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 塑料制品 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招标采购公告(2025)
1项目由来
漳州创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建设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4464.41m2,主要用于从事塑料制品生产,建成后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漳州创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
建设性质:新建
总 投 资:1800万元
建设面积:总建筑面积4464.41m2
生产规模: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
工作定员:聘用职工60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日生产班次2班,每班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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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稿 漳州创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漳州创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等塑料制品2000吨项目项目代码2501-350681-04-05-6983642501-350681-04-05-6983642501-350681-04-05-698364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旗东联系方式13616026080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地理坐标(E117度55分42.13秒,N24度21分58.37秒)(E117度55分42.13秒,N24度21分58.37秒)(E117度55分42.13秒,N24度21分58.3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审批股项目备案文号闽发改备[2025]E030117号总投资(万元)18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5.55施工工期2025.01~2025.12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4464.4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表1-1。表1-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是否需要设置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的类别专项评价大气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否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地表水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否生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不涉及否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生态不涉及否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海洋不涉及否建设项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福建省环保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闽环保评〔2017〕15号)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福建省环保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闽环保评〔2017〕15号)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福建省环保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闽环保评〔2017〕15号)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福建省环保厅;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通知(闽环保评〔2017〕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龙海经济开发区位于漳州龙海市东部,距漳州中心城区约30km,距厦门约6km。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2.96km2,包括浮宫(6.20km2)港尾(6.76km2)两个工业组团,其中浮宫工业组团块北临牛角山山脉,西与浮宫镇中心区接壤,南接港尾铁路,东临山体,并与港尾镇接壤。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及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1.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龙海经济开发区位于漳州龙海市东部,距漳州中心城区约30km,距厦门约6km。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2.96km2,包括浮宫(6.20km2)港尾(6.76km2)两个工业组团,其中浮宫工业组团块北临牛角山山脉,西与浮宫镇中心区接壤,南接港尾铁路,东临山体,并与港尾镇接壤。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及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1.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龙海经济开发区位于漳州龙海市东部,距漳州中心城区约30km,距厦门约6km。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2.96km2,包括浮宫(6.20km2)港尾(6.76km2)两个工业组团,其中浮宫工业组团块北临牛角山山脉,西与浮宫镇中心区接壤,南接港尾铁路,东临山体,并与港尾镇接壤。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及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1.1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龙海经济开发区位于漳州龙海市东部,距漳州中心城区约30km,距厦门约6km。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12.96km2,包括浮宫(6.20km2)港尾(6.76km2)两个工业组团,其中浮宫工业组团块北临牛角山山脉,西与浮宫镇中心区接壤,南接港尾铁路,东临山体,并与港尾镇接壤。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及相关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规划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规划内容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准入条件入区项目必须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必须与开发区的产业导向相符,优先引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项目,禁止引进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及与有关产业政策和导向不符的项目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准入条件禁止新(扩)建化工(除日用化学品项目)、农药等重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禁止引进印染、制革、电镀、制浆造纸等重污染项目;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为主的工业项目项目不属于重污染型、排放重金属和持续性污染物企业项目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提高食品加工业的中水回用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准入条件禁止引进属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所列的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的产业;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的产业;属于国家及福建省已发布的各行业“行业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产业发展政策”、“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十三五’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调整振兴规划”等明文淘汰类的产业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准入条件入区项目在原料及产品的清洁性、生产工艺先进性、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原料及产品、生产工艺、资源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水平都能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环保准入条件入区项目在三废排放、环保治理措施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环保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至少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开发区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等的排放,经过治理,可达到相应的环保污染排放标准。总量按照地区总量控制符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环保准入条件入区项目必须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申请购买。本项目执行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符合根据《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闽环保评〔2017〕龙海经济开发区为两处工业组团用地组合而成。西侧工业组团隶属浮宫镇,并位于浮宫镇中心城区东南角;东侧工业组团隶属港尾镇(西部局部为港尾用地),并位于港尾镇中心城区西北角。