业主方有权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标题栏的“网上交易大厅”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右下角“温馨提示”中电子操作说明。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同行(中国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现委托缴款的情况,委托缴款人与被委托缴款人双方需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办理款项确认手续,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竞投资格及中标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4.若只有一个竞投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竞得人。 四、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5年01月23日09:30分至10:30分,依各自账号自行登录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zns3z.com/tdlzdzjy/dzjy/jydt.do?method=jiaoyi)在右侧标题栏中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中心”“点选我的报名”,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查看报名”进行网上在线竞投。 竞投人通过网上在线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中标后以未出价为由拒绝承认中标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中标资格,该标的物将由下一竞投人递补中标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投操作;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价操作的,后果自负。 (三)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延长3分钟,每次延长的3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延长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3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延长,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四)若网上(现场)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竞得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现场)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处理: 1.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存在按《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规定或合同约定有优先权的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享有优先中标资格: (1)如优先权人为一人,则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自动中标; (2)如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在具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中通过摇珠确定竞得人;摇珠时间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竞投人主张本人在竞投中有优先权的,需在竞投交易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优先资格证明给交易中心(相关资格证明:如原合同,户口簿及优先资格声明书要求出租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未在期限内提交优先权相关证明材料,过后再主张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声明放弃优先权的,按无优先权处理。 (4)优先权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 第一顺位: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权; 第二顺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约定的优先权(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没有约定优先权的,不作优先权处理); 第三顺位: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业主方出租时声明的优先权。 优先权按上列顺位排列,上一顺位不存在优先权人才轮到下一顺位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同一顺位存在多个优先权人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2.报名参加竞投的竞投人中不存在优先权人的,将以在本中心现场摇珠方式来确定竞得人,摇珠时间以本中心通知为准,各竞投人可参与现场摇珠活动,若竞投人没有出现在摇珠现场,则视为竞投人放弃监督权,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 3.按前款方式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不承认中标结果拒绝履行的,按竞投人放弃成交权处理,该标的物将按报价高低由下一竞标人递补中标(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低价)或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方代表、竞得人应到交易服务场所书面确认交易结果,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完成交易程序。 (二)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南沙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区榄核镇交易中心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七、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一)广州市南沙区交易中心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受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处理有异议的应与项目业主单位协商沟通解决;广州市南沙区交易中心对竞投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因交易保证金产生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处理造成延迟原因除外,下同)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 1.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2.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依照《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保证金处理委托确认书》的约定,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交易中心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2.1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交易中心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2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广州市南沙区交易中心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3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3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两个工作日内拒绝现场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人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公告》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的除外);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九、纠纷处理原则 (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广州市南沙区交易中心无关。 (二)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如不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含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如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不含5%)的,在不低于竞得价(如果以单价进行竞投,必须折算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如租赁年限、递增情况、用途等,不限于上述情况)的前提下,由项目业主单位与竞得人公平协商解决,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十、风险提醒 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交易中心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特别声明 (一)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竞投人已详读《交易公告》,对全部内容无异议。 2.竞投人明白南沙区榄核镇交易中心对本次交易的组织行为是代理行为,如竞投人与项目业主方就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项目业主方按要求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3.竞投人已核实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如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竞投人自行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4.如本次交易竞投人仅有一人符合竞投人资格的,不论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竞投人同意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如竞投人拒绝的,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5.交易成功后,竞投人保证按《交易公告》的约定履约相关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现场竞投的,如竞投人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同意自动放弃竞投资格,承认失信行为;(符合第4条,并同意成交的除外)。 8.现场竞投的,根据交易规则,若出现价格与条件相同,以优先资格(原承租人、本村户籍人)确定竞得人;如无优先资格,或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为多人,则以现场摇珠(抽签)形式确定竞得人。 9.竞投人已详细阅读《交易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的所有条款,现场竞投的,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人代表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10.竞投人已详细阅读《交易公告》中关于“防秒杀”功能的条款并同意按该条款的约定参与竞投。如竞投过程中触发系统“防秒杀”功能导致竞投人未在原设定的竞投时间内中标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竞投人承诺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竞投人的签名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虚设,竞投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中心组织的交易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供。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标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问题,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竞投人如果对交易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或对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四)交易如仅有一个报名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其为竞得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竞得标的物。 (五)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一旦成功报名并且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无论因个人、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问题导致的不能正常竞价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均由竞投人自行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投人相互串通投标: 1.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列为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在全区范围内限制其参与竞投: (1)以行贿谋取中标被证实的;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不到场(或网上)参加交易的; (4)累计2次以上无正当理由在成功竞得标的后不签约或签约后毁约的; (5)累计3次以上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经农村集体向交易机构报告并举证的; 2.竞投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八)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可以按报价高低顺序递补确定竞得人;如只有一人竞投而放弃成交的,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当标的物权属人按照规定的流程,通过本中心连续开展二次公开竞投,仍出现流标、废标现象的,由标的物权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本中心同意后,以不低于原来确定的底价进行协商交易,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本中心备案,并及时在“三资”管理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十)有关出租方或承租方的资产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资产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均为自愿签订。交易双方如果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系电话:84926266 地址:榄核镇镇南路65号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炳能 联系电话:8492955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生村 十三、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南沙区农业农村局020-84987563。 附件: 1. 租赁合同模板.pdf
榄核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5年01月14日
状态
出价人编号(编号随机生成)
价格
出价时间
一、摇号说明
1、当第一轮没人出价,第二轮通过摇号(竞投人编号)来确定谁中标。
