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肥料 微生物肥料招标采购公告(2025)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受理《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2025年01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月17日受理了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电子信箱:lwsthjfjfwdt@jn.shandong.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附件

1
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
莱芜区
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山东惟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7
鲁美拉肥料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制打印编号:1736992177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02y38002y38002y380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建设项目类别建设项目类别23-045肥料制造23-045肥料制造23-045肥料制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DLWKL10M91370100MADLWKL10M91370100MADLWKL10M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任海军任海军任海军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任海军任海军任海军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任海军任海军任海军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山东惟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惟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惟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556708979M2191371200556708979M2191371200556708979M21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李传民20150353703520133730050019402015035370352013373005001940BH031278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李传民全文编写全文编写BH031278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山东鲁美拉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000吨水溶肥料、2900吨微生物肥料项目项目代码2405-371291-04-01-3432192405-371291-04-01-3432192405-371291-04-01-34321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地理坐标(117度44分11.455秒,36度10分3.352秒)(117度44分11.455秒,36度10分3.352秒)(117度44分11.455秒,36度10分3.3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肥料制造262”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84.10环保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比(%)0.68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7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审批机关:原莱芜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莱政字[2018]38号文规划名称:《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审批机关:原莱芜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莱政字[2018]38号文规划名称:《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审批机关:原莱芜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莱政字[2018]38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审批文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1-195)规划环评名称:《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审批文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1-195)规划环评名称:《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审批文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1-195)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园区概况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北至泰莱高速,南至汶河,西至凤凰路,东至磁莱铁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0.11km2。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号:2021-195)可知,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主导产业为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工业和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2、园区准入清单及准入条件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录并结合产业园区所处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给出各入区行业的控制级别。详见表1-1、表1-2。1、园区概况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北至泰莱高速,南至汶河,西至凤凰路,东至磁莱铁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0.11km2。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号:2021-195)可知,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主导产业为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工业和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2、园区准入清单及准入条件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录并结合产业园区所处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给出各入区行业的控制级别。详见表1-1、表1-2。1、园区概况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北至泰莱高速,南至汶河,西至凤凰路,东至磁莱铁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0.11km2。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号:2021-195)可知,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主导产业为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工业和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2、园区准入清单及准入条件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录并结合产业园区所处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给出各入区行业的控制级别。详见表1-1、表1-2。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表1-1园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类别环境准入条件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2、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山东省建设行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4、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5、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导向。6、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负面清单”要求。规划选址选址符合莱芜市城市总体规划、莱芜区土地利用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清洁生产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工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5、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表1-2产业园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节选)行业类别行业小类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全部(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化妆品制造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投资项目除外)全部(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化妆品制造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投资项目除外)禁止进入行业其他1、严禁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能源消耗高的项目;2、禁止产能过剩项目;3、禁止环境污染严重项目;4、严禁不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允许发展,满足准入条件。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和结论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环评结论符合性分析《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结论要求企业情况企业情况符合性分析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北至泰莱高速,南至汶河,西至凤凰路,东至磁莱铁路,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0.11km2。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范围内。拟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范围内。符合产业定位: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工业和软件开发、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拟建项目属于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属于园区允许进入行业,符合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准入清单要求。拟建项目属于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属于园区允许进入行业,符合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根据上位规划的有关要求适时进行园区规划修编,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拟建项目符合《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拟建项目符合《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符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划要求,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拟建项目依托园区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拟建项目依托园区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符合切实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进一步采取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进行区域环境整治,使园区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拟建项目园区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能够满足环境目标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属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准入清单中允许进入行业;拟建项目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较大影响。符合加强园区空间管制,优化功能区划、产业布局。根据园区空间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拟建项目符合《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不位于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范围内。属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准入清单中允许进入行业。符合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企业—园区—政府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建设单位拟定环境管理制度,设立环境管理专员,落实项目建成运营后环境管理工作,并切实履行与园区相关部门管理要求。