浮宫规划范围北至规划浮宫变110KV用地北侧工业用地边缘,南至港尾铁路,西至招商大道,东至自来水厂用地边缘,用地6.20km2;港尾规划范围北至招银疏港高速港尾连接线,南至格林变电站东侧工业用地边缘,西至浮南大道,东至正新橡胶本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为:龙海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厦门湾南岸新兴产浮宫产业园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港尾产业园依托以金龙客车和正新橡胶两大企业为龙头,浮宫片区毗邻南溪湾新城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港尾铁路和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风险控制准入条件入区项目潜在风险及其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必须符合环境安全要求,并设置风险防护距离,确保不会对开发区以外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危害,必须编制应急预案并且与开发区的应急预案联动。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排放的项目项目潜在风险及其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环境安全要求,不会对开发区以外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危害,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排放项目符合根据《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闽环保评〔2017〕龙海经济开发区为两处工业组团用地组合而成。西侧工业组团隶属浮宫镇,并位于浮宫镇中心城区东南角;东侧工业组团隶属港尾镇(西部局部为港尾用地),并位于港尾镇中心城区西北角。浮宫规划范围北至规划浮宫变110KV用地北侧工业用地边缘,南至港尾铁路,西至招商大道,东至自来水厂用地边缘,用地6.20km2;港尾规划范围北至招银疏港高速港尾连接线,南至格林变电站东侧工业用地边缘,西至浮南大道,东至正新橡胶本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为:龙海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厦门湾南岸新兴产浮宫产业园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港尾产业园依托以金龙客车和正新橡胶两大企业为龙头,浮宫片区毗邻南溪湾新城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港尾铁路和综上,因此项目符合规划。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5号)规划区范围、功能定位结构、产业布局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①规划范围用地,用地6.76km2(含浮宫0.43km2);规划总面积为12.96km2。②规划功能定位业基地,宜居宜业的产业基地。③规划功能结构成为园区汽车制造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要的产业支柱。④规划产业布局—4—城际轨道R3线贯通全境,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高新产业、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促进第二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其中高新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互联网服务、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⑤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3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摘录城际轨道R3线贯通全境,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高新产业、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促进第二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其中高新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互联网服务、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⑤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3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摘录城际轨道R3线贯通全境,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高新产业、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促进第二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其中高新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互联网服务、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⑤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3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摘录城际轨道R3线贯通全境,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高新产业、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促进第二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其中高新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互联网服务、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⑤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3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摘录城际轨道R3线贯通全境,重点发展农副食品加工业、高新产业、现代物流业、新兴产业,与南溪湾新城的现代商务及生产性服务核心区的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良好互动,促进第二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其中高新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互联网服务、传媒与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⑤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3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摘录规划产业禁止准入行业禁止准入行业禁止/限制准入工艺禁止/限制准入工艺农副食品加工//禁止有恶臭产生的发酵等加工工艺禁止有恶臭产生的发酵等加工工艺农副食品加工依据/依据居民区与工业用地距离较近,防止恶臭气体对居民区产生不利影响高新、新兴产业电镀行业电镀行业近期禁止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其他排放含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的特定工段。远期限制近期禁止电镀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其他排放含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水的特定工段。远期限制高新、新兴产业依据区域环境较敏感,不适合电镀企业应进入电镀专业园区。闽政〔2009〕16号(环发〔2007〕201号);《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依据近期浮宫污水厂排污口位于九龙江口,九龙江口水体交换条件不好,海域环境敏感。远期湾外排放进行重金属总量控制高新、新兴产业LED芯片生产(封装除外)LED芯片生产(封装除外)//高新、新兴产业依据LED芯片生产,涉及较多有毒有害废气排放,该片区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犬牙交错,区域环境敏感//高新、新兴产业禁止引进存在重大风险源的项目禁止引进存在重大风险源的项目//高新、新兴产业依据受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相距较近的制约,存在重大风险源的项目一旦发生风险其结果不能接受//高新、新兴产业化工(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外)化工(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外)//高新、新兴产业高新、新兴产业依据依据本开发区不是专门的化工园区,且区域环境敏感禁止引入大化工项目,但化工行业中的日用化学品混合封装对环境影响较小,可准入////物流产业//禁止储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禁止储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物流产业依据/依据规划物流用地周边分布有村庄和学校,须杜绝安全隐患汽车制造业//依据汽车制造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HJ/T293-2006)二级标准经对照上表,本项目未列入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⑥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摘录):入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控制氮、磷和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污染总量控制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不属于主要排放氮、磷的项目,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海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闽环保评〔2017〕15号)要求。经对照上表,本项目未列入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⑥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摘录):入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控制氮、磷和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污染总量控制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不属于主要排放氮、磷的项目,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海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闽环保评〔2017〕15号)要求。