二、本次参与摇号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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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有票卢鱼冰鲜旺铺招箱合沙中围郸回良地埠村广州市威万事五金有限公司922广州电缆有限公司海慧街文海学校民Baidu地图2025Baidu镇泰(中国)生C2025Baidu收合同编号:大生村交(2024)00000号租赁合同W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物概况1、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投方式,租赁甲方自有的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xxxx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以下简称“租赁物”,占地总面积约XXXX平方米(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如乙方需要改变租赁物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乙方在承租前已对租赁物情况已做充分了解,并同意承租。因该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及报建手续,乙方也已知悉上述情况,乙方无权因此主张解除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因此主张合同无效,或本合同因此被人民法院或仲裁委确认无效且乙方存在缔约过错、违约行为等过错的,甲方有权参照本合同中关于乙方提前退租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第1页共11页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2030年3月31日止。三、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注:竞投时交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或其他费用。租赁期届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不再续租,办理完成场地移交手续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二)租金标准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租金不含税,不含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其他费用。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开始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不足一年的部分,每月租金按中标价除以12个月计算。递增方式:无递增。四、租赁物使用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予以修复,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第2页共11页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租赁物转租、转让1、合同期内,乙方原则上不得转租租赁的租赁物。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实需要转租,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应的民主表决后,签订转租补充合同,乙方才可将租赁物转租。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剩余承租期限;(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用途;(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若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并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约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本合同终止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10日内交甲方存档。(5)无论本合同是否提前终止,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7)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2、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需对合同进行转让,乙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认受让方与乙方具有相同的资质条件,且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在转让前,双方必须经原合同约定的合同转让,进行民主第3页共11页层级表决通过,并清理好原合同所涉及的债权、债务。3、乙方将经营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出租给第三人,租赁年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且一次性收取第三人约定期限内的租金的,乙方必须在收到该第三人租金后5日内,按与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同等期限内该租赁合同项下出租物业面积的租金给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的相关法律文书按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制定范本参考使用。对于合同的转让、转租有特别法律法规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六、税、费规费缴交乙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租赁物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七、租赁物保险购买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财产保险,若乙方未购买保险,因租赁物损害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八、租赁物装修如乙方对租赁物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设备、装置,设置招牌、广告)时,乙方应自行办理该等批准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在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对装修设第4页共11页计文件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对租赁物的装饰装修工程。此外,乙方应:1、乙方就设计及图纸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乙方应选择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的施工或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许可的装修公司对租赁物进行室内装修。乙方应确保其装修方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对租赁物的主体结构构成任何影响;3、如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装修设计文件报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消防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的所有审批手续;4、乙方应安排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如超过3个工作日仍未清运或政府环卫部门要求立即清运,甲方有权代为清运,但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缴费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原状。如乙方不履行的,则甲方可以代为恢复房屋原状,但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予以承担。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享受权利:(1)依附于承租物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由甲方恢复原状后,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九、租赁物基础设施建设乙方租用租赁物后自筹资金增加生产设备、供水、配电、消防、环保等设施安装配置,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第5页共11页十、租赁物设施设备加建乙方租用租赁物后,甲方所提供的基础设备、设施如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时,所需的水电扩容、道路、下水道、环境改造、环保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均由乙方自行出资解决。乙方进行上述建设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十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合同中约定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2、甲方以租赁物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清楚租赁物的状况。乙方须根据消防相关规定安装消防设备设施,及根据经营需求自行、自费安装水、电等设施,并进行维护保养,对租赁物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负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租赁物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任何损坏或发生任何故障(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脱落、屋顶漏水、消防系统老化等)的,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3、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建筑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进行违法建设。4、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沙区水第6页共11页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污水治理,按照标准工艺或简单工艺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确保水资源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一切违规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一旦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2天内进行移除或整改,逾期未移除或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每个标的需配备相步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对场地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在场地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住宿、生火煮食、私拉乱接用电、烧香拜神,不得占道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二、租赁物续租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无偿收回使用权,并将该标的物重新出租。乙方如意向续租,必须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竞投,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十三、租赁物征收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乙方租用的租赁物及所在地块,甲方提前90日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款、奖励款、基础设施款、地上附着补偿款及其他一切征地所带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第7页共11页十四、租赁物返还1、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若乙方擅自拆走或损毁任何地上物业的,乙方需予以足额赔偿,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未形成附合的、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用年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10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并将商铺交还甲方,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为乙方迟延返还房屋,乙方应按本条第2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15天仍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并且处置所需费用在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在10天内返还租赁物给甲方,该10天期限按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当年度的租金标准按日计收租金。乙方逾期返还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当年度租金标准的300%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乙方在返还租赁物前,应自行清理杂物、垃圾,逾期未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在合同期内,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除外。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经对应的民主层级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变更。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第8页共11页书面通知乙方,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租赁物:(1)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履约保证金、管理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超过15天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物。(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结构。(4)恶意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的。(6)利用承租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8)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纠正后五日仍未予以纠正的。4、租用期间,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达90天以上(含本天数)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5、租赁期间,乙方单方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导致合同终止、解除的,否则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合同履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及差旅费等费用)。6、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十六、违约责任第9页共11页1、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十七、其他约定1、出租的租赁物不得经营以下行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环境治理业,生物质燃料加工、环境卫生管理、危险品仓储等行业。2、乙方必须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因乙方经营原因,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费用。3、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出租场地不得随意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进行翻新,翻建,新建等行为。十八、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合同效力本合同必须按相关规定由本村提供法律意见后交由镇街进行初审,并严格按照各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细则规定的民主层级进行表决,民主表决通过后须将表决结果及本合同在指定的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天。经乙方交清保证金、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加盖指模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由镇街相关职能部门保管。第10页共11页二十、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盖章)甲方法定名称:甲方法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生路33号(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签约时间:(盖章)乙方法定名称:乙方法定地址:(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在场见证人(签名)年月日签约日期:日第11页共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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