拟建项目建成后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与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联动。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贮存、转移及处置。符合4、用地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莱芜市国用(2014)第0464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坐落于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205201400035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13#标准厂房项目用地位置为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政字[2018]38号文)(详见附图6)、《莱芜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详见附图7)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相关文件见附件、附图。4、用地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莱芜市国用(2014)第0464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坐落于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205201400035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13#标准厂房项目用地位置为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政字[2018]38号文)(详见附图6)、《莱芜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详见附图7)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相关文件见附件、附图。4、用地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莱芜市国用(2014)第0464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坐落于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205201400035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13#标准厂房项目用地位置为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政字[2018]38号文)(详见附图6)、《莱芜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详见附图7)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相关文件见附件、附图。4、用地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莱芜市国用(2014)第0464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坐落于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205201400035号),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草沟村民委员会13#标准厂房项目用地位置为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南北路以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根据《莱芜高新区汶阳片区村庄规划》(莱政字[2018]38号文)(详见附图6)、《莱芜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详见附图7)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相关文件见附件、附图。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为允许类项目;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和淘汰类之列。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为2405-371291-04-01-343219,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备案文件见附件。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为允许类项目;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和淘汰类之列。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为2405-371291-04-01-343219,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备案文件见附件。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为允许类项目;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和淘汰类之列。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为2405-371291-04-01-343219,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备案文件见附件。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为允许类项目;项目选用设备型号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和淘汰类之列。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山东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为2405-371291-04-01-343219,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备案文件见附件。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4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4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4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4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4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1-4。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表1-4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方案》以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规则》有关要求,我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240.06平方千米(以规划期至2035年的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复为准)。另外,为保护其它仍需保护的区域,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一般生态空间面积479.15平方千米(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变化调整为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城镇开发区域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5μg/m3。到2025年,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控制断面,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达到或优于Ⅲ类;到2035年,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地表水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原则上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任务;年用水总量不高于24.9亿立方米,泉水持续喷涌;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年用水量为990m3,年用电量200万kWh,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企业实施内容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选址建设。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位于重点管控单位,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项目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严格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符合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的监管。本项目建成后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本项目使用自来水和电,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不开采地下水。符合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5与《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订版)》鹏泉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1号)、《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鲁环发〔2023〕11号)等有关要求管控。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核心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4、执行全市资源利用效率总体要求。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费;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应,不开采地下水。符合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要求。3、三区三线符合性根据《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2022]2207号),我省三区三线已实施,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武当山路鹏泉工业科技园13号,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建设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莱芜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见附图8。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①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符合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符合入园要求。符合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②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拟建项目建设情况拟建项目建设情况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本项目不属于左列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左列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左列工业项目符合第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本项目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本项目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符合第十五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项目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本项目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本项目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符合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数≤10-7cm/s。危废间地面及四周应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采取地面水泥硬底化,并加铺防渗材料,保证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四周设堵截泄漏的裙脚或集水沟。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饱和渗透系数≤10-7cm/s,或者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19)执行。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站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站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情况见表4-14。表4-14项目拟采取的防渗措施一览表防渗分区项目分区项目分区项目分区项目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厂区路面等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厂区路面等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厂区路面等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厂区路面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或参照GB16889执行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和废机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技术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进行如下工作:(1)评价依据①风险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及“6.4.