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 公路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工程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股 电话:0734-5222473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关于《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环评[2025]7号东环评【2025】7号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建设项目批复
2025-1-17
东环评【2025】7号关于《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衡东县交通运输局:你单位提交的《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衡阳云凯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相关附件及专家意见,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1、你单位拟投资16432万元建设衡东县大浦机场至大浦镇公路,起点位于衡东大浦机场、千吨级码头附近,终点顺接衡东经济开发区浦宁路。项目为双向4车道二级公路,路线长4.586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6M,路面宽15M。项目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扬尘治理。采取工地设施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物料堆场蓬布覆盖、物料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对外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道路起点沿湘江一侧设置收集明渠,明渠两端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避免流入湘江。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科学布置施工现场,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敏感目标;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临近敏感点时尽量避免夜间作业;施工现场设立围挡或移动声屏障等减少施工噪声影响。营运期建设绿化带吸声降噪,在敏感点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牌,禁止超重超载车上路,预留防治资金,依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跟踪监测结果完善隔声窗等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石方优先回填,余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密闭式渣土车运输防止洒落;弃土场按要求建设好截排水、边坡、挡墙等防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危废间贮存废矿物油等危废并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和施工作业面,减少植被破坏;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对临时用地进行覆土复垦,种植草木植被进行生态恢复。6、落实工程环境监理制度,配备专职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全面提高清洁文明施工水平。3、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衡东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行大队负责。衡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 公路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