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停用业务 电梯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01月17日办理完成河北保百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电梯停用业务,现对审批信息进行公示:
申请单位:河北保百集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停用设备:电梯
停用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冀F31872(24)、梯11冀F31873(24)、梯11冀F31874(24)、梯11冀F31875(24)、梯11冀F31876(24)、梯12冀F02078(24)、梯12冀F02079(24)、梯12冀F02080(24)、梯12冀F02081(24)
批准文号:高行审特种设备(停)【2025】(004号)
设备使用地点: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3823号。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4日(7个工作日)。
对该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反馈电话:3133621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01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停用业务 电梯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