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害性(P)的确定”中“1、Q值的确定”: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和废机油,本公司风险物质存储情况见表4-15。表4-15公司风险物质情况一览表物质名称风险物质风险物质CAS号临界量最大存储量最大存储量Q值机油矿物油矿物油/2500t0.15t0.15t0.00006废机油矿物油矿物油/2500t0.1t0.1t0.00004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②风险潜势初判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C1.1,本项目危险物质Q=0.0001<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③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4.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故本次环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A进行简单分析。本项目遇明火或电气设备等维护管理和使用不当均会引起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可导致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烟气污染、CO污染和热辐射,产生的消防废水若处理不当将会污染水环境。(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项目厂址周围500m范围内无国防、军事、通信、文物保护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环境风险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是机油、废机油泄漏引起火灾,火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因此,企业生产管理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办公区、车间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或悬挂式干粉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源;火势较大时,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对于电气线路也应绝对安全可靠,防止短路起火等,确保安全生产。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与风险的条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本项目潜在风险概率较小。(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存在发生火灾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①严禁烟火,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火规章制度。②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配置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并在火灾危险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本项目建成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满足消防的需求。③原料和产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管理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运行,设置卫生应急措施,减少对环境、人员产生影响。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④总图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⑤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基本内容要求见表4-16。表4-16应急预案基本内容一览表④总图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⑤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基本内容要求见表4-16。表4-16应急预案基本内容一览表④总图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⑤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基本内容要求见表4-16。表4-16应急预案基本内容一览表④总图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⑤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基本内容要求见表4-16。表4-16应急预案基本内容一览表④总图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现行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结合交通、消防的需要,装置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及生产管理的要求。⑤电气和仪表专业设计按照《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2014)执行,将能产生电火花的设备放在远离现场的配电室内,并采用密闭电器。(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基本内容要求见表4-16。表4-16应急预案基本内容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应急计划区危险单元为生产车间,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目标。2应急组织机构设立事故应急机构,人员由企业主要领导、安全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各车间主任以及安全科、环保科主要人员组成。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环保预案的级别分为三级,一级为特大事故、二级为重大事故、三级为一般事故。根据事故的级别,相应建立对应的事故处理程序和处理范围。4应急救援保障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及设备和器材。事故易发的工作岗位配备沙袋、防护用品等。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建立专用的报警和通讯线路,并保持其畅通。6应急联动机制发生事故时,要保证现场的事故处理设施和全厂的应急处理系统能够紧急启动,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地控制,同时启动当地的环境应急监测系统,7应急防护事故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下风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以便于在人群紧急疏散,减小污染物对周围人群人体健康的影响。及时通知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及时封闭受污染区域,减小事故影响的范围。发生重大事故时,要通知周围居民和企业及时疏散。8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事故发生后,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在环境监测部门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关闭应急程序,同时做好善后工作。9应急培训与演练企业要注意日常工作中对事故应急处理的培训,做到定期演练,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6)小结通过风险调查、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可得,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风险程度较小,且建设单位在采取并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6)小结通过风险调查、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可得,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风险程度较小,且建设单位在采取并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6)小结通过风险调查、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可得,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风险程度较小,且建设单位在采取并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6)小结通过风险调查、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可得,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风险程度较小,且建设单位在采取并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6)小结通过风险调查、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可得,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风险程度较小,且建设单位在采取并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小,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原料卸料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地表水环境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职工生活污水COD、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与蒸汽发生器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葛洲坝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二厂)处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葛洲坝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二厂)进水水质要求声环境各生产设备噪声减振、消声及进行厂房隔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残渣;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残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危废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环节均妥善处理。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残渣;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残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危废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环节均妥善处理。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残渣;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残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危废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环节均妥善处理。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残渣;废机油、废油桶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残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危废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所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处置环节均妥善处理。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做好防渗、防污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生活垃圾收集点、一般固废间做好防雨、防渗工作,并及时清运。危废暂存间已做好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收集池。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车间做好防渗、防污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生活垃圾收集点、一般固废间做好防雨、防渗工作,并及时清运。危废暂存间已做好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收集池。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车间做好防渗、防污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生活垃圾收集点、一般固废间做好防雨、防渗工作,并及时清运。危废暂存间已做好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收集池。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车间做好防渗、防污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生活垃圾收集点、一般固废间做好防雨、防渗工作,并及时清运。危废暂存间已做好防渗处理,设置围堰、导流、收集池。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①成立专门的责任机构,保证事故发生时组织相关力量及时控制事故的危害,在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故污染,把事故危害减小到最少。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管理。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证申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拟建项目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肥料制造262-其他”。