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一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项目名称: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文工
电话:0751-8533721

科莱-验收意见(公示).pdf

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11月29日,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韶关市南雄市主持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建设单位组织该项目验收服务单位广东韶测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及3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协助开展一期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一期项目进行了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一期项目选址于韶关市南雄市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D1,地理坐标为N25°1021.56”,E114°26'04.30”。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1446.3m²,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依托于原有厂区发酵车间建设,不新增建、构筑物,仅新增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其他配套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一期项目完成后,原环评设计建设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生产线,实际验收一期项目建设年产75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生产线,产品为氨基酸以蛋氨酸为原料(其中包含部分原料为含羟基的蛋氨酸)以及包括锌、铜、铁、锰四种微量元素螯合制成的饲料预混料。一期项目劳动定员30人,部分员工在厂区倒班宿舍休息,每天两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50天。1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10月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南雄市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2月22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南雄市凯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韶环雄审【2022】34号)。一期项目于2023年3月开始动工建设,2024年8月竣工,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重新申领了国家排污许可证(许可编号:91440282MA4UXK7Y90001U)后进入调试阶段。3、投资情况一期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7.69%。4、验收范围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项目(一期)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如下: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生产络合过程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作为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为投料含尘废气和干燥及粉碎包装阶段产生废气。投料含尘废气经移动布袋除尘器和二级水喷淋处理后与干燥粉碎及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二级水喷淋处理的废气合并通过1条25米高的甲类车间发酵车间DA001排气筒排放。2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经减振、绿化阻隔、围墙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可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包装袋、纸包装箱)、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收购商回收再利用;水喷淋装置除尘收集的粉尘重新加入反应工序中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及环保处理设施运转正常。1、废水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限值与雄环(2017)14号文件限值的较严值。2、废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收购商回收再利用;水喷淋装置除尘收集的粉尘重新加入反应工序中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35、污染物排放总量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指标未超出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2、环境空气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3、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总体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的环境保护设施,从监测结果可知,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认为一期项目总体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4八、验收人员信息序号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验收组组成签名1周孝治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间2陈如兹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兹3文华宇广东韶测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服务单位文年字4邓远琦广东韶测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服务单位5陈益涛原韶关市环境技术中心专家陈涛6蔡富良稷下超净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家意国食7宋兆华原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专家7宋兆华原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专家韶关科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9日y-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量元素饲料预混料扩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