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
港城·中央湾区
项目类型
城市建设类
房地产工程
建设单位
港城(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福建省闽源水利监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福建省国浈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7条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港城(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5年01月15日在项目现场组织《港城·中央湾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本次对验收结果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2025年02月14日
附件
附件1:
港城·中央湾区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港城·中央湾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港城·中央湾区项目 -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 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