应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的要求进行排污登记,并按照有关1、排污许可证申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拟建项目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肥料制造262-其他”。应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的要求进行排污登记,并按照有关1、排污许可证申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拟建项目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肥料制造262-其他”。应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的要求进行排污登记,并按照有关1、排污许可证申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拟建项目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6、肥料制造262-其他”。应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的要求进行排污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2、环境管理(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2)环境管理要点①“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本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地**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③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3、环境监测(1)监测仪器的配备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2)监测计划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令第27号)分析见下表。表5-1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规定进行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2、环境管理(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2)环境管理要点①“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本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地**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③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3、环境监测(1)监测仪器的配备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2)监测计划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令第27号)分析见下表。表5-1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规定进行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2、环境管理(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2)环境管理要点①“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本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地**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③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3、环境监测(1)监测仪器的配备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2)监测计划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令第27号)分析见下表。表5-1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规定进行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2、环境管理(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2)环境管理要点①“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本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地**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③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3、环境监测(1)监测仪器的配备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2)监测计划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令第27号)分析见下表。表5-1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规定进行规范排污口设置,强化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2、环境管理(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监测。(2)环境管理要点①“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然后本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地**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③信息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3、环境监测(1)监测仪器的配备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2)监测计划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令第27号)分析见下表。表5-1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企业情况符合性一、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满足条件1、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中任一种水污染物近三年内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的工业企业。本项目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中任一种水污染物排放量均不大于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不符合2、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3、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以及日处理能力10万吨以上或者日处理工业废水量2万吨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满足条件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中任一种大气污染物近三年内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的工业企业。本项目无废气排放。本项目无废气排放。不符合不符合2、太阳能光伏玻璃行业企业,其他玻璃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行业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规模以上企业。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3、陶瓷、耐火材料行业中以煤、石油焦、油、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企业。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4、陶瓷、耐火材料行业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规模以上企业。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5、工业涂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四类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6、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的除外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本项内容。不符合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内容监测频率监测频率废气厂界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正常生产每半年监测一次正常生产每半年监测一次废水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流量每年一次每年一次固废项目固废产生工段统计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统计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每月统计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噪声厂界外1米Leq(A)Leq(A)正常生产每季度监测一次正常生产每季度监测一次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后,建设单位不符合《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令第27号)中所列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条件,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因此不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企业应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1088-2020)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应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具体监测内容可参考下表。表5-2项目污染源监测情况为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对各污染源监测点进行规范化设计,以保证采样的方便、安全和准确,除以上监测内容外的监测指标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4、排污口规范化(1)排污口管理建设单位应在各个排污口处树立标志牌,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记登记证》,由环保部门签发。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可分别按以下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的专门档案:排污口性质和编号;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在项目废水排放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噪声产生点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6、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公司环保科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环保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企业的所有环保资料应分类别整理、分类存档、科学管理,便于统计、查阅。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中,应建立如下文件档案:与该项目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区域规划等;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报告、设计方案及审查、审批文件;项目环保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的基础资料及验收资料;公司内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人员环保培训和考核记录;生态恢复工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文件;环境监测记录技术文件;所有导致污染事件的分析报告和检测数据资料等。六、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省环保政策,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三废治理措施技术可行、可靠,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水COD0.025t/a0.025t/a+0.025t/a废水氨氮0.003t/a0.003t/a+0.003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1.2t/a1.2t/a+1.2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残渣3t/a3t/a+3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0.9t/a0.9t/a+0.9t/a危险废物废机油0.1t/a0.1t/a+0.1t/a危险废物废油桶0.01t/a0.01t/a+0.01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本报告表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发改备案文件附件4不动产权证书附件5园区环评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6总量确认书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附图4项目选址与生态红线相对位置图附图5济南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6汶阳先进制造示范园规划图附图7莱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附图8莱芜区三区三线示意图附图9现场照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溶肥料 微生物肥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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