经对照上表,本项目未列入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⑥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摘录):入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控制氮、磷和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污染总量控制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不属于主要排放氮、磷的项目,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海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闽环保评〔2017〕15号)要求。经对照上表,本项目未列入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⑥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摘录):入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控制氮、磷和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污染总量控制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不属于主要排放氮、磷的项目,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海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闽环保评〔2017〕15号)要求。经对照上表,本项目未列入龙海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属于浮宫产业园范围,在规划环评范围内。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符合规划功能定位、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因此项目符合规划环评。⑥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摘录):入园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控制氮、磷和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污染总量控制要求,严格项目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所在行业的国内先进水平,不属于主要排放氮、磷的项目,且不涉及重金属排放,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龙海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闽环保评〔2017〕15号)要求。—6—其他符合性分析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为塑料制品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为允许类项目,且项目于2025年01月13日通过漳州市龙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审批股备案(备案号:闽发改备[2025]E03011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均不在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之列。(3)根据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有关条款,本项目生产工艺及生产和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1.4选址合理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根据项目不动产权证(闽(2024)龙海区不动产权第0009573~0009577号,附件6)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用地可行。(2)环境功能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及漳州市城市环境规划修编(2000-2020年)“声环境功能分区和环境目标”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表1、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系为浮宫镇主干渠及其支流,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3类标准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与周边相容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南风,项目所在建筑共有5层。项目四周均为骏宇园工业厂房,北侧、东侧、西侧目前均为空置厂房,南侧福建金五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龙海市冠彩彩印有限公司。附近的敏感目标为位于项目厂房东北侧约245m处的霞圳村,东南侧约510m的丹墩,西南侧约470m的下卓。项目所需水、电等能源均由市政供水、供电管网供给,能源充足。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声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固废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集中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的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建设项目的选址与周边环境是相容的。1.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28日发布《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1〕80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漳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漳环综〔2024〕37号)。就“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本评价对照福建省和漳州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分析。1.5.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圳兴路9号D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从选址上,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控制要求。1.5.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表1、表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地下水环境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声环境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3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1.5.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原料均从正规合法单位购得,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市政供应,且整体而言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1.5.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其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控制要求。经查询“福建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平台”(网址:http://112.111.2.124:17778/sxyd/#/),比对项目所在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查询报告书见附件6)。对照福建省区域总体管控要求,项目与全省陆域、城镇生活类重点管控单元、漳州陆域和龙海区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见表1-4~表1-7。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III.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IV.要有隔离设施或其他防护栅栏。V.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和箱中,柜或箱应设多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2)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未在转移危险废物之前,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通过固废监管平台申请电子联单。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如实填写电子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危险废物转移时,通过固废监管平台打印危险废物转移纸质联单,加盖公章,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随车携带。危险废物运至接收单位后,运输单位将随车携带的纸质联单交接受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按照联单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通过扫描电子联单条码进行接收确认。运输危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必须采用专用车辆,驾驶员须具有危险物品的运输资质。并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系列)JT/T617-2018行,避免危废在运输过程散落、泄漏对环境造成影响。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具备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能力,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也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3)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分类收集措施进行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外运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以上处置处理措施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物。4.