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为加强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息烽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息烽县烈士陵园等5处烈士纪念设施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公布。
附件:息烽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目录
息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息烽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目录

序号
设施名称
地址
备注

1
息烽县烈士陵园
永靖镇管田村东边寨组

2
温泉镇板桥战斗烈士陵园
温泉镇天台村三宝山组

3
九庄镇红军烈士陵园
九庄镇西门村羊叉组

4
鹿窝镇报恩寺红军烈士陵园
鹿窝镇老窝村沟头组

5
流长镇红军南渡乌江纪念广场
流长镇前奔村慢阳坡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