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盈翔路西侧
建设单位: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第一阶段实际投资20000万元购置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盈翔路西侧空置土地38364.4m2,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土建工程已建设完成,由于资金分期投入以及市场需求,目前生产线未全部建设,第一阶段只建设了注塑、总装生产线,现实际建设生产能力为年产82万件汽车零部件(包括立柱40万件、门板22万件、IP骨架20万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38218591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PDF

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1月6日,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根据《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该项目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第一阶段)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天津众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的代表以及两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审议,针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形成主要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5年,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现有厂区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2号。根据发展需要,该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购置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盈翔路西侧空置土地38364.4m2,新建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并购置设备,建设“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零部件100万件。根据公司生产计划,项目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实际投资20000万元,购置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盈翔路西侧空置土地38364.4m2,新建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由于资金分期投入以及市场需求,目前生1产线未全部建设,现实际建设生产能力为年产82万件汽车零部件。(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3年5月天津嘉铭电动车零件有限公司委托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审环评批复(津武审环表[2023]167号)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2024年10月竣工,2024年11月27~28日进行环保验收监测。(三)投资情况项目第一阶段实际建设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7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355%。(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剩余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待投产后需另行履行竣工环保验收程序。二、工程变化情况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项目第一阶段主要工程内容、产品方案及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等未发生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气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注塑工序、注塑模具处理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热铆焊机、超声波焊机设置三面围挡+集气罩,人工操作一侧设置软帘,以上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胶工序在单独的喷胶房内进行,在喷胶柜正对工位一侧设置集2气管道和干式过滤器,活化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废水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汽车产业园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三)噪声项目第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超声波清洗机、热压复合机、热铆焊机、超声波焊机、热风枪、真空复合机、混料机、空压机、制氮机、氮气增压机、上料风机、冲切设备、台钻、天车、室外有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室外噪声源有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冷却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室外设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四)固体废物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废包装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清洗废液和废胶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边角料、不合格品、废PVC表皮、废吸音棉和槽泥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布袋外运处置,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处理。(五)其他3项目第一阶段废气排放口已设置采样口、采样平台、环保标识牌,废水、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已设置环保标识牌。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120222351568941T)。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排气筒DA00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表1塑料制品制造业中有关限值要求;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排放浓度等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限值;苯乙烯、乙苯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2中排放TRVOC、非甲烷总烃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表1“其他行业”有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乙苯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限值要求;丙烯腈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限值。(二)废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区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pH值、总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排放限值要求。4(三)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第一阶段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四)污染物总量核算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项目第一阶段COD、氨氮、总氮、总磷、VOCs实际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指标要求。五、验收结论结合验收报告的监测结论和现场核查情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批复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满足环境管理要求,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不予验收的情形。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同意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六、后续要求做好厂区环保设备运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5七、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验收组姓名所在单位签字建设单位曹宗宝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张硕天津众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张联咨询专家张吉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法咨询专家桑换新天津泰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系项新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5年1月6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零部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