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1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地下水环境项目废水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含重金属等污染物,正常工况下各构筑物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溢流等措施,废水不易渗漏和进入地下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区域无饮用水水源地,区域已全部开通自来水管网、用水采用自来水。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固废临时贮存场所的要求进行建设,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要求。在正常工况,不会对评价区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其影响程度是可接受的。综上所述,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项目对地下水影响不大。但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杜绝防渗层破裂等事故影响。(2)土壤环境根据土壤污染物的来源不同,可将土壤污染分为废水污染型、废气污染型、固体废物污染型、农业污染型和生物污染型。该项目土壤污染将以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型为主。项目生产运营期间,废气、废水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贡献值较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固废临时贮存场所的要求进行建设,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要求。在正常工况,不会对评价区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其影响程度是可接受的。综上所述,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应加强污染源控制和土壤污染防治,防止排放事故出现,则对该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总体不大,是可以接受的。4.5.2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控措施⑴防渗措施根据本项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58—式,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项目防渗防治分区见表4-18。表4-18土壤污染防治分区一览表式,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项目防渗防治分区见表4-18。表4-18土壤污染防治分区一览表式,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将厂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项目防渗防治分区见表4-18。表4-18土壤污染防治分区一览表防治分区装置或者构筑物名称防渗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危废间危废间内部一般污染防治区一般工业固废间、项目生产车间地面⑵防渗要求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重点防治区的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层≥6.0m,渗透系数≤1.0×10-7cm/s。危险废物暂存场重点防渗区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一般防渗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的功能。⑶监控措施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如遇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停产检修;②若发生废水处理设施泄漏等,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厂址周边地下水、土壤等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厂址周边污染变化趋势。③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收集治理,加强厂区的安全防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④项目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⑵防渗要求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重点防治区的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层≥6.0m,渗透系数≤1.0×10-7cm/s。危险废物暂存场重点防渗区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一般防渗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的功能。⑶监控措施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如遇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停产检修;②若发生废水处理设施泄漏等,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厂址周边地下水、土壤等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厂址周边污染变化趋势。③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收集治理,加强厂区的安全防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④项目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⑵防渗要求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重点防治区的防渗性能应等效黏土防渗层≥6.0m,渗透系数≤1.0×10-7cm/s。危险废物暂存场重点防渗区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一般防渗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的功能。⑶监控措施①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如遇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停产检修;②若发生废水处理设施泄漏等,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厂址周边地下水、土壤等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厂址周边污染变化趋势。③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收集治理,加强厂区的安全防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④项目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9—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4.6环境风险4.6.1风险源项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风险物品主要为切削油等油类物质。项目所用切削油属易燃物品,非设备机台维护期间,厂区内一般没有切削油存储量。结合物质风险因素识别筛选出的危险性物质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影响,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危废间储存的废切削油泄漏导致的火灾事故。本项目重大危险源具体判别依据见表4-19。表4-19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一览表序号物质名称物质名称CAS号临界量t最大储存量tq/Q1油类物质(废切削油)油类物质(废切削油)/25000.040.000016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0.000016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根据以上计算得出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4.6.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防范措施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见表4-20。表4-20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事故类型事故类型防范措施防范措施防范措施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泄漏、火灾泄漏、火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切削油等采用桶装收集后,存放于防雨淋、防风沙、防渗漏的专用堆放场地;堆放场所要有专门的标识。废切削油等采用桶装收集后,存放于防雨淋、防风沙、防渗漏的专用堆放场地;堆放场所要有专门的标识。废切削油等采用桶装收集后,存放于防雨淋、防风沙、防渗漏的专用堆放场地;堆放场所要有专门的标识。废切削油等采用桶装收集后,存放于防雨淋、防风沙、防渗漏的专用堆放场地;堆放场所要有专门的标识。泄漏、火灾泄漏、火灾火源管理防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以及化学着火源;划定禁火区。防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以及化学着火源;划定禁火区。防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以及化学着火源;划定禁火区。防止机械着火源(撞击、摩擦);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以及化学着火源;划定禁火区。泄漏、火灾泄漏、火灾消防通道原料、成品堆放应按照规范留有消防通道原料、成品堆放应按照规范留有消防通道原料、成品堆放应按照规范留有消防通道原料、成品堆放应按照规范留有消防通道废气治理风险废气治理风险设备管理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加强对废气管道和处理设备等的维护及管理。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加强对废气管道和处理设备等的维护及管理。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加强对废气管道和处理设备等的维护及管理。