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 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于2025年1月14日对日照星航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4日-2024年1月20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北分局
联系电话:0633-5336607
电子邮箱:wlxspj@rz.shandong.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批复
批复时间
1
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北路与342国道交汇处东南侧
日照星航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环莲审〔2025〕5号关于对日照星航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5年1月14日
2
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
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北路以东、淮河路以北智能制造产业园B厂房
山东海建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环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环莲审〔2025〕6号关于对山东海建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5年1月14日
日环莲审〔2025〕6号山东海建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1).pdf日环莲审〔2025〕5号日照星航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审批意见:日环莲审〔2025〕6号山东海建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山东环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报告表已由山东书更环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评估,经审查,现提出以下审批意见:一、该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北路以东、淮河路以北智能制造产业园B厂房,项目代码为2407-371121-04-01-344207,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9500㎡。项目购置丝印机、UV机、烤箱、清洗线、激光蚀刻机、静电除尘机、大片贴合机等设备并配置环保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年产ITO功能片和触摸屏成品200万套。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审核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技术审核意见后,可以满足现行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我分局同意批准该报告表。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要求及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丝印机上方、烤箱出口处设置集气罩,丝印蚀刻膏废气、蚀刻膏烘烤废气、丝印正背保护胶废气、保护胶烘烤废气、丝印上下银路废气、银路烘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废气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镭雕废气经镭雕工序配套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VOCs排放量须满足《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4)035号)总量控制要求。(三)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不合格原料、废ACF胶带膜、废OCA胶带膜、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擦拭纸、废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厂家回收利用;废丝网、废擦拭抹布、废刮刀、蚀刻膏包装、保护胶包装、银浆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第1页,共2页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反渗透膜、沉淀池沉渣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三、你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分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批复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2025年1月14日第2页,共2页审批意见:日环莲审〔2025〕5号日照星航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由山东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报告表已由山东书更环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评估,经审查,现提出以下审批意见:一、该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北路与342国道交汇处东南侧,项目代码为2410-371121-04-01-825612,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2543㎡,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2条碳纤维预浸带生产线,购置拌料桶、放卷机、热塑性预浸机等设备,以碳纤维丝、聚醚醚酮、聚苯硫醚为原料从事碳纤维预浸带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碳纤维预浸带50t。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审核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技术审核意见后,可以满足现行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标准要求,我分局同意批准该报告表。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以下要求:(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连同纯水制备浓水由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及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封闭,预浸机周围设置围挡,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废气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Ⅱ时段标准要求。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处理措施,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VOCs排放量须满足《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4)039号)总量控制要求。(三)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并组织实第1页,共2页施。本项目各类防护要求请你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三、你单位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分局重新审核。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批复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2025年1月14日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热塑性碳纤维新材料研发 智能触控开关和触摸屏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