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加强对废气管道和处理设备等的维护及管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生产中要杜绝烟火注意安全;车间应装换气设备;制定厂区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生产中要杜绝烟火注意安全;车间应装换气设备;制定厂区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生产中要杜绝烟火注意安全;车间应装换气设备;制定厂区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生产中要杜绝烟火注意安全;车间应装换气设备;制定厂区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设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生产中要杜绝烟火注意安全;车间应装换气设备;制定厂区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应急措施①发生泄漏事故处理措施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60—Ⅱ、对于废油,应即刻用砂土等防渗透扩散物材料进行吸收,防止扩散;Ⅲ、对污染现场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将污染场地用细沙进行更为彻底的清扫,并收集后按危废进行安全处置;如遇硬质场地再用洗涤剂清洗,清洗废水须收集,收集后经处理达标排放,现场确保不留清洗残液。如遇土壤应剥离表层土,并收集按危废进行安全处置。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Ⅰ、最早发现者立即通知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并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生产岗位人员立即撤离。Ⅱ、发生事故的部门、车间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控制火势的发展,并立即报告。根据火灾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报警“119”、“110”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外部增援。Ⅲ、迅速对起火点采取隔离措施,如有可能,转移未着火的容器和材料。Ⅳ、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在上风向隐蔽处灭火。Ⅴ、用水灭火,同时喷水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容器,保护现场应急处理人员。Ⅵ、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发当时的气象条件(主要是风向和风速),对下风向人群实行紧急撤离。Ⅶ、收容消防废水,防止流入水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综上所述,本项目虽然有危险物质存在,但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可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较为有效地最大限度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制订和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处于可接受水平。4.7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管理(1)排污口规范化必要性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此项工作可强化污染物的现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量化管理。(2)排污口规范化的范围和时间—61—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一切新建、技改、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排污口必须规范化设置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应以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即治理设施完工时,规范化工作必须同时完成,并列入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内容。(3)排污口规范化内容规范化排放口:排放口应预留监测口做到便于采样和测定流量,并设立标志。本项目拟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依托废水排放口1个。(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应把排污口情况如排污口的性质、编号、排污口的位置以及主要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规律、排放去向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建档管理。应在排放口处设立或挂上标志牌,标志牌注明污染物名称以警示周围群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见下图: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源固体废物堆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图形符号l《危险废物背景颜色绿色黄色黄色图形颜色白色白色白色白色黑色黑色黑色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图4-3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6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有组织DA001DA001非甲烷总烃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排气筒DA00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限值大气环境无组织厂界厂界颗粒物密闭厂区生产,车间内沉降,定期清扫《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限值大气环境无组织厂界、厂区内厂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密闭车间内生产,定期检查废气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减少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量、COD、BOD5、SS、NH3-N、TP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冷却水冷却水冷却水冷却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声环境厂界噪声厂界噪声厂界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含油抹布、手套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塑料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弃包装物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切削油废切削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切削油桶废切削油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生产车间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功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生产车间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功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生产车间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功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生产车间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功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生产车间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功能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区、生产车间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晒等功能—63—生态保护措施进行绿化以及路面硬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理;②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③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报告的管理和监测计划,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清楚,完整,规范化排污口。①开展全过程管理,向入驻企业提出准入要求、时空管控要求,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或由“环保管家”参与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②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工作计划。③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64—六、结论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的影响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及污染治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喆枘鑫(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月16日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t/a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t/a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变化量⑦废气非甲烷总烃///0.9272/0.9272/废水废水量///1008/1008/废水COD///0.504/0.504/废水氨氮///0.0454/0.045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10/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10/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装物///0.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油抹布、手套///0.01/0.01/危险废物废活性炭///8.4/8.4/危险废物废切削油///0.04/0.04/危险废物废切削油桶///0.002/0.002/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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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 塑料制品 创诚达年产托盘、一次性餐具、餐盒、包装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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